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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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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维
仲裁,是一项需要对外交流的事业。 近年来,中国内地仲裁机构加快走向境外、与业内同仁开展对话交流的步伐。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为例,暨派代表赴港参加第二十六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之后,旋即安排这一代表团马不停蹄奔赴越南。 “贸仲一直致力于同国内外仲裁界一道,强化合作力量、畅通信息共享,携手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机遇,善用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仲裁效率,降低成本,增强透明度,共同推动国际仲裁变革,维护国际经贸关系与全球格局的稳定和繁荣。”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今年以来,贸仲在对外交流合作上动作频频。 仅在近一个月以来,贸仲就因多个合作事项而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4月15日,在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率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期间,王承杰与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席乔治娅·奎克(Georgia Quick)在悉尼签订了合作协议。 此举可谓因应时势而来——随着中澳两国经贸往来日益增多,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优质的争议解决服务成为两国企业的共同诉求,并将发挥护航中澳两国经贸合作的积极作用。 4天后的4月19日,王承杰与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主任约翰·格林(John Green),在奥克兰于中国—新西兰商务理事会会议上签署了合作协议。 通过上述两份合作协议的签订,搭建了中澳、中新仲裁机构的交流平台,有利于通过共同努力增进中方和澳方、新方企业在仲裁、争议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同时,相关仲裁机构将在共同推广仲裁制度、共享仲裁员资源、共同举办研讨会、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及宣传仲裁研究成果等方面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合作,为跨太平洋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主体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高质量争议解决法律服务,促进彼此间商事主体交流合作。 王承杰表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处理跨境纠纷过程中具有独特优势,也逐渐受到商事主体的青睐。贸仲愿进一步加强与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的合作,促进仲裁文化和理念的融通和交流,凝聚合力,积极构建“一带一路”互鉴共融的法治体系,持续为国际经贸合作贡献力量,为全球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推进三地仲裁合作 在有着国际仲裁界“奥林匹克”之称的第二十六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上,贸仲贡献了最大规模的边会,即以“时代变革机遇”为主题的第二届贸仲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高峰论坛。 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墨西哥、德国、瑞士、巴西、西班牙、哥斯达黎加、智利、埃及、尼日利亚等近40个法域,跨6大洲逾300位法律界、仲裁界和商界人士到场参会。会议的“国际化”味道浓郁。 除了国际交流,贸仲此次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交流合作上。 大湾区各地之间大量的经济社会交往,需要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予以保障。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在粤港澳三地之间的规则差异最小,制度衔接最为顺畅。实践中也开展了很多有益探索:为支持跨境仲裁,内地与港澳分别签署了多项与仲裁相关的司法协助安排,涉及仲裁保全协助以及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达成了全方位多维度的相互协助,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开发开放全面铺开,越来越多的国际优质市场主体将在区域内聚集发展,为仲裁解决争议这一方式率先联通、融通、贯通大湾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同时也为用好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不断打造大湾区争议解决高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承杰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这一会议的致辞中说,律政司于今年发布了《法治建设行动纲领》,确立了“三连、两通、一湾区”的基本方针,以切实的成果高度落实和积极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加强粤港澳三地的法律交流。律政司将在机制对接、规则衔接和人才链接三方面与业界其他持份者加强协作,有效落实上述纲领订立的各项政策措施,以互惠共赢为目标,助力业界搭建交流协作的平台,从而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共商、共建、共享的融合发展,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作出贡献。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局长梁颖妍在致辞中说,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在国际社会已得到广泛认同,大湾区国际仲裁的建设探索应形成长效沟通合作机制,通过三地合作拓展仲裁“朋友圈”,共同助力提升大湾区仲裁的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公信力。澳门特区政府已推出多项举措完善仲裁法制和机制,并将继续加强与内地和香港的交流合作,推进三地仲裁及法律服务“软联通”,增强大湾区国际竞争力、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也表示,国际仲裁作为跨国家、跨地区、跨法域、跨语言、跨种族且具有广泛公信力的先进争议解决方式,正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成为人类共同的事业。广东省律师协会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国际仲裁在广东的发展,推动广东企业践行“走出去”的战略中把国际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优选项。 为在越中企“赋能” 显然,推进粤港澳三地仲裁法律界的务实合作,是三地的共同心愿。 王承杰表示,贸仲将进一步发挥华南分会、香港中心、广州办事处组成的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布局优势,配合贸仲总分会的全球化布局,促进域内法律文化交融、法治思想交汇,搭建跨地区、跨领域的仲裁法治融合互鉴高水准专业平台,尊重不同法域间的法治理念,推动制定辐射全球的、公平合理的国际争议解决规则。 结束香港之行后,贸仲代表团旋即开启与越南之间的仲裁交流合作。在越南,贸仲和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举办了以“国际仲裁:为中越贸易和投资提供了极大便利”为主题的研讨会。 此举受到在越中资企业的欢迎。据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魏华祥介绍,目前在越中资企业迫切需要贸仲这样最国际化、最有公信力、最具品牌影响力的领先仲裁机构提供服务。贸仲此次越南之行恰逢其时,很好地响应了企业的需求。希望贸仲以其国际化、专业化的优势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经营和贸易风险,同时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在越中资企业“赋能”,助力中越经贸高质量发展。 王承杰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以及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中越经贸领域合作进一步提质升级。建议促成中越仲裁法律机构和商协会组织的积极紧密合作,为双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投资贸易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以及两国经贸合作的有序发展作出贡献。 王承杰透露,贸仲后续还有一些合作计划将付诸实施,为中国仲裁走向世界舞台并发出中国好声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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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携手国内外仲裁界强化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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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推动国际仲裁变革 维护国际经贸关系稳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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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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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维
仲裁,是一项需要对外交流的事业。 近年来,中国内地仲裁机构加快走向境外、与业内同仁开展对话交流的步伐。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为例,暨派代表赴港参加第二十六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之后,旋即安排这一代表团马不停蹄奔赴越南。 “贸仲一直致力于同国内外仲裁界一道,强化合作力量、畅通信息共享,携手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机遇,善用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仲裁效率,降低成本,增强透明度,共同推动国际仲裁变革,维护国际经贸关系与全球格局的稳定和繁荣。”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今年以来,贸仲在对外交流合作上动作频频。 仅在近一个月以来,贸仲就因多个合作事项而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4月15日,在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率中国企业家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期间,王承杰与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席乔治娅·奎克(Georgia Quick)在悉尼签订了合作协议。 此举可谓因应时势而来——随着中澳两国经贸往来日益增多,为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便利、高效、优质的争议解决服务成为两国企业的共同诉求,并将发挥护航中澳两国经贸合作的积极作用。 4天后的4月19日,王承杰与新西兰国际仲裁中心主任约翰·格林(John Green),在奥克兰于中国—新西兰商务理事会会议上签署了合作协议。 通过上述两份合作协议的签订,搭建了中澳、中新仲裁机构的交流平台,有利于通过共同努力增进中方和澳方、新方企业在仲裁、争议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同时,相关仲裁机构将在共同推广仲裁制度、共享仲裁员资源、共同举办研讨会、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及宣传仲裁研究成果等方面开展更广泛深入的合作,为跨太平洋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主体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高质量争议解决法律服务,促进彼此间商事主体交流合作。 王承杰表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处理跨境纠纷过程中具有独特优势,也逐渐受到商事主体的青睐。贸仲愿进一步加强与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在内的国际争议解决机构的合作,促进仲裁文化和理念的融通和交流,凝聚合力,积极构建“一带一路”互鉴共融的法治体系,持续为国际经贸合作贡献力量,为全球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推进三地仲裁合作 在有着国际仲裁界“奥林匹克”之称的第二十六届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大会上,贸仲贡献了最大规模的边会,即以“时代变革机遇”为主题的第二届贸仲粤港澳大湾区争议解决高峰论坛。 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墨西哥、德国、瑞士、巴西、西班牙、哥斯达黎加、智利、埃及、尼日利亚等近40个法域,跨6大洲逾300位法律界、仲裁界和商界人士到场参会。会议的“国际化”味道浓郁。 除了国际交流,贸仲此次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仲裁交流合作上。 大湾区各地之间大量的经济社会交往,需要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予以保障。与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相比,仲裁在粤港澳三地之间的规则差异最小,制度衔接最为顺畅。实践中也开展了很多有益探索:为支持跨境仲裁,内地与港澳分别签署了多项与仲裁相关的司法协助安排,涉及仲裁保全协助以及仲裁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达成了全方位多维度的相互协助,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开发开放全面铺开,越来越多的国际优质市场主体将在区域内聚集发展,为仲裁解决争议这一方式率先联通、融通、贯通大湾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同时也为用好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不断打造大湾区争议解决高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承杰说。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这一会议的致辞中说,律政司于今年发布了《法治建设行动纲领》,确立了“三连、两通、一湾区”的基本方针,以切实的成果高度落实和积极推动大湾区法治建设,加强粤港澳三地的法律交流。律政司将在机制对接、规则衔接和人才链接三方面与业界其他持份者加强协作,有效落实上述纲领订立的各项政策措施,以互惠共赢为目标,助力业界搭建交流协作的平台,从而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共商、共建、共享的融合发展,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作出贡献。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局长梁颖妍在致辞中说,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在国际社会已得到广泛认同,大湾区国际仲裁的建设探索应形成长效沟通合作机制,通过三地合作拓展仲裁“朋友圈”,共同助力提升大湾区仲裁的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公信力。澳门特区政府已推出多项举措完善仲裁法制和机制,并将继续加强与内地和香港的交流合作,推进三地仲裁及法律服务“软联通”,增强大湾区国际竞争力、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涛也表示,国际仲裁作为跨国家、跨地区、跨法域、跨语言、跨种族且具有广泛公信力的先进争议解决方式,正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成为人类共同的事业。广东省律师协会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国际仲裁在广东的发展,推动广东企业践行“走出去”的战略中把国际仲裁作为争议解决的优选项。 为在越中企“赋能” 显然,推进粤港澳三地仲裁法律界的务实合作,是三地的共同心愿。 王承杰表示,贸仲将进一步发挥华南分会、香港中心、广州办事处组成的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布局优势,配合贸仲总分会的全球化布局,促进域内法律文化交融、法治思想交汇,搭建跨地区、跨领域的仲裁法治融合互鉴高水准专业平台,尊重不同法域间的法治理念,推动制定辐射全球的、公平合理的国际争议解决规则。 结束香港之行后,贸仲代表团旋即开启与越南之间的仲裁交流合作。在越南,贸仲和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举办了以“国际仲裁:为中越贸易和投资提供了极大便利”为主题的研讨会。 此举受到在越中资企业的欢迎。据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魏华祥介绍,目前在越中资企业迫切需要贸仲这样最国际化、最有公信力、最具品牌影响力的领先仲裁机构提供服务。贸仲此次越南之行恰逢其时,很好地响应了企业的需求。希望贸仲以其国际化、专业化的优势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经营和贸易风险,同时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为在越中资企业“赋能”,助力中越经贸高质量发展。 王承杰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以及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中越经贸领域合作进一步提质升级。建议促成中越仲裁法律机构和商协会组织的积极紧密合作,为双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投资贸易纠纷的公正高效处理以及两国经贸合作的有序发展作出贡献。 王承杰透露,贸仲后续还有一些合作计划将付诸实施,为中国仲裁走向世界舞台并发出中国好声音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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