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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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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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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3年审结企业间混同用工案1196件

( 2024-07-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在该院近3年审结的涉多元用工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间混同用工案件达1196件,占比超五成。
  朝阳法院立案二庭庭长王敏介绍说,多元用工行业从主要集中于建筑业、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逐渐向交通运输业、金融业、住宿餐饮业等多领域扩散,近年来又扩张到外卖快递、网约车、直播销售等互联网平台类业务。案件的诉讼请求类型主要为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索要经济补偿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过半数案件中劳动者要求多个企业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朝阳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汪洋告诉记者,企业混同用工发生纠纷易推诿责任。从劳动争议案件中看,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以交叉、轮换等方式使用劳动者,在人事制度、用工管理方面出现混同的情形大量存在。劳动者同时向多家公司提供劳动,而劳动者的工资发放主体、社会保险缴纳主体、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主体或者实际接受用工管理的主体不一致,除人力管理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外,部分企业借此逃避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破坏了劳动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此外,部分企业利用劳动者信息不对称、法律意识不强等弱点,故意混淆概念,实行“假外包真派遣”,将协议标的物由“派遣人员”包装为“外包工作量”,但实际上用工单位却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收入等方面对劳动者进行直接管控,而所谓的“承包单位”并无任何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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