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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好“小中心” 化解“大矛盾”
重庆三中院“1234”工作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 2024-04-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王利刚 袁钦明
  
  “幸亏有这个中心,不然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问题。”近日,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某公司职工代表黄强(化名)拉着法官激动地说。
  原来黄强和75名同事因社保费征缴问题,与公司、人社部门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法院研判案情后,积极组织调解。而黄强口中的“中心”正是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辖区推动组建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中心(以下简称“化解中心”)。
  2022年,重庆三中院针对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不够等问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结合审判实践,创新建立“一中心、两力量、三联动、四环节”的跨法院、跨部门、跨地域协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实质化解,成效明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签批推介、调研肯定。
建好“一个中心”
全覆盖搭建平台

  “您这个案例有调解的可能,调解比诉讼更快捷方便,我这边给您转调解程序可以吗?”在涪陵法院化解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引导当事人办理案件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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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争议对于老百姓来说算是大麻烦了,在他们的认知里,这是要和政府打官司才能解决的。但在化解中心,不需要打官司也能解决行政争议。”据重庆三中院行政庭庭长刘厚勇介绍,为了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该院在辖区5个区县均建立了化解中心,“化解中心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涪陵法院化解中心依托立案大厅设立了行政案件立案和化解分流窗口、接待室、化解调解室、化解联络办公室,专门负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据悉,化解中心的调解员,不仅有法官和地方司法局工作人员作为常驻调解员,还有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人民调解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同时,安排专人担任分流员、诉调对接员,以便及时高效将有可能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转入调解程序。
  据介绍,涪陵法院制定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流程指引》等多个工作规范,明确行政争议案件移送、化解不能转诉等流程规则,确保行政案件诉调对接通道畅通。自2022年化解中心建立以来,共计受理行政争议411件,成功化解250件,化解率60.83%。
凝聚“两种力量”
全方位释放潜能

  在具体实践中,重庆三中院牢牢依靠党的统一领导,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我们积极与辖区各区(县)委政法委沟通协商,推动辖区5个区县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本辖区的化解工作。”刘厚勇介绍,该院还与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建立重大行政案件督办机制。如涉众的某区安置房办证争议,涉及补偿安置、违建查处、消防验收等诸多问题,通过该区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明确化解路径,有效化解实质争议。
  重庆三中院还充分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司法服务力。2015年9月,重庆三中院及辖区法院被确定为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试点院。根据试点方案,重庆三中院下辖的涪陵法院和南川区人民法院交叉集中管辖辖区5个区县的行政诉讼案件,辖区其他区县法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非集中管辖法院虽然不再办理行政诉讼案件,但我们还得发挥他们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优势,配合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刘厚勇介绍,为此,该院创建行政争议委托、联合调解机制,推动相关法院积极有效参与协调应由集中管辖法院受理但更适合属地调解的案件。
强化“三个联动”
全要素协同配合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能靠某一个单位单打独斗,而要集合和发挥全部合力。“这一点上,我们法院找对了方法。”刘厚勇说,“通过建立府院、法检、院院(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全要素、跨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化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高效化。”
  重庆三中院组织区县政府、属地法院、司法局签订了备忘录、框架协议等,构建司法资源共享、风险隐患共防、协调机制共建、工作举措共商机制,“府院联动”进一步强化,争议化解更为高效快捷。
  重庆三中院党组成员曾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该院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共同制定出台了两个“工作意见”,打通联合化解行政审判与行政诉讼检察监督衔接渠道,组成临时办案团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例如在张某某等10户与某区国土资源局房屋拆迁行政协议无效系列案中,法院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共同推进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最终仅对两起案件作出实体判决,另外8起案件以申请人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而“院院联动”则是进一步提升了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互动配合。涪陵、南川两个化解中心统筹协调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开展化解工作,同时联动属地法院参审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诉讼案件。
瞄准“四个环节”
全过程化解纠纷

  化解矛盾,一般集中在诉前、诉中、诉后、源头4个环节。
  据了解,针对诉前,重庆三中院指导化解中心与辖区110个乡镇街道和6个志愿组织、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将化解力量延伸到基层;针对诉中,建立健全争议化解引导机制、争议关联纠纷前导化解机制,对于适宜协调的案件,组织属地行政机关、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化解;针对诉后,能动配合行政争议发生部门单位、检察部门做好做实判后答疑、息诉息访和风险防范工作。
  同时,重庆三中院深刻认识到,只有做实源头预防,才是治本之策。该院已经连续17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去年向辖区地方政府推送了典型案例10篇、司法建议4件次,提供法律咨询18次。今年4月初,该院还联合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建成了全国首个行政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
  曾毅表示,该案例库汇总归纳了国内各省市行政诉讼案例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执法人员可以通过内部检索功能通过关键字搜索相应案例进行学习。案例库首批上线入库各类案例119个,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例102件,占入库案例总数的85.71%,将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提供重要借鉴和参考。
  接下来,重庆三中院将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举措,不断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助力提升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水平,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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