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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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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苏1323民初9952号 张叶:原告石为玉与被告张建中、张叶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9952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788号 田艳群:本院受理的原告朱涛与被告田艳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782号 张红蓉:本院受理的原告高春与被告张红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772号 马腾、许健: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一云与被告马腾、许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陈侠:本院受理原告赵明与被告陈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03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张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与被告张媛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9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493号 潘传连、季兴年、张生、刘之永、罗士高:本院已受理原告泗阳县王集镇人民政府与被告潘传连、季兴年、张生、刘之永、罗士高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10333号 王恒山:本院受理原告史硕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03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8148号 倪绍仃:本院受理原告顾海波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81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2957号 苏雷雷:本院受理的原告万红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5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2698号 朱其亮:本院受理的原告谈玲与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2488号 张建: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2444号 陈南、曾秀彩:本院受理原告臧延松与被告陈南、曾秀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2188号 马广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姜传喜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庄勇:本院受理原告薛桥与被告刘伟、庄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807号 刘厚生:本院受理原告王思伟与被告刘厚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245号 杨春: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12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586号 庄瑞、周红、庄咸荣:本院受理原告陈杰与你们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苏1323民初5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5934号 王亚军:本院受理刘杰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磊:本院受理唐术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阿布都黑力力·阿布都海吾尔:本院受理乔彩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许兰:本院受理原告吕长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冀0107民初35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龙瑾恩(性别:男,母亲:王小青,父亲:龙周)出生于:2020年7月11日,证编号:T430603402,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王江阳(性别:女,父亲:王培龙,母亲:方晓芝)出生于2010年6月20日,编号J412410358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广东省高州市大井镇石咀村水塘经济合作社罗世其遗失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印制的《高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股份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及股权证》,证号:N1440981MF35382659-0066,声明作废。
贵州醒狮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5203813129792)、财务专用章(编码5203813129793)、法人章(古靓亮,编码5203813129795),声明作废。
广东宇安建设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046284)、财务章(编码6531010046285)声明作废。
于田县蓝天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公章(编码6532260112849)、财务章(编码6532260112850)、发票章(编码6532260112851)、合同章(编码6532260112852)声明作废。
宁化县拌艺手餐饮店不慎遗失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4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240065539,现声明作废。
宁化县拌艺手餐饮二店不慎遗失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25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4240066468,现声明作废。
企永信(海南)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LF9688G,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大连承芳水产有限公司遗失公章210224001001427,财务专用章210224001001428,发票专用章210224001001429,合同专用章210224001001430,王丽的法人章210224001001431,声明作废。
喀什集沛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101MA78U8539J)不慎遗失公章,编码6531010050905,声明作废。
福建三明市玖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MABUJBY985)不慎遗失财务章,编码:35040410012901,现声明作废。
湖南惜予丰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D54P5L9T)遗失法人章(王曦)声明作废
漳平市可坑石墨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81786910881W)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
天津东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AH2747)遗失原一同刻制的公章(编码1201040219225)和法人章(字样:“陈旭东印”),声明作废。
天津王少桓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06TJ8X34,遗失公章、法人章(孙倩),特此声明作废。
减资公告:中海晟(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7FLBA87H)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6800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北京中成锐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0785242504)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减少至100万元,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权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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