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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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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茹玉 俞冲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陪伴式”司法工作理念和方式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化“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 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从探索到深化,两份关于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文件先后落地,体现出“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走深走实。 如何以“陪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湖州中院院长肖国耀近日对《法治日报》记者这样说道:“近年来,湖州法院主动将少年审判工作延伸拓展到判前判后、庭内庭外,在南浔法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探索构建‘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在陪伴主体上坚持‘全社会陪伴’,在陪伴时点上打造‘全周期陪伴’,在陪伴方式上强化‘全要素陪伴’,着力实现‘前端重防治、审判重保护、末端重帮扶’的目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综合的司法保障。” 司法保护“一件事” 湖州中院会同政法委、教育、公安、检察、民政、妇联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件事”改革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司法保护“小支点”撬动全社会协同“大格局”。 《实施意见》结合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形势新特点,在前端以“一件事”改革协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出建立联动响应、案件专办、特殊保护、留守和流动儿童群体关爱、帮教帮扶、综合治理六大协同机制、20项具体举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大融合”,着力打造部门内部纵向到底、部门之间横向到边的全流程、全方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南浔法院推动区委成立由16家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浔区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实施意见》,制定“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伙伴计划”等22个工作项目,筑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与吴兴区教育局签订校园“共享法庭”建设框架协议,推进校园“共享法庭”全域覆盖,将法治副校长制度嵌入共享法庭建设,为在校师生提供法治讲堂、法律咨询、在线庭审等法律服务。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联合共青团德清县委,依托鲜活的实践案例和团县委丰富的少年工作经验,建立红领巾学院法治分院,合作开展青少年校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树立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 落实“首审责任制” 湖州市长兴县的张某与陈某于2021年协议离婚,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但陈某长期疏于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父亲张某知晓情况后,与陈某大吵一架并强行将孩子带至乡下,让奶奶独自照顾孩子,并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因父母的“争夺”,孩子变得越来越内向,并出现厌学、抑郁的倾向。鉴于父母双方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情形,且孩子表示更愿意和母亲共同生活,长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应给予母亲陈某一次自我纠错,重新认识家庭教育的机会,最终判决驳回了父亲张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送达时,还附有一份家庭教育令和湖州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长兴法院用家庭教育令和提示函的双重形式,引导双方承担好照顾孩子的责任,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做好抚养教育义务。 “少年审判工作不止于‘审判’,我们在办理离婚、抚养权、探望权等家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更加突出关注涉及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肖国耀说。 近年来,湖州两级法院共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165件241人,签发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23件;审结涉未成年人一审民事案件5868件,出台全省首份《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指引》。截至目前,开展口头教育437次、发送书面告知书363次,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51次,在审判中将未成年人关爱工作落到实处。 湖州法院全面落实“首审责任制”,由首审法官承办涉同一未成年人案件,建立审判人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管理模式,通过对涉诉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关系、教育环境、人际交往等个人及家庭情况的了解与调查,及时甄别隐性权益受侵害等风险,及时干预并妥善处理。 多元救助精准帮扶 “我们的生活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5月16日,一起离婚纠纷判决后第三天,南浔法院少年审判法官沙鋆对该案当事人进行回访。 案后回访“急迫”的背后,是案件当事人一家的辛酸与困境。原告阿新与阿强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后结婚,婚后生下儿子小雨。2013年,小雨未满周岁时,阿强就以赚钱养家为由外出打工。2014年春节,阿强回来探望过一次妻儿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 这10年间,阿强虽然“人间蒸发”了,但让阿强还款的债务催款单陆续从全国各地向阿新家寄来,催债电话也不时打到家里。今年4月,阿新到南浔区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沙鋆经多次走访调查,并对年满10周岁的小雨进行庭前询问。 “这虽然是阿新第一次提出离婚,但被告阿强10年无联系,也未对患病的妻子履行应尽的扶养义务,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庭前社会调查的内容可以证实双方已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沙鋆说。 5月14日,南浔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判决暂时告一段落,但生活的困苦还在继续:阿新突发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和定期住院治疗;阿新的父亲是10多年的精神残疾患者,需要吃药维持;阿新的母亲过去10年间做过两次大手术;小雨也因早产需要特殊照顾…… 如何才能在案后精准有效地帮扶到这一家人?沙鋆从审理之初就在思考。 秉持“能救必救”的原则,沙鋆积极引导阿新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目前三级法院已初步确定开展联合救助:与区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为阿新一家申请低保家庭的年终一次性救助;积极联系区教育局和小雨所在学校,针对未成年的小雨因早产自身发育较为迟缓,且因父爱缺失导致家庭教育缺位,加强“法院+学校”协作联动守护成长。 南浔法院在这起案件中的“浸润式”回访和“精准式”帮扶,是湖州法院做深做实案后回访和综合帮扶的缩影。 近年来,湖州两级法院联合邀请代表委员、教师、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回访和帮扶,针对126名涉未成年人案件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回访341人次,围绕身体康复、生活安置、返校复学等开展多元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学习实际困难,特别是建立缓刑未成年犯回访考察制度,对未成年缓刑犯的家庭、单位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法治宣传教育是综合帮扶的重要内容。为此,湖州法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矩阵建设,充分运用共享法庭、“法官妈妈云课堂”等线上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针对性沉浸式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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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如何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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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法院深化涉未成年人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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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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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茹玉 俞冲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陪伴式”司法工作理念和方式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化“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少年审判工作的意见》。 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从探索到深化,两份关于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文件先后落地,体现出“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走深走实。 如何以“陪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湖州中院院长肖国耀近日对《法治日报》记者这样说道:“近年来,湖州法院主动将少年审判工作延伸拓展到判前判后、庭内庭外,在南浔法院先行先试的基础上探索构建‘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在陪伴主体上坚持‘全社会陪伴’,在陪伴时点上打造‘全周期陪伴’,在陪伴方式上强化‘全要素陪伴’,着力实现‘前端重防治、审判重保护、末端重帮扶’的目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综合的司法保障。” 司法保护“一件事” 湖州中院会同政法委、教育、公安、检察、民政、妇联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件事”改革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司法保护“小支点”撬动全社会协同“大格局”。 《实施意见》结合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形势新特点,在前端以“一件事”改革协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出建立联动响应、案件专办、特殊保护、留守和流动儿童群体关爱、帮教帮扶、综合治理六大协同机制、20项具体举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大融合”,着力打造部门内部纵向到底、部门之间横向到边的全流程、全方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南浔法院推动区委成立由16家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浔区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实施意见》,制定“青少年心理健康护航行动”“伙伴计划”等22个工作项目,筑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与吴兴区教育局签订校园“共享法庭”建设框架协议,推进校园“共享法庭”全域覆盖,将法治副校长制度嵌入共享法庭建设,为在校师生提供法治讲堂、法律咨询、在线庭审等法律服务。 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联合共青团德清县委,依托鲜活的实践案例和团县委丰富的少年工作经验,建立红领巾学院法治分院,合作开展青少年校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让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树立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 落实“首审责任制” 湖州市长兴县的张某与陈某于2021年协议离婚,女儿由母亲陈某抚养,但陈某长期疏于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父亲张某知晓情况后,与陈某大吵一架并强行将孩子带至乡下,让奶奶独自照顾孩子,并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因父母的“争夺”,孩子变得越来越内向,并出现厌学、抑郁的倾向。鉴于父母双方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情形,且孩子表示更愿意和母亲共同生活,长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应给予母亲陈某一次自我纠错,重新认识家庭教育的机会,最终判决驳回了父亲张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送达时,还附有一份家庭教育令和湖州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长兴法院用家庭教育令和提示函的双重形式,引导双方承担好照顾孩子的责任,关注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做好抚养教育义务。 “少年审判工作不止于‘审判’,我们在办理离婚、抚养权、探望权等家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更加突出关注涉及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问题。”肖国耀说。 近年来,湖州两级法院共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165件241人,签发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23件;审结涉未成年人一审民事案件5868件,出台全省首份《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指引》。截至目前,开展口头教育437次、发送书面告知书363次,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51次,在审判中将未成年人关爱工作落到实处。 湖州法院全面落实“首审责任制”,由首审法官承办涉同一未成年人案件,建立审判人员与涉诉未成年人“一对一”管理模式,通过对涉诉未成年人成长经历、家庭关系、教育环境、人际交往等个人及家庭情况的了解与调查,及时甄别隐性权益受侵害等风险,及时干预并妥善处理。 多元救助精准帮扶 “我们的生活终于可以重新开始了。”5月16日,一起离婚纠纷判决后第三天,南浔法院少年审判法官沙鋆对该案当事人进行回访。 案后回访“急迫”的背后,是案件当事人一家的辛酸与困境。原告阿新与阿强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后结婚,婚后生下儿子小雨。2013年,小雨未满周岁时,阿强就以赚钱养家为由外出打工。2014年春节,阿强回来探望过一次妻儿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家。 这10年间,阿强虽然“人间蒸发”了,但让阿强还款的债务催款单陆续从全国各地向阿新家寄来,催债电话也不时打到家里。今年4月,阿新到南浔区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沙鋆经多次走访调查,并对年满10周岁的小雨进行庭前询问。 “这虽然是阿新第一次提出离婚,但被告阿强10年无联系,也未对患病的妻子履行应尽的扶养义务,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庭前社会调查的内容可以证实双方已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沙鋆说。 5月14日,南浔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 判决暂时告一段落,但生活的困苦还在继续:阿新突发疾病需要长期服药和定期住院治疗;阿新的父亲是10多年的精神残疾患者,需要吃药维持;阿新的母亲过去10年间做过两次大手术;小雨也因早产需要特殊照顾…… 如何才能在案后精准有效地帮扶到这一家人?沙鋆从审理之初就在思考。 秉持“能救必救”的原则,沙鋆积极引导阿新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目前三级法院已初步确定开展联合救助:与区民政部门取得联系,为阿新一家申请低保家庭的年终一次性救助;积极联系区教育局和小雨所在学校,针对未成年的小雨因早产自身发育较为迟缓,且因父爱缺失导致家庭教育缺位,加强“法院+学校”协作联动守护成长。 南浔法院在这起案件中的“浸润式”回访和“精准式”帮扶,是湖州法院做深做实案后回访和综合帮扶的缩影。 近年来,湖州两级法院联合邀请代表委员、教师、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回访和帮扶,针对126名涉未成年人案件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回访341人次,围绕身体康复、生活安置、返校复学等开展多元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学习实际困难,特别是建立缓刑未成年犯回访考察制度,对未成年缓刑犯的家庭、单位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法治宣传教育是综合帮扶的重要内容。为此,湖州法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矩阵建设,充分运用共享法庭、“法官妈妈云课堂”等线上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针对性沉浸式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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