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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国内首部乡村风貌提升专项法规
保护美丽乡村“遗珍”助推美丽经济发展

( 2024-06-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人大视窗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推广使用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和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参考图;科学规划推进农村公共停车场、汽车充电桩建设;因地制宜扶持种植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涉农产业……
  广东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情况。
  据介绍,自6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国内首部以乡村风貌提升为主旨进行专项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将为珠海深入实施全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珠海建设成为城市繁华、农村繁荣的共富之城提供立法保障。
完善规划编制
  “农村住房建设是乡村建设的焦点、难点问题,也是影响乡村风貌的重点要素。”珠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咏霞介绍,《条例》将风貌管控融入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紧扣“宅基地审批—农房风貌选型和施工设计—施工人资质—竣工验收”等环节,完善风貌闭环管理。
  为此,《条例》确立了“农村住房建设风貌选型图”和“农村住房施工设计参考图”的“两张图”制度。村民在依法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要先设计、后施工。村民可以免费选用政府提供的“两张图”,也可以自主委托他人进行施工设计。在施工阶段,《条例》明确,村民建房应当委托乡村建设工匠或者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施工队伍要“按图施工”,保障农房风貌与施工质量双提升。
  对于为何推广使用“两张图”,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吕植启介绍,以往在农房建设过程中,建房农民为节省建设成本,往往不聘请专业设计单位或人员进行设计,而是由工匠凭以往经验设计,存在较大盲目性、随意性,对房屋功能、质量安全缺乏充分考虑。
  “通过施工设计参考图集的推广使用,可进一步引导农村住宅建设走上规范统一的道路,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改善农房建筑风貌。”吕植启说。
  《条例》在制度设计上坚持政府统筹与尊重民意相结合,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王咏霞表示,提升乡村风貌的目的是造福农民,应当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条例》规定,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村住房风貌选型参考图集等编制工作,应当征求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对符合规划要求、依法取得建房手续、按照农村住房建设风貌参考图集建设的村民或者村民委员会,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等。
  “《条例》避免了村庄规划编制盲目追求全覆盖、实用性不强等问题和倾向,体现不同类型村庄分类推进、有序发展的要求,明确按照村单独编制、联合编制、控规覆盖、通则式管理等四种方式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王咏霞说。
强化风貌管控
  珠海传统村落众多,特色各异;珠海是“百岛之市”,海岛资源丰富,海岛风貌独特。《条例》坚持和突出本土特色,强化传统村落和海岛乡村风貌管控。
  “乡村建设,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传统村落传承着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地域特色,是散落乡村地区的‘遗珍’,应当加强保护。”王咏霞表示,《条例》坚持塑造现代风貌与传承历史文化相结合,建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制度。通过规定传统村落名录管理、规划编制、古建筑修缮利用以及文化设施建设等措施,强化对传统村落格局、传统建筑、传统文化等关键要素的整体保护与活化利用,让人记得住乡愁。
  《条例》鼓励合理利用乡村古建筑、传统民居用于村史馆、博物馆、名人馆、展示馆等公共设施以及乡村产业发展的用途。
  为打造本土亮点,《条例》对海岛乡村风貌作出专章规定。立足“百岛之市”特有资源,《条例》把握宏观,以实现“一岛一特色,岛岛有风情”为目标,要求按照“全景塑造、统筹设计、彰显个性、全要素管控、标准体系建设”的思路,明确海岛风貌管控的基本要求。
  同时,聚焦微观,《条例》以“一村一品牌,村村有特色”为目标,在海岛乡村土地管理、建筑形态设计、建筑外貌管控、公共空间营造、生态修复美化等方面细化要求,明确了海岛危房原址拆建的条件等。
  为维护海岛乡村风貌的原生态之美,《条例》特别规定,海岛上空原则上不得新建架空管线,对于已有的架空管线,按照迁改流程,因地制宜推动入地敷设。
鼓励融合发展
  “乡村风貌提升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充足的财力保障,除了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外,应当大力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强化其造血功能。”王咏霞表示,《条例》充分借鉴江浙一带注重美丽乡村与美丽经济“双轮驱动”、建设乡村与经营乡村“同向发力”的经验,专设“产业支撑”一章,旨在推动乡村风貌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条例》提出,支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做优传统产业,做强特色产业,做大新兴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因地制宜扶持现代种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商贸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等涉农产业;支持村集体盘活利用闲置资产资源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夯实乡村风貌提升的经济基础。
  今年是广东省“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推进、实现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条例》的出台,契合了全省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大形势,抓住乡村风貌提升这个重点精准发力,有助于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以点带面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有助于以乡村风貌提升带动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和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有助于以美丽乡村带动美丽经济,丰富乡村的功能和业态,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珠海打造城市繁华、农村繁荣的共富之城,为加力提速推进“百千万工程”贡献法治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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