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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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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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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EO企业再获17项通关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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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O企业再获17项通关便利措施

( 2024-04-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经济法治
  本报讯 记者徐强 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向高级认证企业(AEO企业)推出新一批便利措施,以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提升AEO(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缩写,即“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通关“加速度”,降低企业外贸成本。
  据了解,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旨在通过海关与海关、海关与商界以及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合作,将海关监管风险最小化,从而促进全球供应链安全与贸易便利化,实现关企互利共赢、贸易畅通。该制度是由海关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可获得海关给予的优惠便利措施。
  据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介绍,在已出台的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降低通关成本、缩短办理时间、优化服务5大类共28项便利措施基础上,海关总署此次又增加了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提升便利措施智能水平、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4方面17项便利措施。
  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将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与世界海关组织《标准框架》相关内容有机融合,不断优化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已全面构建起“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信用管理体系。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AEO企业为5860家,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的1.19%,占进出口总额的36.31%,海关对AEO企业便利措施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据介绍,5月8日至10日,由世界海关组织(WCO)主办、中国海关总署和深圳市联合承办的第六届全球AEO大会将在深圳召开。全球AEO大会每两年举办一届,自2012年以来,已分别由韩国、西班牙、墨西哥、乌干达和阿联酋承办五届,主要探讨推动AEO国际互认合作、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等事宜。今年大会主题为“发挥AEO制度优势,促进包容和可持续的全球贸易”,这也是我国首次举办这一AEO领域全球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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