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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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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中院去年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408件
准确界定新消费模式下赔偿责任

( 2024-03-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本报讯 记者范瑞恒 近日,记者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023年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408件,案件显现出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相融合、线上购物模式呈现新样态、消费产品升级迭代明显、装饰装修领域案件数量增多四大特点。
  当前,直播带货、直播“代购”、直播“拍卖”等购物模式引发的消费纠纷陆续出现,多主体不同法律关系下各方权利义务界定和相关法律规则适用成为当事人关注重点。
  围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天津市一中院提出要准确界定新消费模式下各主体赔偿责任。对新消费模式下多主体的赔偿责任界定问题,着重分析各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注意义务标准,综合考虑消费者支出与损失、各主体在消费过程中的履行情况和过错程度等因素,界定不同主体赔偿责任范围。同时关注和维护互联网新消费生态的行业特征,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双促进、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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