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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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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孟锦雄
“非常感谢你们,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前不久,贵州省独山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调委)成功调解一起金融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莫某感激地对独山县金调委工作人员说。 这一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独山县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独山县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得益于完善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 近年来,为真正实现金融纠纷源头治理,独山经过不断探索、反复尝试,创建了“一委一站三员”工作体系,即创建金调委,设立金调委驻银行机构工作站,配备人民调解员、信息联络员、司法确认引导员,形成具有独山特色的行业调解“113”运作模式,实现行业调解+司法确认深度融合,依法、高效化解金融领域纠纷。 打造专业阵地 “独山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建团队、因势利导整合资源、因案施策多措并举,依托‘一委一站三员’工作体系,探索出一条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独山‘113’新路径。”独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贵平介绍。 不仅如此,金调委将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员由返聘法院退休干部的专职调解员和银行兼职调解员组成,各金融机构明确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还设置了司法确认引导员,有力确保了调解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为金融纠纷调解配强了人员力量,这种综合型的团队构建为法律知识与金融知识综合运用提供了有效平台。 “法院与银行探索的这种金融纠纷调解模式,最大限度考虑了金融机构的诉求和借贷人的实际情况,协议内容灵活,当事人也愿意接受,还能够确保有能力主动履行,不仅实现纠纷有效化解,避免纠纷形成诉讼,还避免了‘一调了之’,后续无法履行等问题。”说起金调委带来的改变,独山县金调委专职调解员伍国芝深有体会。 据统计,金调委成立以来,累计调解金融纠纷案件497件,调解成功率达83.5%,履行率达77.65%。累计收回本息共计1438.08万元,压降风险贷款金额4242.49万元。因时间短、效率高,在独山县金融行业叫响了“金融纠纷先找金调委”的口号,构建了行业联动解纷新样板。 延伸调解触角 因独山功能区位调整,现已呈现新城区和老城区两种工作状态,但多数银行仍然留在老城区,仅有农商银行总部及农发行在新城区,金调委的阵地区位优势已无法辐射老城区各大银行,对金融纠纷调解带来了诸多客观上的不便。 对此,由独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银行指导推动,各金融机构联动配合,将金调委主阵地触角延伸到老城区,先后在农业银行独山支行、独山富民村镇银行设立两个工作站,实现纠纷调解“就近化、便民化、快速化”。 同时,金调委还兼调处理老城区各家银行案件,极大方便了各家银行的纠纷化解。 加上有些银行在乡镇也延伸办公网点,金调委通过信息联络员将不良债务排查同样延伸到乡镇,有效实现了金融案件诉前调解信息全覆盖,形成了金融纠纷化解的一张便民服务网,极大方便了涉案纠纷各方当事人诉前化解工作。 此外,独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定期共同举办全县金融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托普法宣传“七进”活动,宣传普及金融领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构建“三员”机制 “金融纠纷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多,要想精准高效解决金融纠纷,打造专业精良的调解队伍是关键。”独山县金调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更好解决金融纠纷,金调委在业务上直接接受县人民法院指导,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紧扣人力、财力、物力三大资源,打造行业性专业性服务保障体系,通过人民调解员、信息联络员、司法确认引导员联动融合,建强金融纠纷调解团队,为诉调对接与调解成果司法确认畅通了渠道。 金调委根据银行业务特点和处置程序要求,明确专门的信息联络员,他们通过对具体案件办理,发现银行信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反馈,有效止损预防同类纠纷再次发生,既治“已病”,又治“未病”。 此外,为提高司法确认效率,有效应对当事人反悔,金调委强化司法确认引导员和县人民法院的联动融合,通过引导员与当事人对接,当场完善司法确认手续,县法院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司法确认案件,大大提高了司法确认效率,司法确认期限由原来的20多日缩短到现在的7日以内,为外出打工不愿往返的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效果。 “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呈增长态势,为高效化解纠纷,独山县法院不断探索创新,以县法院退休干部为骨干,与熟悉业务的金融系统人员共同组成金融纠纷非诉化解有生力量,强化金融纠纷前端非诉化解、中端跟踪监控、后端督促履行。”独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兆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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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调解+司法确认源头解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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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独山创建“113”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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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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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鹤霖 王家梁 □ 本报通讯员 孟锦雄
“非常感谢你们,要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前不久,贵州省独山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调委)成功调解一起金融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莫某感激地对独山县金调委工作人员说。 这一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独山县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独山县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得益于完善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 近年来,为真正实现金融纠纷源头治理,独山经过不断探索、反复尝试,创建了“一委一站三员”工作体系,即创建金调委,设立金调委驻银行机构工作站,配备人民调解员、信息联络员、司法确认引导员,形成具有独山特色的行业调解“113”运作模式,实现行业调解+司法确认深度融合,依法、高效化解金融领域纠纷。 打造专业阵地 “独山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组建团队、因势利导整合资源、因案施策多措并举,依托‘一委一站三员’工作体系,探索出一条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独山‘113’新路径。”独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贵平介绍。 不仅如此,金调委将人民调解与行业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员由返聘法院退休干部的专职调解员和银行兼职调解员组成,各金融机构明确有专门的信息联络员,还设置了司法确认引导员,有力确保了调解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为金融纠纷调解配强了人员力量,这种综合型的团队构建为法律知识与金融知识综合运用提供了有效平台。 “法院与银行探索的这种金融纠纷调解模式,最大限度考虑了金融机构的诉求和借贷人的实际情况,协议内容灵活,当事人也愿意接受,还能够确保有能力主动履行,不仅实现纠纷有效化解,避免纠纷形成诉讼,还避免了‘一调了之’,后续无法履行等问题。”说起金调委带来的改变,独山县金调委专职调解员伍国芝深有体会。 据统计,金调委成立以来,累计调解金融纠纷案件497件,调解成功率达83.5%,履行率达77.65%。累计收回本息共计1438.08万元,压降风险贷款金额4242.49万元。因时间短、效率高,在独山县金融行业叫响了“金融纠纷先找金调委”的口号,构建了行业联动解纷新样板。 延伸调解触角 因独山功能区位调整,现已呈现新城区和老城区两种工作状态,但多数银行仍然留在老城区,仅有农商银行总部及农发行在新城区,金调委的阵地区位优势已无法辐射老城区各大银行,对金融纠纷调解带来了诸多客观上的不便。 对此,由独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银行指导推动,各金融机构联动配合,将金调委主阵地触角延伸到老城区,先后在农业银行独山支行、独山富民村镇银行设立两个工作站,实现纠纷调解“就近化、便民化、快速化”。 同时,金调委还兼调处理老城区各家银行案件,极大方便了各家银行的纠纷化解。 加上有些银行在乡镇也延伸办公网点,金调委通过信息联络员将不良债务排查同样延伸到乡镇,有效实现了金融案件诉前调解信息全覆盖,形成了金融纠纷化解的一张便民服务网,极大方便了涉案纠纷各方当事人诉前化解工作。 此外,独山县人民法院、人民银行定期共同举办全县金融纠纷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依托普法宣传“七进”活动,宣传普及金融领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构建“三员”机制 “金融纠纷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多,要想精准高效解决金融纠纷,打造专业精良的调解队伍是关键。”独山县金调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更好解决金融纠纷,金调委在业务上直接接受县人民法院指导,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紧扣人力、财力、物力三大资源,打造行业性专业性服务保障体系,通过人民调解员、信息联络员、司法确认引导员联动融合,建强金融纠纷调解团队,为诉调对接与调解成果司法确认畅通了渠道。 金调委根据银行业务特点和处置程序要求,明确专门的信息联络员,他们通过对具体案件办理,发现银行信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反馈,有效止损预防同类纠纷再次发生,既治“已病”,又治“未病”。 此外,为提高司法确认效率,有效应对当事人反悔,金调委强化司法确认引导员和县人民法院的联动融合,通过引导员与当事人对接,当场完善司法确认手续,县法院明确专人专职负责司法确认案件,大大提高了司法确认效率,司法确认期限由原来的20多日缩短到现在的7日以内,为外出打工不愿往返的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实现了“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效果。 “近年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呈增长态势,为高效化解纠纷,独山县法院不断探索创新,以县法院退休干部为骨干,与熟悉业务的金融系统人员共同组成金融纠纷非诉化解有生力量,强化金融纠纷前端非诉化解、中端跟踪监控、后端督促履行。”独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兆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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