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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刘建龙、王永琴、魏建云、冯晓玲:本院受理石艳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刘建龙、王永琴、魏建云、冯晓玲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承担利息2759元,合计52759元,并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75%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4.25%计算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200元,281元由石艳萍负担,19191元由刘建龙、王永琴、魏建云、冯晓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来印、曾志彬:本院受理丁立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0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王来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丁立功农资款42100元,承担利息6422元,合计48522元,并以本金4210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照年利率6.175%计算利息;2.曾志彬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43元,公告费700元,合计2343元。由丁立功负担630元,王来印、曾志彬负担177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鹏飞:我院受理蒋林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3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37000元,案件受理费72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浩先:本院受理庞洪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王海怡:本院受理邵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3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田永琼: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4609号芦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杭兵雪、第三人镇江招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昌永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蒿汉锁:本院受理王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314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周成国:本院受理江阴瑞之晨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辽中县佰嘉隆百货超市、孙桂荣、倪冰:你三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辽蓝房评字(2024)第052902号《涉执房地产估价报告》:对辽中县佰嘉隆百货超市名下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五委2-9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沈房权证辽中字第N180014704,建筑面积1406.64平方米,土地证书号:辽中国用(2011)第00044号,使用面积382平方米的商业楼房及土地的评估单价4780元/平方米,总价6723700元,如有异议,在本公告期满(一个月)后的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2.上述异议期满后,向你送达(2024)辽0115执恢11号《执行裁定书》对上述评估房产依法予以拍卖。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何秀娟、田华林:本院受理杨亚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6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田华云:本院受理魏文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陆光明:本院受理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严晓燕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何刚、李雪梅:本院受理马飞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3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袁志金(公民身份号码510781197503194416):原告罗江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罗江群的诉讼请求。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罗江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曹杰(公民身份号码510781198611114131):原告石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2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石文的诉讼请求。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石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范新德:本院受理陈淑林与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 民初7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范新德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陈淑林赔偿款14807元。案件受理费270元,公告费300元,由陈淑林负担135元,范新德负担43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俞忠山:本院受理于智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 2325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俞忠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于智华给付农资款50000元,并支付利息10893.75元,合计60893.75元;2.俞忠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内向于智华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具体利息的承担以欠款5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6.225%承担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70元,由于智华负担448元,由俞忠山负担132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07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黄德兵、苏晓红、吴志军、张菊莲:我院受理新疆兴木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新2325民初48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黄德兵、苏晓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预购定金款388547元、承担利息39920元,合计428467元;2.吴志军、张菊莲、吴志江、张玉莲、赵财善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42元,由原告负担376元,黄德兵、苏晓红负担7666元,吴志军、张菊莲、吴志江、张玉莲、赵财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杜海:本院受理王荣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9500元,利息2804.79元(以9500元为基数,按LPR/银行同期利率计息,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3月18日),以上共计:12304.79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47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16日9点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许洪鑫:本院受理李春燕、涂素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违约金6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0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23年12月26日起按月息3%计算至实际偿清时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48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16日9点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黄祥辉:本院受理陈玉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465号原告新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提交的期限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1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道歉声明 本人刘邦学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擅自为患者开展一般医疗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特诚恳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道歉人:刘邦学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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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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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刘建龙、王永琴、魏建云、冯晓玲:本院受理石艳萍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刘建龙、王永琴、魏建云、冯晓玲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承担利息2759元,合计52759元,并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4.75%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4.25%计算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2200元,281元由石艳萍负担,19191元由刘建龙、王永琴、魏建云、冯晓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来印、曾志彬:本院受理丁立功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0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王来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丁立功农资款42100元,承担利息6422元,合计48522元,并以本金4210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照年利率6.175%计算利息;2.曾志彬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43元,公告费700元,合计2343元。由丁立功负担630元,王来印、曾志彬负担177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否则视为送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张鹏飞:我院受理蒋林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3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37000元,案件受理费725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浩先:本院受理庞洪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13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王海怡:本院受理邵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32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固东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田永琼: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4609号芦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杭兵雪、第三人镇江招财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昌永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简转普裁定、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蒿汉锁:本院受理王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314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周成国:本院受理江阴瑞之晨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辽中县佰嘉隆百货超市、孙桂荣、倪冰:你三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1.辽蓝房评字(2024)第052902号《涉执房地产估价报告》:对辽中县佰嘉隆百货超市名下位于沈阳市辽中区茨榆坨街道五委2-94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沈房权证辽中字第N180014704,建筑面积1406.64平方米,土地证书号:辽中国用(2011)第00044号,使用面积382平方米的商业楼房及土地的评估单价4780元/平方米,总价6723700元,如有异议,在本公告期满(一个月)后的1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2.上述异议期满后,向你送达(2024)辽0115执恢11号《执行裁定书》对上述评估房产依法予以拍卖。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何秀娟、田华林:本院受理杨亚芬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115民初6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田华云:本院受理魏文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陆光明:本院受理重庆建工市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严晓燕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何刚、李雪梅:本院受理马飞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3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袁志金(公民身份号码510781197503194416):原告罗江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罗江群的诉讼请求。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罗江群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曹杰(公民身份号码510781198611114131):原告石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81民初2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石文的诉讼请求。本案收取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石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范新德:本院受理陈淑林与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 民初7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范新德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陈淑林赔偿款14807元。案件受理费270元,公告费300元,由陈淑林负担135元,范新德负担43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俞忠山:本院受理于智华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 2325民初14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俞忠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于智华给付农资款50000元,并支付利息10893.75元,合计60893.75元;2.俞忠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内向于智华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具体利息的承担以欠款5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6.225%承担利息至欠款还清之日止。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70元,由于智华负担448元,由俞忠山负担132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407办公室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黄德兵、苏晓红、吴志军、张菊莲:我院受理新疆兴木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新2325民初48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黄德兵、苏晓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预购定金款388547元、承担利息39920元,合计428467元;2.吴志军、张菊莲、吴志江、张玉莲、赵财善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42元,由原告负担376元,黄德兵、苏晓红负担7666元,吴志军、张菊莲、吴志江、张玉莲、赵财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杜海:本院受理王荣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9500元,利息2804.79元(以9500元为基数,按LPR/银行同期利率计息,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3月18日),以上共计:12304.79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47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16日9点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许洪鑫:本院受理李春燕、涂素芬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违约金6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20000元本金为基数,从2023年12月26日起按月息3%计算至实际偿清时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4480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16日9点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黄祥辉:本院受理陈玉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桂0703民初465号原告新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提交的期限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8月16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道歉声明 本人刘邦学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擅自为患者开展一般医疗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特诚恳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道歉人:刘邦学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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