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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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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敬华、郭嘉英、郭漫笳:本院受理上诉人袁婉玫与被上诉人冯文华、王敬华,原审第三人郭嘉英、郭漫笳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冀11民终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行诉被告谢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徐帝: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新博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高磊、第三人徐帝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范东东:本院受理王科学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110民初7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3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王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9174.02元及利息(利息包括:2024年4月15日之前的利息1256.22元以及从2024年4月16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编号:5036132023022200060466、5036132023032000011166、5036132023040200020288、5036132023040600000086、5036132023041000010166、5036132023041500020588、5036132023042000010066、5036132023042100020888、5036132023042200010266、5036132023042500010266、5036132023050300000286、5036132023050400010488、5036132023050500000068、5036132023050500001186、5036132023050600010086、5036132023050800000086、5036132023051000000266、5036132023051100000386、5036132023051200000586、5036132023051600000466、5036132023051700011368、5036132023052100000086、5036132023052100000366、5036132023062100010468、5036132023062100020088、5036132023062100040686、5036132023062300000468)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各个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总和);二、驳回原告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6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王军负担。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黄财国: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北白象镇华正模具钢经营部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9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川0726民初353号 景德镇市东方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赵仕刚与被告景德镇市东方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北川羌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0726 民初35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陈建碧:本院受理原告黄强诉被告陈建碧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29日9时2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苏晓全:原告建湖县好运水产技术服务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0925民初16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本溪市博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本溪市明山区禹宏防水防腐工程处与你公司之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会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的[2021]本仲裁字第85号裁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本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本溪仲裁委员会
蔡猛克:原告郑淑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瑞达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109民初5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上饶市铁财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中城融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杨丽萍与你方的投资协议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0374号]后,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答辩通知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进行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将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本案将于2024年9月3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北京聚火部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北京京糖盛世美丽华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117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2023]津仲字裁第1175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谢朴:本会受理的天津市万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0912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2023]津仲字裁第0912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韩鑫梦祝:本会受理的天津市万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0915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2023]津仲字裁第0915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苏美丽:本会受理的天津市万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案[(2023)津仲字第0916号],本会已依法作出裁决书,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2023]津仲字裁第0916号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董相才:本会受理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与你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2024)津仲字第0450号],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仲裁文书等,现公告送达。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答辩文书等,逾期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答辩并提交证据材料;5日内选定仲裁员,逾期由本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2日内到本会自贸中心领取组庭通知书。2024年9月19日10时在自贸中心开庭审理本案。届时未出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天津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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