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政法
9 3/9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第三方
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
· 坚决遏制冒充部委国企央企违法犯罪乱象
· 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有机结合
· 为旅客营造端午节良好出行环境
· 压紧压实强基固本政治责任 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效
· 把食品安全风险化解在源头

菏泽探索建立“全领域”府院联动机制
实现行政效能司法效力有机结合

( 2024-06-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 本报通讯员 吴慧星 王  蕾
  
  近年来,山东省菏泽市两级法院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全市社会治理格局,联合市政府建立“全领域”府院联动机制,全面涵盖了金融、破产、住建、道交、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等20个专项领域,实现了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有效解决了一批“老问题”,妥善处理了一些“大风险”,双赢多赢共赢效果不断凸显。
“烂尾楼”蝶变“新地标”
  在郓城县繁华热闹的中心区域,一处由绿色围挡围起的工地内,钢筋水泥散乱外露,杂草荒芜,整个商业项目死气沉沉。
  这是地处郓城县黄金地段的商业开发项目——唐塔新世界,于2012年开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19.29万平方米,规划建成后将成为郓城县规模最大的集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型综合体。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自2022年2月该项目开始停工烂尾。停工前,回迁安置及已销售商铺共计778套,由于迟迟无法交房,给600余名购房业主、拆迁户等相关权利人造成巨大损失,该项目的开发公司向郓城县人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书。
  法院经审查发现该公司符合破产重整条件,如果此时宣告破产强制执行,项目快速变现情况下将面临大幅贬值,购房户、抵押权人、工程款债权人等主体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何妥善处理,成为摆在承办团队面前的一道难题。
  承办团队分析认为,盘活烂尾楼才能实现多方共赢,而“破题”的“钥匙”就是府院联动。对此,郓城法院按照“法院主导程序、政府协调保障、管理人具体操作、债权人会议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县委、县政府召集多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以盘活项目、最大限度维护购房户等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多次开展会商研判,在引入资金、完善施工手续、化解信访问题等方面集体决议,汇聚府院化解合力。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濒临绝境的“烂尾楼”得以成功复工续建,涅槃重生。
  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院的服务就保障到哪里。近年来,菏泽法院始终将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坚决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去年以来,共协助党委、政府调查相关案件8件,为2.8万户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助力3.5万户老百姓按约如期入住验收合格的房屋。
12起商标侵权案全撤诉
  “已经罚5000元了,又让赔一万多块,把店卖了也不值这个钱啊。”69岁的老赵在村里经营一家百货零售店,因售卖假酒被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被侵权的白酒厂家依据处罚决定向成武县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一同起诉的类似案件一共12件,90%以上的被告都是位于乡镇、村庄的小微零售商,规模小、服务范围狭窄且经营不规范,经营者大都是无法外出务工的老人,经济生活水平相对较低,普遍缺乏知识产权意识,无履行能力。“怎么做才能既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又能兼顾这些小微零售商的民生问题,不让司法失去温度。”这个问题成了承办法官反复研究的焦点。
  “调解优先,溯源引导。”经与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磋商,办案思路逐渐明晰。
  行政执法人员和承办法官“分头攻坚”,一方面主动联系酒厂代理商做案件调解工作,另一方面与原告代理律师联系,从“法理”和“情理”角度释法析理,将该批案件基本情况、被告目前生活困境、法院对案件的调解意见等进行了通报,引导原告在后续维权中能够以查找制假窝点线索为重点进行溯源维权。最终,在成武法院和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共同努力下,原告撤回12起侵权案件的起诉。
  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菏泽法院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协作联动,联合发布《菏泽市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会同济宁、徐州等10个城市知识产权局共建淮海经济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以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路径”深度融合助推菏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年均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083件,结案率达98%以上,调解撤诉率为80%以上,保持“高结案率、高调撤率、低存案率”良好态势。
解除危化品安全隐患
  “情况紧急!为防止危化品泄漏,这700余吨粗苯必须马上处理。”在一起强制执行案中,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程相锋对承办法官说。
  鲁西新区某化工企业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近年来因经营不善早已停产,造成包括工人工资在内的近百起债务纠纷。仲裁期间,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该企业近千吨粗苯。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相继向菏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团队立即前往该厂实地调查,发现被查封的粗苯分别储存在两个容积达4000立方米的油罐中,由于油罐长期疏于维护保养,出现罐体锈蚀、管线破旧等情况。粗苯属于危险化学品,一旦泄漏,将对当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面对危化品处置的紧迫现状,菏泽中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效能,联合开发区法院、环保、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反复论证,迅速确定了执行方案,将涉该企业的9件案件指定到开发区法院一并执行,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为了解决传统评估拍卖处理周期较长问题,承办团队采取由企业自主销售、法院依法监督的执行模式,由法院依法审查买受人购买资质和合同内容,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权利,由查封顺位在先的债权人对销售合同充分发表意见,经反复磋商最终确定合同内容。
  为确保执行现场绝对安全,两级法院派员进驻现场24小时不间断监管,并邀请消防、环保和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买受人派驻专用车辆有序提存运输。经过5天连续奋战,最终出料20余车,700余吨粗苯全部妥善处置,实现债权300余万元,同时也解除了粗苯存放的安全隐患。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菏泽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的生动实践。“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效能,将行政效能与司法效力有机结合、上下联动、内外协同,以灵活能动的司法举措化解关联案件。”菏泽中院院长孙淑芳说,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努力实现服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