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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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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及司法适用
· 《周礼》中的案件管辖制度
· 西南政法大学比较刑事法学研究院
成立仪式举行
·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学术研讨会举行
· 新时代复合型立法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与实践
研讨会举行
· “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校史研究与编撰”
规划项目启动会举行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学术研讨会举行

( 2024-04-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本报讯 记者张驰 3月31日,由天津大学法学院、天津大学法典编纂研究中心、天津大学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共同主办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学术研讨会在天津大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为了高质量编纂好生态环境法典,应当秉承科学理念,运用正确方法。第一,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系统整合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生态环境法律规范的高质量法典;第二,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全面汲取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传统文化的高质量法典;第三,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高质量法典;第四,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一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高质量法典;第五,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一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质量法典;第六,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一部体现对人类健康、地球健康进行公法保护的法典;第七,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立法特色的高质量法典;第八,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一部坚持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辩证关系的高质量法典;第九,生态环境法典应当是科学借鉴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的高质量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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