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0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公告
13 12/13 11 12 1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公告专栏
· 声 明
· 广告

公告专栏

( 2024-07-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公告专栏
  2024年7月10日
  裴占欣:本院受理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3379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裁定:准许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判决:1.裴占欣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7607317号“超能”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涉案洗衣粉;2.裴占欣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0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负担300元,裴占欣负担750元;公告费1300元,由裴占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或线上上诉,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纪续强:本院受理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与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3396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裁定:准许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判决:1.纪续强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1086708号“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涉案洗衣粉;2.纪续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00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原告负担300元,纪续强负担750元;公告费1300元,由纪续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或线上上诉,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白丽平:本院受理王翠晓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2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赔偿物品损失共计1000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780元,共计83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或网上上诉立案,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荣怀:本院受理张洪艳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河北腾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柴金希:本院受理胡治中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贾文慧:本院受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孙大娥:本院受理陈帅兵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3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4)粤0606民诉前调29587号 本院于2024年6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曾伟坚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一案。下落不明人曾伟光,男,1964年1月1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顺德县容奇镇工业路23号(失踪前住: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11栋402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06640117193。曾伟坚称,申请人曾伟坚系下落不明人曾伟光的兄弟,曾伟光自1994年11月离家后下落不明,经多方寻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至今一直没有音讯。下落不明人曾伟光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曾伟光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曾伟光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曾伟光情况,向本院报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苏州盈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葛良慧、张玉华、曹传群:2024年7月4日,程帆以苏州盈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自行清算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苏州盈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洁监督卡、合议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异议期、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异议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法庭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吴海月:本院受理申请人吴国华申请宣告吴海月自然人死亡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吴海月,女,199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江苏泰兴,原住泰兴市黄桥镇吴家庄村六组51号,系吴国华的女儿。吴海月于2011年9月1日在家失踪,经寻找至今下落不明。吴国华申请吴海月死亡后,本院于2023年4月23日在《法治日报》发出寻找吴海月的公告,法定公告期限为一年,现已届满,吴海月仍下落不明,本院已作出(2023)苏1283民特8号民事判决书,宣告吴海月死亡,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汤建锋、王雅:本院受理王国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谢娟凤:本院受理郭兆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29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臧化雨:本院受理周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2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合水县新生游泳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诺德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402民初1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彦宏:本院审理马鞍山市雨山区悠舍民宿房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立刻返还原告房费2500元)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吴龙飞:本院受理黄龙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豫0329民初7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范伊飞:本院受理河南金石智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豫0329民初7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
包伟红:本院受理昆山市城瑞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1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2023)徐仲裁字第334号
中海宏洋置业(徐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与你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仲裁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会(2023)徐仲裁字第33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徐州仲裁委员会
昆山百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杜曙明与你公司合同争议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086号],由仲裁员王秦益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昆山百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杜曙明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087号],由仲裁员王秦益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8月27日14时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包新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杭州临平银隆珠宝商行与你之间合同纠纷【湖仲(2023)裁字第1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各壹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在本会425庭审室开庭审理。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淮南市万祥置业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选定表、仲裁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各一份。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海口美兰大茗汇餐厅:本委受理你与邓媛元、陈慕、陈巧艺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字〔2024〕第75号、第76号、第77号),现已作出裁决(海美劳人仲裁字〔2024〕第78号、第79号、第80号)。因无法送达你本人,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债权转让通知书
陈治民:你与罗守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伊川法院作出(2019)豫0329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罗守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罗守森已于2024年6月11日与李卫涛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本债权转让给李卫涛,请你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向李卫涛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特此通知!
原债权人:罗守森
2024年7月10日
公 告
杨玉刚:因我中心通过邮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责令退还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决定书(请你方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退还失业保险待遇9633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昆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昆山耀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通过邮寄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陈述申辩告知书》(拟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依法偿还我中心已先行支付卢显胜的工伤保险待遇合计63505.04元),现通过公告方式向你单位送达,你单位有权在公告期届满后5日内向我中心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10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C座,联系人钱毅力,联系电话0512-57532695),逾期未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视为放弃该权利。届时,我中心将依法作出责令偿还告知书。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