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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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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4)川1321民初3797号 罗家青:本院受理原告蒲俊昌与被告罗家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9000元及资金利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3778号 邓伟:本院受理原告雍洪烈与被告邓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55000元,并支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3972号 何同全:本院受理原告李军与被告何同全、黄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800000元;2.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未付利息185097.79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公告费均由二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任永利:我院受理李西洋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35000元、利息5936.7元,两项合计40936.7元,并以欠款35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3.96‰计算自2023年7月26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董邵婷:原告武雨涵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62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抚养费260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75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斌: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偿还赔偿款73263.94元;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费1684.34元;3.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934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81元,由原告负担1073元,被告负担190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海荣:本院受理李海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杨达鹏:原告李亦冰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4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滁州辰峰钢结构有限公司、刘友峰: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712号句容鼎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周乾:本院受理刘玉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4)苏0281民初58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日8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涛:本院受理肖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赵国虎:本院受理王迎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满:本院受理张金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绍兴迦丰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建磊纺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无锡东方烧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鑫润塑泡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92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长固钢业有限公司、曾剑:本院受理江阴市巨凯金属有限公司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5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希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怀远县扬天化工产品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61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谢朝华:本院受理的虞祖松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谢朝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货款1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4月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39%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谢朝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公告费350元;三、驳回原告虞祖松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谢朝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翔:本院受理虞祖松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王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货款181900元,并支付自2023年8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83%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王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公告费350元;三、驳回原告虞祖松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38元,由被告王翔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湖北白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局2024年5月14日作出文光照于2023年6月13日在你单位工作时受伤为工伤的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向你单位注册地址快递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快递于2024年6月3日退回,2024年6月4日我局前往你单位注册地点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你单位注册地点无人办公。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中盛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百官分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鸿辉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3)温仲字第633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温仲裁字第633号《裁决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层1220室;联系电话:88961216) 温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艇海会游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刘义佩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4〕第949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利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思孝、王鹏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0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肖婷婷诉你公司及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7日上午9点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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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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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4)川1321民初3797号 罗家青:本院受理原告蒲俊昌与被告罗家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19000元及资金利息;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3778号 邓伟:本院受理原告雍洪烈与被告邓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55000元,并支付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3972号 何同全:本院受理原告李军与被告何同全、黄小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800000元;2.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未付利息185097.79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公告费均由二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7月31日10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任永利:我院受理李西洋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47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35000元、利息5936.7元,两项合计40936.7元,并以欠款35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3.96‰计算自2023年7月26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董邵婷:原告武雨涵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325民初62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抚养费260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75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王斌: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新2325民初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偿还赔偿款73263.94元;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保险费1684.34元;3.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0934元;4.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81元,由原告负担1073元,被告负担1908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405办公室领取,否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李海荣:本院受理李海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辽0115民初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刘二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杨达鹏:原告李亦冰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2024)粤1427民初4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广东省蕉岭县人民法院 滁州辰峰钢结构有限公司、刘友峰:本院受理(2024)苏1183民初712号句容鼎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十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周乾:本院受理刘玉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2024)苏0281民初581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日8时4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陈涛:本院受理肖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苏1183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赵国虎:本院受理王迎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满:本院受理张金黄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绍兴迦丰纺织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市建磊纺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苏0281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无锡东方烧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鑫润塑泡制品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92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长固钢业有限公司、曾剑:本院受理江阴市巨凯金属有限公司诉你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56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希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怀远县扬天化工产品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161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青阳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谢朝华:本院受理的虞祖松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谢朝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货款1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4月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5.39%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谢朝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公告费350元;三、驳回原告虞祖松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谢朝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王翔:本院受理虞祖松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18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一、被告王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货款181900元,并支付自2023年8月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4.83%计算的逾期利息;二、被告王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虞祖松公告费350元;三、驳回原告虞祖松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38元,由被告王翔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湖北白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局2024年5月14日作出文光照于2023年6月13日在你单位工作时受伤为工伤的决定,于2024年5月30日向你单位注册地址快递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快递于2024年6月3日退回,2024年6月4日我局前往你单位注册地点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你单位注册地点无人办公。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中盛联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百官分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温州鸿辉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被申请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号为(2023)温仲字第633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温仲裁字第633号《裁决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地址:温州市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12层1220室;联系电话:88961216) 温州仲裁委员会 海南艇海会游艇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刘义佩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4〕第949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安徽利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思孝、王鹏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0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肖婷婷诉你公司及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三亚森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8月7日上午9点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六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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