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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抚松法院为蜂农“云发放”16万元执行款

( 2024-04-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刘中全
□ 本报通讯员 乔元兀 陈晓宇
  
  “法官你好!执行款我们收到了,太感谢了!”
  “多亏了法官帮助,我们不用那么老远来回折腾了!”
  近日,一条条感谢的消息发送到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丙祥的手机上。这是陈丙祥通过微信视频远程的方式与远在外省的9名蜂农核实身份、确定执行款金额、核对收款账户,线上“云发放”16万元执行款,让蜂农们感受到迟来的“甜蜜”。
  2016年,白山市某公司与十余名蜂农签订蜂蜜买卖合同,但蜂蜜款一直未结清。2020年,蜂农们将该公司诉至抚松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支付蜂蜜款。2020年7月,蜂农们拿到胜诉裁判文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均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出限制消费令。2021年5月,执行法官通过执行被执行人债权要回蜂农欠款24万余元。
  2024年3月,受到限制消费的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想要解除限制消费令,执行法官抓住这个执行契机,及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该公司将执行案款16万元汇至抚松法院执行案款账户,蜂农系列案件彻底执行完毕。
  拖欠多年的蜂蜜款要回来了,本是件好事,但如何领取却愁坏了蜂农们。原来,案中蜂农并非本地居民,他们目前在浙江、安徽等地,要亲自到抚松法院领取执行款有难度。而执行案款发放又不能简单了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专款专用,案款与当事人一一对应。执行法官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灵活变通案款发放方式,开通执行款发放“绿色通道”——逐个添加蜂农们的微信,通过微信视频核对蜂农们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委托他人接收执行款物的,通过微信发送授权委托视频模板指导其录制委托视频。另有一案件申请执行人已去世,需远程确认继承人身份及继承份额。
  “以上诸多环节,我们都通过微信视频进行沟通和确认,并有专人全程录音录像存档。”陈丙祥说,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蜂农们的积极配合,9名蜂农在千里之外家中收到执行款,真正实现通过科技手段让信息多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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