2024年07月2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5 5/5 4 5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公告专栏
· 公告专栏

公告专栏

( 2024-07-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3中缝
  艾孜麦提·艾肯:本院受理吐逊江·玉山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4)豫0402民初2126号 马倩楠:本院受理原告梁玉萍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4)豫0402民初2245号 杜志刚:本院受理原告许丽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豫0402民初2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4)冀0107民初67号 河北协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建忠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冀0107民初67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4)冀0107民初69号 河北协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曾喜文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冀0107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4)浙0108民初1736号 杭州岂曰无衣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奥扬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东莞市麒林美发用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岂曰无衣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奥扬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浙0108民初1736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龙再辉(500241199311201414):本院审原告毛晓华诉被告龙再辉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3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张爽爽: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张爽爽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9月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未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陈海军:本院受理原告周明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1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予原告周明与被告陈海军离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邓建中:本院受理原告鲜继泽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川1322民初20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邓建中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鲜继泽借款本金人民币11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9月29日起按年利率4.25%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止,并从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林钢:本院受理原告陈杨康诉被告林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杨:本院受理原告青岛睿和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张杨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2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金沙蓝天春秋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诉被告贵州金沙蓝天春秋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本院将于2024年7月28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辰路36号院5号楼3单元14层1403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62018号)房产一套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20。同时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优先权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若第一次拍卖未成交,进行后续第二次拍卖及变卖活动,将继续在该拍卖平台进行,不再另行公告。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4年6月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10778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李松诈骗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0,2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孙兵:原告王金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颐尚康美(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颐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原告嘉兴绿地铂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29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6民催19号 申请人周建全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支票壹张(号码:4965942;付款人:周建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6民催20号 申请人周建全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支票壹张(号码:94876152;付款人:周建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6民催21号 申请人周建全因遗失其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容桂支行支票壹张(号码:94647052;付款人:周建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公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路亚军: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河北盛仑律师事务所与你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仲裁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冯瑞琳组成仲裁庭。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案字第0915号案的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仲裁庭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邯郸仲裁委员会
范梦俊:本会受理的杜彤与你的委托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1019号]后,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1019号裁决书。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员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北京国丰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石卓越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本会受理肖静与你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0937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0937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北京国丰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石卓越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本会受理肖静与你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0938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0938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北京国丰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石卓越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本会受理肖静与你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0939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0939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钟飞、徐丙政:本会受理的天津金宇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的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为[2023]津仲字第0600号,仲裁庭已依法作出裁决。现向你方送达[2023]津仲裁字第0600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