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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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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好“一口价”,开工后却频加价
· 抚平生态“创伤”守护黄河安澜

山西法院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
抚平生态“创伤”守护黄河安澜

( 2024-06-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编者按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山西段占黄河全长近五分之一,干支流涵盖11市86县(市、区)。近年来,山西省实施“一泓清水入黄河”重大生态工程,司法是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的重要一环。
  2023年以来,山西全省法院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5648件,其中审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39件、非法采矿犯罪案件293件,形成强有力震慑,释放出从严惩处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烈信号。
  在六五环境日来临之际,记者走进山西法院,挖掘司法守护黄河秀美安澜的生动实践。

□ 本报记者             马 超
□ 《法制与新闻》见习记者 王泽宇
□ 本报通讯员           白 婕
  
  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位于黄河“几字弯”最后一拐的臂弯处,这里有黄河最大的渡口风陵渡,还有大禹治水的地方大禹渡。姚某、董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和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此处古贤黄河滩河道内偷挖河砂3车。经鉴定,二人偷挖的河砂价值约960元。
  考虑到非法采砂地点距离古贤防洪工程仅300米,很可能造成滩涂河岸坍塌后退,对防洪工程产生威胁,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姚某、董某自愿支付赔偿金960元。对于被告人姚某、董某非法采矿的违法行为,芮城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二人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这是山西法院以环境司法专门化为抓手,加强内外部联动,守护黄河秀美安澜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山西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纵向上,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健全专门化审判机构。目前,全省高、中级人民法院已全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117个基层法院均设置了专门审判团队,设立了43个环资法庭和10个司法保护基地,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横向上,其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山西黄河河务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案件集中审理机制等,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协同共治格局。
  助推水沙关系调节
  九曲黄河万里沙。要保障黄河长久安澜,必须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
  黄河保护法对“水沙调控”作了专门规定。2023年3月,黄河流域九省区法院签署的《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明确,严惩黄河流域非法采砂违法犯罪,助推水沙关系调节与防洪安全。
  遵循生态修复规律,通过修复性责任承担方式,最大限度抚平生态“创伤”,恢复绿水青山,这一理念已成为法官的共识。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云芳介绍了她审理的一起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支付了生态破坏修复费165.11万元,公开赔礼道歉。该案全程直播,60.5万余人次在线旁听,充分发挥了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功能。
  “案件依法判决,保护了黄河生态安全、防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黄河流域的非法采砂行为以及潜在的非法采砂者来说,是有力震慑。”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襄汾县古城镇关村党支部书记王晋刚说。
  忻州市保德县是黄河干流流经山西省的19个县(市)之一,朱家川河是16条主要入黄支流之一。
  张某殿在朱家川河畔承包了一个化工公司,用于生产提炼稀土。稀土提取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这些废水需经过特殊的方式处理,如果直接排放,会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污染。张某殿明知废水含有危险废物,仍以每吨65元的价格发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他人处理,任由李某、王某清等人将工业废液倾倒在朱家川河段20多次,共计141.96吨。
  审理过程中,张某殿及家属主动支付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8.77万元用于修复生态,并将237.18吨遗留废液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考虑到张某殿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修复生态、自首等情节,保德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此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教育被告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促进涉案企业对遗留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既实现了对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又对环境进行了实质性修复。”全国人大代表、山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白琦瑞评价道。
全面防范水土流失
  咚咚、咚咚咚……夜幕中,吕梁市兴县的一座山上突然响起了有节奏的电锤声。一伙人鬼鬼祟祟,在山上架设起电线、灯泡,用电锤挖洞,然后拿着洋镐、铁锹等工具进入狭窄的洞穴内盗掘土龙骨。
  土龙骨,是恐龙骨骼化石和其它古代脊椎动物化石,是研究地质演化各个时期古生物的珍贵资源,也是不可再生的地质遗产。兴县由于地貌特殊,土龙骨比较常见,当地群众认为土龙骨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因此招来一些不法分子觊觎。
  兴县警方连夜出击,抓获了这一犯罪团伙,现场人赃并获。经查,该团伙连日来已盗掘500多斤土龙骨,正准备出售。
  “土龙骨承载着历史长河中生命演化的痕迹线索,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且盗掘行为使植被和地质环境遭受破坏,会加剧黄河支流的水土流失。”承办法官陈志军说。
  经审理,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白某、任某等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山西首例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
  “严厉打击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违法犯罪,对于黄河流域文化保护、防范水土流失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云冈研究院院长杭侃说。
有力保护文化遗产
  在汾河下游的临汾市曲沃县,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曲村-天马遗址,这里是晋国的早期都城。
  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考古工作者在遗址核心区域发现并挖掘了9组19座晋国早期的晋侯和夫人墓葬。涅槃重生的礼乐重器,重见天日的古车战马,叔虞方鼎、晋侯喜父盘、楚公逆钟……这些3000多年前的宝藏,让盗墓贼蠢蠢欲动。
  刘某红、李某祥等人多次在曲村-天马遗址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经鉴定,墓葬被盗造成原墓葬结构毁坏和遗存信息缺失,给历史文化研究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曲沃县人民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分别判处刘某红、李某祥十四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钟、青铜鼎、青铜扁壶……运城是古代青铜器的重要出土地之一,也是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运城市夏县,几名盗墓贼形成专业犯罪团伙,从勘探、盗掘到销售、分赃“一条龙作业”。该团伙多次在司马古墓区盗掘文物千余件,其中三级文物18件,非法获利270多万元。
  “所盗墓葬属于龙山和仰韶文化遗址,是黄河根祖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办法官马永平说。
  夏县人民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分别判处9名被告人八年至二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
  数据显示,山西全省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3000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0多处,居全国第一。因数量众多、价值巨大、分布零散,保护管理相对困难。为此,山西法院设立了右玉长城司法保护基地,强化环资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生态修复和志愿服务等保护功能,保护文化遗产;还先后成立了云冈文化保护法庭、闻喜河底文物保护法庭、应县木塔保护法庭等专门法庭,有力推动了黄河流域文化保护工作法治化。
  据了解,2023年以来,山西省法院共审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案件524件。
  “一泓清水,情系‘国之大者’,情牵民生福祉,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说,山西法院将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作出山西法院贡献、展现山西法院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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