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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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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助未成年子女有依靠

父母被收监,
检察官助未成年子女有依靠

( 2024-06-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胡静
  
  法是雷霆万钧,亦是春风万里,父母涉案,但孩子是无辜的。作为既是指控犯罪的检察官,又是守护未成年人的未检人,我们在面对犯罪分子时,会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在面对困境未成年人时,我们富有仁爱之心,也会不遗余力护他们周全。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  
  5月31日上午,天还下着蒙蒙细雨,徐某带着不满两周岁的儿子浩浩(化名),她身后跟着她的小姑子,来到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室,紧紧握住检察官滕呀利的手,“感谢你们送来的司法救助金,还给我儿子办理了落户手续,他以后可以在永嘉读书了。”徐某表示,自己可以安心去服刑了。
  2022年7月,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在异地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因她正处于哺乳期(浩浩于2022年5月出生),她被暂予监外执行。今年5月底,徐某哺乳期期限届满,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她将被收监执行刑罚。而她的丈夫2022年也因为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目前正在服刑中。
  徐某原籍贵州毕节,浩浩系非婚生,一直未能上户口。永嘉县检察院联合当地派出所,通过做亲子鉴定解决孩子落户问题。鉴于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仍在服刑,而母亲也将被收押,浩浩将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的状况。
  滕呀利经走访发现,浩浩的爷爷奶奶年逾古稀,身体状况不佳,家境困难,不具备监护能力,其他亲戚也没有抚养意愿。徐某收监后,谁来抚养浩浩一度成为难题。
  滕呀利没有放弃寻找更多的可能性。最终联系上了浩浩远嫁的姑姑,但是姑姑也有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家庭生活也十分困难。看着年幼懵懂的侄子,姑姑答应在徐某入狱服刑期间,照顾孩子。
  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的规定,5月31日,经永嘉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永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将浩浩的监护人变更为其姑姑麻某。为了缓解抚养压力,永嘉县检察院在当日给了浩浩1万元社会救助金。
  “变更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既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全面、综合保护,更彰显了国家强调尊重、保护孩子根本利益,让他们在一个更加健康的环境中成长的良苦用心。”永嘉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陈双河说。
  永嘉县检察深入践行“案中挖线索、探究多元救助、担起管教职责和一次司法救助长期关怀”的一体化办案模式,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全面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和全面关怀未成年人的大情怀,具有针对性、全面性、多元化的特点,是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思路和成效的体现。
  2024年4月,滕呀利看到《检察日报》报道了一起本院办理的案件:妻子无业,却自称是某法院执行庭庭长,十多年间从亲友处骗了384万余元,而丈夫也帮忙妻子骗发小。最后夫妻俩双双入监服刑。出于未检人的职业敏感,滕呀利立即翻看卷宗审查,仔细查找一番后,在案卷材料中发现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线索。之后按照未检工作统一集中办理的思路和要求,滕呀利立即对朱某进行讯问,了解到她还有一对未满14周岁的儿女,虽然户籍在新疆阿勒泰地区,但是目前在永嘉生活学习。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朱某的一对未成年儿女失去了双亲庇佑,生活无依。永嘉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开启了一场爱的长跑:检察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广泛链接社会资源,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这对兄妹认定“事实孤儿”身份,联合其户籍所在地新疆阿勒泰当地检察院,通过当地民政局,给两个孩子按月发放困难儿童救助金,直至父母一方出狱。
  父母被收监后,两个孩子暂住在亲戚家里,生活困难。六一前夕,永嘉县检察院检察官给两个孩子送上两万元司法救助金,解了生活燃眉之急。
  2022年以来,永嘉县检察院共救助类似困难儿童10余名,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并通过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形式,汇聚帮扶合力,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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