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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2024)苏1283民初677号
宗绍进:本院受理原告刘茂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283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网上立案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或在线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3343号
陶雪儿: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浩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33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乌尼玛:本院受理的原告达满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阿西木·麦麦提敏:我院受理的原告阿木提·麻木提与被告阿西木·麦麦提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828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阿西木·麦麦提敏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阿木提·麻木提借款6,016元及利息201.29元,合计6,217.29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阿地里江·尼牙孜:本院受理依拉木江·尼亚孜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李琦、唐雪红:原告许振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1556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小兰:原告赵丽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37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蒋佳伟:原告徐建军与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2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李作壮:原告胡志强、胡艺峰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浙0402民初370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8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昆山市玉山镇邵清华装饰工程部:本院受理李飞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沙小义:本院受理叶茶辉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杨义勇:本院受理昆山国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97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明春:本院受理王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14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谭晨星、谭义峰、仇云霞、邹杭芸:本院受理乔建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和证据材料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蒋安标、史学峰、东海县德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云松与你们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苏0583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如冠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宋花花:本院受理浙江立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德佑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林立与肖卫星及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4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卢现玉:本院受理第张强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9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卢现玉:本院受理张树品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0585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郑华玉:本院受理江苏社区集网络科技连锁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9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2023)徐仲受字第264号 叶嘉颖:本会受理申请人江苏韵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作协议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仲裁请求申请书、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不公开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仲裁,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徐州仲裁委员会
高博(鞍山)半导体有限公司:本会受理天津林科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与你方的买卖合同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612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俞银根:本会受理的昆山博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2023)苏仲裁字第1246号案,由仲裁员陆伟光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8月5日13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王鸣:本会受理的昆山博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争议(2023)苏仲裁字第1689号案,由仲裁员陆伟光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8月5日13时4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补充证据。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黄耀:本会受理的苏州垚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争议一案[(2024)苏仲裁字第0084号],由仲裁员陆伟光组成仲裁庭,并于2024年8月5日14时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美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与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1532号],由仲裁员陈晓苏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8月26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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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缵泰:根据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1)粤0104民初46619号的《民事判决书》: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应向黄缵泰支付149738.88元。现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特公告如下:
  请黄缵泰尽快与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等人联系。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黄缵泰未与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等人联系,则黄缵境、黄少珊、黄少莹、黄少婉拟将上述有关款项提存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并办理提存公证。
  (联系人:黄缵境,联系电话:1390222864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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