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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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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孙斌
审结率98.2%,平均办案时长三连降,案件办理节奏更加紧凑;两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7起案件入选省级典型、精品案例,获评数字检察示范院,办案成效进一步显现;速裁率50%,简案快办模式更加完善,轻罪治理体系进一步构建…… 近年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命题,以数智赋能管好每一个案件,既推动刑事案件办理时长不断下降,又妥善把握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实现检察办案“最优解”。 数据管理 引领“高质效”办案 “数据上墙,让我第一时间掌握刑检办案及监督动态”“挺好的,让大家相互监督、相互激励”……走进刑事检察部门,最醒目的当数墙上悬挂的多个多媒体联播系统电子屏,不仅全天24小时滚动播放所有刑检员额检察官的办案、监督各项数据,并且客观展现检察工作开展的成效、弱项、不足和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控,平阳县检察院“匠心独运”,实行数据指标“上墙亮晒”,不仅调动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又能突出分析研判,有效遏制“数据内卷”。 “这个月立案监督率有所上升,要继续跟进这批案件,保证监督质量”“这个专案办理中,我们发现部分事实、证据还不够清晰,除了退回补充侦查,我们也要去重点调取账单数据,要合理管控平均办案时长”……刑检部门业务数据分析会中,一张报表涵盖各项数据指标,清楚记录指标数据、数据同期对比,客观反映出各项数据之间的联系变化及发展动态。 “最高检要求办案部门要对案件加强自我管理,通过研讨数据对应业务近期开展情况,结合数据深入剖析该项工作存有的监督问题、监督难点,形成下一步破题思路,业务数据调度成为现实可能。”平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颜惺惺说。 为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体系现代化,平阳县检察院坚持管案与管人结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检察办案履职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聚焦业务核心指标,设置监督质效、精品案例等正向指标,办案质效瑕疵等负向指标,开展月度比拼“亮晒”,保证检察官尽心尽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同时,从源头管控、繁简分流、流程再造三个方面,健全完善刑事案件质效管控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关于降低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的实施意见(试行)》,系统化推进做优刑事检察,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刑事检察绩效连续五年居全市前列;建立健全员额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履职监督机制,开展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履职情况评议,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数字检察 赋能“高质效”办案 “审判监督数字化模型正常运行,我们又排查出了一组线索,可以跟进复审了。”平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肖剑对着计算机代码页面敲击着键盘说道。 近年来,审判监督工作一直以来面临着人工筛选效率低、精准度不够等问题。肖剑率先找到了突破口,他根据最高检归纳的审判监督要点及工作经验,详细制定审判监督+数据代码运行规则,巧妙借助离线大语言模型等数字化工具,兼顾数据安全和审查效率,开展监督线索全面抓取,再带领办案团队“专家就诊”进行批量复审,一对一核查,形成严密的审查流程,全年流转审判监督线索63条。 对于监督线索发现难、案件证据之间关联难等问题,平阳县检察院检察官陈敏利用自身计算机特长主导电子数据审查工作,挖掘和正确运用电子数据,构建以电子数据为中心证据体系,实质性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案件证据之间关联难等问题,成功办理跨境赌博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不断形成数字检察模型应用的规模效应,办理的两个跨境赌博系列案监督立案82件、追诉7人。 近年来,为助力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充分释放大数据对法律监督的支撑力和推动力,平阳县检察院成立浙南红检·数字检察小分队,这其中既有分管领导掌舵,对每个数字模型研判、推进、跟踪、督办,又有像陈敏、肖剑这样既有计算机特长又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老”检察官领航,还有善学善思的年轻干警主动投身,形成矩阵,不断以数字化方式寻找业务监督点。 2022年至今,平阳县检察院刑检部门探索建立模型8个,依托数字模型采集数据3万余条,排查案件线索127条。 协作配合 助力“高质效”办案 在平阳县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陈荣毅正在对公安机关本周即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分流。 “这三起盗窃案,符合速裁程序规定,可直接移送。这个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双方都有接受调解的意愿,可以走诉前调解程序,申请鳌江检察室介入化解。”他在侦协办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记录中这样写道。 最终,这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在调解室中收到部分赔偿款,签署了赔偿协议,并一同出具了谅解书。 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入驻检察官审查、介入拟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每案标记繁案、简案,将案件繁简分流,明确案件审查起诉办理期限,便于后续管控。其中,对于部分事实不清的繁案,由侦查机关提出提前介入或会商申请,由刑检部门统筹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及时、有效引导侦查,完善指控犯罪的证据链条。 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一检察部主任陈鹤告诉记者,平阳县检察院出台《关于降低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后,入驻检察官一周有五分之一的时间用于侦协办工作,一个下午最快可以筛查10个案件,经过实质化运转,刑检部门整体工作效率提升。2024年一季度,全院平均办案时长降至15天以内,45天内审结案件数占比达93.41%。 “探索检察版‘最多跑一次’改革,如何统筹司法资源,集约化办理刑事案件是我们后续深化轻罪治理体系构建工作的重要方向之一。”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锋坦言。 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背后是机制在发力。2024年以来,平阳县检察院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不仅顺畅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优化侦协办运转,还规范轻微犯罪“一站式”办理要求。 目前,平阳县检察院针对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掩隐、危险驾驶等证据种类、量刑规范相对固定的轻罪案件,提炼审查重点要素及法律规定,制定表格式审查报告,已实现“一表办理”。针对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案件,落实讯问+认罪认罚具结集约化办理机制,已实现检察官“跑一次”、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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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案办理时长降了,质量效果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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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阳县检察院以数智管理引领高质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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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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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孙斌
审结率98.2%,平均办案时长三连降,案件办理节奏更加紧凑;两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7起案件入选省级典型、精品案例,获评数字检察示范院,办案成效进一步显现;速裁率50%,简案快办模式更加完善,轻罪治理体系进一步构建…… 近年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命题,以数智赋能管好每一个案件,既推动刑事案件办理时长不断下降,又妥善把握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实现检察办案“最优解”。 数据管理 引领“高质效”办案 “数据上墙,让我第一时间掌握刑检办案及监督动态”“挺好的,让大家相互监督、相互激励”……走进刑事检察部门,最醒目的当数墙上悬挂的多个多媒体联播系统电子屏,不仅全天24小时滚动播放所有刑检员额检察官的办案、监督各项数据,并且客观展现检察工作开展的成效、弱项、不足和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控,平阳县检察院“匠心独运”,实行数据指标“上墙亮晒”,不仅调动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又能突出分析研判,有效遏制“数据内卷”。 “这个月立案监督率有所上升,要继续跟进这批案件,保证监督质量”“这个专案办理中,我们发现部分事实、证据还不够清晰,除了退回补充侦查,我们也要去重点调取账单数据,要合理管控平均办案时长”……刑检部门业务数据分析会中,一张报表涵盖各项数据指标,清楚记录指标数据、数据同期对比,客观反映出各项数据之间的联系变化及发展动态。 “最高检要求办案部门要对案件加强自我管理,通过研讨数据对应业务近期开展情况,结合数据深入剖析该项工作存有的监督问题、监督难点,形成下一步破题思路,业务数据调度成为现实可能。”平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颜惺惺说。 为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体系现代化,平阳县检察院坚持管案与管人结合,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检察办案履职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聚焦业务核心指标,设置监督质效、精品案例等正向指标,办案质效瑕疵等负向指标,开展月度比拼“亮晒”,保证检察官尽心尽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同时,从源头管控、繁简分流、流程再造三个方面,健全完善刑事案件质效管控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案件质效管理的意见》《关于降低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的实施意见(试行)》,系统化推进做优刑事检察,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刑事检察绩效连续五年居全市前列;建立健全员额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履职监督机制,开展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履职情况评议,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数字检察 赋能“高质效”办案 “审判监督数字化模型正常运行,我们又排查出了一组线索,可以跟进复审了。”平阳县检察院检察官肖剑对着计算机代码页面敲击着键盘说道。 近年来,审判监督工作一直以来面临着人工筛选效率低、精准度不够等问题。肖剑率先找到了突破口,他根据最高检归纳的审判监督要点及工作经验,详细制定审判监督+数据代码运行规则,巧妙借助离线大语言模型等数字化工具,兼顾数据安全和审查效率,开展监督线索全面抓取,再带领办案团队“专家就诊”进行批量复审,一对一核查,形成严密的审查流程,全年流转审判监督线索63条。 对于监督线索发现难、案件证据之间关联难等问题,平阳县检察院检察官陈敏利用自身计算机特长主导电子数据审查工作,挖掘和正确运用电子数据,构建以电子数据为中心证据体系,实质性破解监督线索发现难、案件证据之间关联难等问题,成功办理跨境赌博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不断形成数字检察模型应用的规模效应,办理的两个跨境赌博系列案监督立案82件、追诉7人。 近年来,为助力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充分释放大数据对法律监督的支撑力和推动力,平阳县检察院成立浙南红检·数字检察小分队,这其中既有分管领导掌舵,对每个数字模型研判、推进、跟踪、督办,又有像陈敏、肖剑这样既有计算机特长又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老”检察官领航,还有善学善思的年轻干警主动投身,形成矩阵,不断以数字化方式寻找业务监督点。 2022年至今,平阳县检察院刑检部门探索建立模型8个,依托数字模型采集数据3万余条,排查案件线索127条。 协作配合 助力“高质效”办案 在平阳县政法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官陈荣毅正在对公安机关本周即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分流。 “这三起盗窃案,符合速裁程序规定,可直接移送。这个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双方都有接受调解的意愿,可以走诉前调解程序,申请鳌江检察室介入化解。”他在侦协办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记录中这样写道。 最终,这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在调解室中收到部分赔偿款,签署了赔偿协议,并一同出具了谅解书。 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入驻检察官审查、介入拟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每案标记繁案、简案,将案件繁简分流,明确案件审查起诉办理期限,便于后续管控。其中,对于部分事实不清的繁案,由侦查机关提出提前介入或会商申请,由刑检部门统筹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及时、有效引导侦查,完善指控犯罪的证据链条。 检委会专职委员兼第一检察部主任陈鹤告诉记者,平阳县检察院出台《关于降低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后,入驻检察官一周有五分之一的时间用于侦协办工作,一个下午最快可以筛查10个案件,经过实质化运转,刑检部门整体工作效率提升。2024年一季度,全院平均办案时长降至15天以内,45天内审结案件数占比达93.41%。 “探索检察版‘最多跑一次’改革,如何统筹司法资源,集约化办理刑事案件是我们后续深化轻罪治理体系构建工作的重要方向之一。”平阳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锋坦言。 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的背后是机制在发力。2024年以来,平阳县检察院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不仅顺畅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优化侦协办运转,还规范轻微犯罪“一站式”办理要求。 目前,平阳县检察院针对盗窃、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掩隐、危险驾驶等证据种类、量刑规范相对固定的轻罪案件,提炼审查重点要素及法律规定,制定表格式审查报告,已实现“一表办理”。针对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案件,落实讯问+认罪认罚具结集约化办理机制,已实现检察官“跑一次”、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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