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政法
9 3/9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分“主客场”
· 法官变身“主播”直面执行热点难点
· 股东应严格遵守资本充实原则
· 多地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
· 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 发提示函促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 提示不应疏于为人父母义务
· 河南灵宝检察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 图片新闻
· 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培育守法新人
· 织密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
· 凤凰黄河大桥南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武汉东西湖区法院:
提示不应疏于为人父母义务

( 2024-04-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讯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杨静 4月16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及三名未成年人抚养权归属的离婚案件时,研判案情后于庭前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案涉原告、被告共育有子女三名,其中最小的孩子不满三岁。原告认为双方在生活中为琐事常常争吵,性格不合,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获得小儿子的抚养权,其余子女由被告抚养。
  鉴于原被告子女较多,且均为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将对孩子的身心产生影响,承办法官向双方提前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一方面希望双方对于婚姻慎重抉择,另一方面督促双方在解决情感纠纷时不应疏于为人父母的义务。
  在《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中,法院首先劝诫双方慎重考虑解除婚姻关系,如离婚不可避免,那么作为父母,应该从生活、心理等多方面履行监护人义务。无论父母关系如何,孩子都应该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成长,不应成为父母不和甚至离异的牺牲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