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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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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百万网红”诈骗12万余元

( 2024-06-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范瑞恒 通讯员孟凡博 近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婚恋交友诈骗案件,被告人罗某被红桥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21年12月,罗某与赵某通过网络游戏相识并加为好友,后罗某谎称自己为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络红人,与赵某交往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二人网恋期间,罗某虚构发生车祸需要赔偿对方、家中有事需要用钱、本人患病需要治疗等理由向赵某借款,并利用赵某对其的感情,以让赵某点外卖、充话费等方式骗取钱款。至案发,罗某共骗取赵某人民币12万余元,并将钱款全部挥霍。
  红桥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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