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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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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从“大数据+”新型警务有效打击预防违法犯罪到“互联网+”公证实现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便群众,从法院运用AI打造“未来法官”实现公正办案到检察大数据赋能精准监督……近年来,政法机关以深化智能化建设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取得积极成效。 从今天起,法治经纬版开设“政法工作现代化·数智赋能”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全面展现各地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使政法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收到手机短信提醒,李某叹了口气。这已经是他近段时间第3次收到同样内容的短信。 李某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一时经济困难,他不愿接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电话,也不敢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电话。然而,电话可以不接,短信却不能不收。 短信是漯河市源汇区法院执行局批量发出的:“源汇区人民法院提醒:因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已被申请强制执行,请你接到该信息后尽快到源汇执行局主动履行。如确因一时经济困难,请你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或到法院说明缘由,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积极争取申请人给予宽限。对于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源汇法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法律规定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扣划拍卖相应财产、搜查,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压力之下,李某最终拨通了源汇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的电话:“我先到法院说明情况,尽快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这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数字司法赋能提升审判质效的一个生动缩影。据源汇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高磊介绍,自2023年10月起,该院借助中国移动云MAS业务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向被执行人批量或定向发送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提醒,增强了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通过短信向申请执行人发送案件情况,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执行动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数字时代,谁掌握大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我们坚持数据思维,以数据化、信息化赋能法院所有业务,通过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科学研判质效短板,合理制定工作目标,引导形成‘中院强管理、基层院强办案’的良好格局,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进程,给改革创新‘赋能’、为公平正义‘提速’,有效提升法院工作质效。”漯河中院院长王晓东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点击短信链接 即可完成立案 “我胜诉了,怎么去法院申请执行?”李某某打开手机短信链接,看到胜诉判决书后,第一时间拨通了漯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您不用往法院跑,只需要点击短信链接,按照提示,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签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执行申请书,即可提交完成立案。”工作人员解释道。 李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按照系统提示,不到1分钟就完成了申请执行立案的相关程序,禁不住感慨:“真是太方便了!” 李某某操作的这个系统,正是漯河中院在全省法院首发运行的“审执衔接”系统。该系统对具有可执行内容的生效审判案件,通过短信告知胜诉方案件生效信息及相关内容,在督促败诉方履行生效判决未果后,系统自动抓取立案材料并推送给胜诉方,胜诉方点击短信链接即可进行快速执行立案。今年以来,漯河市法院共推送执前督促提醒12376件。 “该系统对一线执行人员来说,也是全程监督。执行案件结案后,执行回访系统自动向当事人推送评价通知,当事人点击链接即可对案件承办法官作出评价。针对当事人的反馈及建议,法院及时组织人员回访答疑。对满意度较低的法官进行约谈,督促改进工作作风;对矛盾较大的当事人,及时深度回访,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漯河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法官汪立胜说。 申请执行人陈某对此颇有感触。10多年前,陈某之子在漯河务工期间被张某伤害,虽然张某依法受到刑事惩罚,但法院判决确定的民事赔偿款未执行到位。汪立胜团队在执行过程中经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村组已纳入拆迁计划,被执行人有一笔拆迁安置补偿款收入,但何时具体兑现尚不确定,执行人员对这笔款项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 为保护刑事被害人家属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先后4次督促相关部门在办理拆迁手续时兑现拆迁款,同时对张某家属多次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张某家属自愿额外代偿5万元。该案执行款全部到账后,执行人员次日就为陈某办理了领款手续。 诉讼“走云端” 掌上办马上办 “案件上诉人侯某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上诉案,收到当事人网上阅卷审核的待处理任务,请及时处理。”6月14日,漯河中院法官蔡宁宁收到一条信息提醒。蔡宁宁立即登录办案系统,认真审核并通过了案件当事人的网上阅卷申请,从提交申请到审核通过不到半小时。 “信息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避免了当事人往返于法院申请调取卷宗的繁杂流程,由‘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蔡宁宁介绍,当事人和代理人可利用云柜系统提交诉讼材料,诉讼风险评估告知机、诉状辅助生成机等智能设备为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供了诉讼风险评估、诉状生成、自助立案等综合服务,推动诉讼服务事项“掌上办”“马上办”。 在漯河两级法院,当事人立案后,系统自动生成案件专属二维码,当事人扫码即可进入“案件码”系统,利用系统获得“判后答疑”“在线沟通”“案件评价”“联系法官”等服务。“案件码”具有专一性和终身性,案件审理无论经历多少层级、多少环节,都能一码到底,可追能溯。 “智慧互联法庭”则全方位服务“线上、线下”庭审场景需求,辅助法官高质效办案。“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当事人、证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网络参与庭审。刑事案件审理,刑事被告人、嫌疑人可通过专网远程端参与庭审,协执单位可通过专网远程出庭参与庭审。”漯河中院副院长张永波说。 河南某公司与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环节,漯河中院执行局执二庭法官王建组织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远在广东的张某通过“云间法庭”实时参与,双方在庭审期间达成和解。 谈起此案,王建说:“以前,我们要去当事人所在地,或者让当事人来法院,这不仅会增加办案时间,浪费司法资源,也会让当事人劳于奔波。现在通过‘云间法庭’,既能提高案件质效,又能让当事人少跑腿。案件办好了,当事人也满意了。” 针对案件判决后出现的信访问题,漯河中院将判后答疑流程嵌入审判流程系统,在案件作出裁判后,由承办法官或合议庭主动或依据当事人申请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事项向当事人进行说明,详细解答支持或不予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引导当事人从法律上正确把握和准确理解裁判结果。 “数字化作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我们着眼防范化解风险、服务科学决策目标,全面推进智能接访、智能办信、智能管案、智能预警、智能分析等线上应用建设,积极以涉诉信访工作数字化运行增强信访工作整体效能,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渠道,用心回应信访诉求。”王晓东说。 完善监管系统 质量智能评价 智慧赋能案件监管,使司法责任制在漯河法院得以全面准确落实。 “在审判流程系统中嵌入案件监管功能,明确需要监管的案件类型,在结案时系统自动提醒法官报请院庭长监管,全程网上流转,每个环节的意见,后台清晰可见,案件监管更加透明化。”漯河中院审管办主任苏建刚说。 苏建刚介绍,漯河中院通过线上运转的案件监管系统,不但划分了需要监管的案件范围、程序、方式、时限,避免滥用监管权违规干预司法、谋取私利或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而且院庭长监管案件的时间节点、所提意见、处理过程、最终结果等,都在系统全程留痕、透明可见,有效保证制度执行不越位、不变形,更好地发挥院庭长责任监督的“关口”作用。 作为漯河两级法院文书评查的牵头部门,研究室需要组织院庭长对全市法院的文书进行随机交叉评查。重点对文书中的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证据审查是否充分、查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文书说理是否充分、文书格式和语言文字表述是否规范、引用法条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查,尤其是文书格式规范及错字部分更需要全文逐字逐句阅读。 “面对大量的文书,传统的线下评查方式已不适用,为最大限度减少法条引用、病句错字等方面的低级错误,切实减少院庭长评查工作负担,必须向信息技术、向大数据要效能。”漯河中院研究室主任刘冬凯深有体会地说。 漯河中院联合高校研发“裁判文书质量智能评价平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挖掘近3年漯河两级法院数十万份文书数据,依据《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构建了包括10个二级指标和36个三级指标的裁判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一份文书在评改时被结构化地拆分为7个部分,平台根据裁判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从不同维度对文书进行打分。 如今,法官在文书评查前或者院庭长在评查时,可以将裁判文书上传到“裁判文书质量智能评价平台”进行评改打分。即使是几十页的文书,几分钟内也可以评改完毕,错字病句均会一一指出,并由人工判断是否采纳,平台将根据采纳的结果进行学习归纳总结。同时,平台不仅能指出基础的病句错字问题,还能对文书进行拆分,针对文书中的案件情况、证据和事实认定、说理、争议焦点、法条等部分可单独选择高亮标注,更加方便院庭长有条理地对文书进行全面梳理评查。系统还会对文书的事实均衡度、文书规范度、文书易读性、说理详细度、法律适用率、纠纷解决度等进行打分,当分数低于“合格线”时,系统会自动标记此文书为“异常文书”,且会针对分数较低的部分自动提醒,后续院庭长评查时将重点关注得分较低的部分,减轻全文阅读的负担,提高评查效率,为院庭长评查工作提供智慧化支撑。 2024年4月,漯河中院上线了面向全市所有员额法官的“漯河法院数字化辅助办案预警平台”,将大数据分析方法引入审判管理中,服务于审判全流程,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自然语言生成等技术,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将数据筛选、比对、碰撞,从诉源治理、虚假诉讼、信息协同、程序空转、文书规范、适法统一、审判管理、终本清查8个方面对案件实时预警,防范差错瑕疵,驱动司法审判整体提质增效。 漯河中院上线运行的“云策”系统,实时汇总立、审、执全流程基础指标数据,用智能化运算对审判执行指标进行变量拆解,实时分析指标数值的变化运行趋势,实现智能化感知、报表、监管、预警及预测。在执行辅助管理平台,数字机器人全天候不间断工作,总对总集中查询冻结审批、点对点查询结果回填,执行法官一键输入,机器人便可自动完成设定任务。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漯河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干警审判执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审判执行行为全面予以规范,审判执行态势整体向好,审执结案件同比分别上升26.16%、6.71%,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12.75亿元。 漫画/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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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掌上办 审执一键衔接 文书质量智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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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机器人为漯河司法公正“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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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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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从“大数据+”新型警务有效打击预防违法犯罪到“互联网+”公证实现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方便群众,从法院运用AI打造“未来法官”实现公正办案到检察大数据赋能精准监督……近年来,政法机关以深化智能化建设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取得积极成效。 从今天起,法治经纬版开设“政法工作现代化·数智赋能”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全面展现各地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使政法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的生动实践,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收到手机短信提醒,李某叹了口气。这已经是他近段时间第3次收到同样内容的短信。 李某是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一时经济困难,他不愿接申请执行人王某的电话,也不敢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电话。然而,电话可以不接,短信却不能不收。 短信是漯河市源汇区法院执行局批量发出的:“源汇区人民法院提醒:因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你已被申请强制执行,请你接到该信息后尽快到源汇执行局主动履行。如确因一时经济困难,请你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或到法院说明缘由,提出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积极争取申请人给予宽限。对于拒不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源汇法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法律规定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扣划拍卖相应财产、搜查,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压力之下,李某最终拨通了源汇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的电话:“我先到法院说明情况,尽快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这是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数字司法赋能提升审判质效的一个生动缩影。据源汇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高磊介绍,自2023年10月起,该院借助中国移动云MAS业务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向被执行人批量或定向发送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提醒,增强了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通过短信向申请执行人发送案件情况,让当事人第一时间了解执行动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数字时代,谁掌握大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我们坚持数据思维,以数据化、信息化赋能法院所有业务,通过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科学研判质效短板,合理制定工作目标,引导形成‘中院强管理、基层院强办案’的良好格局,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进程,给改革创新‘赋能’、为公平正义‘提速’,有效提升法院工作质效。”漯河中院院长王晓东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点击短信链接 即可完成立案 “我胜诉了,怎么去法院申请执行?”李某某打开手机短信链接,看到胜诉判决书后,第一时间拨通了漯河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您不用往法院跑,只需要点击短信链接,按照提示,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签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执行申请书,即可提交完成立案。”工作人员解释道。 李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按照系统提示,不到1分钟就完成了申请执行立案的相关程序,禁不住感慨:“真是太方便了!” 李某某操作的这个系统,正是漯河中院在全省法院首发运行的“审执衔接”系统。该系统对具有可执行内容的生效审判案件,通过短信告知胜诉方案件生效信息及相关内容,在督促败诉方履行生效判决未果后,系统自动抓取立案材料并推送给胜诉方,胜诉方点击短信链接即可进行快速执行立案。今年以来,漯河市法院共推送执前督促提醒12376件。 “该系统对一线执行人员来说,也是全程监督。执行案件结案后,执行回访系统自动向当事人推送评价通知,当事人点击链接即可对案件承办法官作出评价。针对当事人的反馈及建议,法院及时组织人员回访答疑。对满意度较低的法官进行约谈,督促改进工作作风;对矛盾较大的当事人,及时深度回访,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漯河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庭法官汪立胜说。 申请执行人陈某对此颇有感触。10多年前,陈某之子在漯河务工期间被张某伤害,虽然张某依法受到刑事惩罚,但法院判决确定的民事赔偿款未执行到位。汪立胜团队在执行过程中经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村组已纳入拆迁计划,被执行人有一笔拆迁安置补偿款收入,但何时具体兑现尚不确定,执行人员对这笔款项及时采取了冻结措施。 为保护刑事被害人家属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先后4次督促相关部门在办理拆迁手续时兑现拆迁款,同时对张某家属多次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张某家属自愿额外代偿5万元。该案执行款全部到账后,执行人员次日就为陈某办理了领款手续。 诉讼“走云端” 掌上办马上办 “案件上诉人侯某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上诉案,收到当事人网上阅卷审核的待处理任务,请及时处理。”6月14日,漯河中院法官蔡宁宁收到一条信息提醒。蔡宁宁立即登录办案系统,认真审核并通过了案件当事人的网上阅卷申请,从提交申请到审核通过不到半小时。 “信息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避免了当事人往返于法院申请调取卷宗的繁杂流程,由‘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蔡宁宁介绍,当事人和代理人可利用云柜系统提交诉讼材料,诉讼风险评估告知机、诉状辅助生成机等智能设备为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供了诉讼风险评估、诉状生成、自助立案等综合服务,推动诉讼服务事项“掌上办”“马上办”。 在漯河两级法院,当事人立案后,系统自动生成案件专属二维码,当事人扫码即可进入“案件码”系统,利用系统获得“判后答疑”“在线沟通”“案件评价”“联系法官”等服务。“案件码”具有专一性和终身性,案件审理无论经历多少层级、多少环节,都能一码到底,可追能溯。 “智慧互联法庭”则全方位服务“线上、线下”庭审场景需求,辅助法官高质效办案。“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当事人、证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网络参与庭审。刑事案件审理,刑事被告人、嫌疑人可通过专网远程端参与庭审,协执单位可通过专网远程出庭参与庭审。”漯河中院副院长张永波说。 河南某公司与张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环节,漯河中院执行局执二庭法官王建组织双方当事人参加庭审,远在广东的张某通过“云间法庭”实时参与,双方在庭审期间达成和解。 谈起此案,王建说:“以前,我们要去当事人所在地,或者让当事人来法院,这不仅会增加办案时间,浪费司法资源,也会让当事人劳于奔波。现在通过‘云间法庭’,既能提高案件质效,又能让当事人少跑腿。案件办好了,当事人也满意了。” 针对案件判决后出现的信访问题,漯河中院将判后答疑流程嵌入审判流程系统,在案件作出裁判后,由承办法官或合议庭主动或依据当事人申请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事项向当事人进行说明,详细解答支持或不予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引导当事人从法律上正确把握和准确理解裁判结果。 “数字化作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我们着眼防范化解风险、服务科学决策目标,全面推进智能接访、智能办信、智能管案、智能预警、智能分析等线上应用建设,积极以涉诉信访工作数字化运行增强信访工作整体效能,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渠道,用心回应信访诉求。”王晓东说。 完善监管系统 质量智能评价 智慧赋能案件监管,使司法责任制在漯河法院得以全面准确落实。 “在审判流程系统中嵌入案件监管功能,明确需要监管的案件类型,在结案时系统自动提醒法官报请院庭长监管,全程网上流转,每个环节的意见,后台清晰可见,案件监管更加透明化。”漯河中院审管办主任苏建刚说。 苏建刚介绍,漯河中院通过线上运转的案件监管系统,不但划分了需要监管的案件范围、程序、方式、时限,避免滥用监管权违规干预司法、谋取私利或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而且院庭长监管案件的时间节点、所提意见、处理过程、最终结果等,都在系统全程留痕、透明可见,有效保证制度执行不越位、不变形,更好地发挥院庭长责任监督的“关口”作用。 作为漯河两级法院文书评查的牵头部门,研究室需要组织院庭长对全市法院的文书进行随机交叉评查。重点对文书中的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证据审查是否充分、查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文书说理是否充分、文书格式和语言文字表述是否规范、引用法条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打分评查,尤其是文书格式规范及错字部分更需要全文逐字逐句阅读。 “面对大量的文书,传统的线下评查方式已不适用,为最大限度减少法条引用、病句错字等方面的低级错误,切实减少院庭长评查工作负担,必须向信息技术、向大数据要效能。”漯河中院研究室主任刘冬凯深有体会地说。 漯河中院联合高校研发“裁判文书质量智能评价平台”,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挖掘近3年漯河两级法院数十万份文书数据,依据《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构建了包括10个二级指标和36个三级指标的裁判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一份文书在评改时被结构化地拆分为7个部分,平台根据裁判文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从不同维度对文书进行打分。 如今,法官在文书评查前或者院庭长在评查时,可以将裁判文书上传到“裁判文书质量智能评价平台”进行评改打分。即使是几十页的文书,几分钟内也可以评改完毕,错字病句均会一一指出,并由人工判断是否采纳,平台将根据采纳的结果进行学习归纳总结。同时,平台不仅能指出基础的病句错字问题,还能对文书进行拆分,针对文书中的案件情况、证据和事实认定、说理、争议焦点、法条等部分可单独选择高亮标注,更加方便院庭长有条理地对文书进行全面梳理评查。系统还会对文书的事实均衡度、文书规范度、文书易读性、说理详细度、法律适用率、纠纷解决度等进行打分,当分数低于“合格线”时,系统会自动标记此文书为“异常文书”,且会针对分数较低的部分自动提醒,后续院庭长评查时将重点关注得分较低的部分,减轻全文阅读的负担,提高评查效率,为院庭长评查工作提供智慧化支撑。 2024年4月,漯河中院上线了面向全市所有员额法官的“漯河法院数字化辅助办案预警平台”,将大数据分析方法引入审判管理中,服务于审判全流程,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自然语言生成等技术,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将数据筛选、比对、碰撞,从诉源治理、虚假诉讼、信息协同、程序空转、文书规范、适法统一、审判管理、终本清查8个方面对案件实时预警,防范差错瑕疵,驱动司法审判整体提质增效。 漯河中院上线运行的“云策”系统,实时汇总立、审、执全流程基础指标数据,用智能化运算对审判执行指标进行变量拆解,实时分析指标数值的变化运行趋势,实现智能化感知、报表、监管、预警及预测。在执行辅助管理平台,数字机器人全天候不间断工作,总对总集中查询冻结审批、点对点查询结果回填,执行法官一键输入,机器人便可自动完成设定任务。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漯河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干警审判执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审判执行行为全面予以规范,审判执行态势整体向好,审执结案件同比分别上升26.16%、6.71%,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12.75亿元。 漫画/李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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