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6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政法
13 3/13 2 3 4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用好用活司法数据助推社会治理
· 公安部公布8起危害生态安全典型案例
· 铁路公安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 西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 关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在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
· 领导班子联系包抓薄弱基层法院
· 督促文物保护区排污整改
· 江西铅山县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模式

三门峡湖滨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
督促文物保护区排污整改

( 2024-04-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  乾赵丹
  
  “你看,这马路平平展展的多好,过去是道明渠,臭味熏得人都要绕着走。”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在李家窑村回访时,村民们争相说道。
  李家窑村位于黄河流域三门峡市湖滨区虢国东路,为周代虢国都城古遗址,由城垣、城壕、宫城、宫殿以及制骨、制陶、冶铜作坊和粮库等组成,规模宏大,是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对研究虢国文化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由于缺乏完善合理的排污系统,李家窑遗址保护区内有一处长约50米的开放排污沟渠,这里成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的主要排放地,渠内垃圾遍布,周边散发恶臭气味,尤其是遇到强降雨天气,经常会出现雨污横溢淹没村内低洼道路,甚至倒灌村民家中的情形,给村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和困扰,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地下古遗址群保护,但沟渠整治涉及面广,而且位于古遗址保护区无法进行大规模的改造。
  “谁来管?怎么管?”办案检察官在发现李家窑遗址及周边环境公益受损问题后,连续几天前往现场勘查、走访周边群众、查阅相关资料、咨询专业机构。专业人士认为,仅在沟渠内设管道、在渠面做覆盖,治标不治本,在雨季反而更容易造成雨污淹没低洼路段,倒灌居民家中的情形。
  “只有系统治理、科学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办案检察官向院领导建议,为避免地下古遗址群遭受侵害,切实解决保护区内的排污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应尽快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磋商。
  湖滨区检察院反复与多个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并通过召开现场磋商会明确了责任主体,有针对性地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邀请专业人员到现场评估,并对古遗址保护区所处虢国东路李家窑村整体排污管网进行设计,形成整改方案。
  湖滨区相关行政机关筹措资金300多万元,对李家窑村1200余米污水管网、700余米雨水管网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将全村生活污水排放全部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原来的排污明渠已变为平整的水泥路和标准的窨井盖,实现对李家窑遗址保护区雨污管网的系统治理,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古遗址保护区内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也得到切实保护。
  “我们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热点、难点、堵点,从群众身边事、群众关心事做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湖滨区检察院检察长郭煜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