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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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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金泓鲲电气有限公司、刘卫平:本院审理原告浙江云锋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953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5月13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毕生:本院审理原告温州杰达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 0382民初1347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5月13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贵州福兴元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姚伟强:本院审理原告三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68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5月13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4)浙0382破4号之一 本院于2024年3月18日裁定受理温州图强模架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该案的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4年5月7日前,向温州图强模架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A幢19层;联系人:陶宏桥、施小旋;联系电话:0577-88699006,13757720722)。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11394号 被告安徽百纳药业有限公司,王保安:本院受理原告中食安泓(广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百纳药业有限公司,王保安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民事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进: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明起诉被告王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5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未到庭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杨富春: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告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孙国栋:本院受理原告李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7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速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苏禹申:本院受理原告许明安诉被告苏禹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毕节拓海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杨庆珍:本院受理原告吴仁富与被告杨庆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1502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缴纳案款通知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动履行通知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何发:本院受理韦祥早与何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黔2732民初52号,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龚宇:本院受理原告李国静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缺席审理。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李明明:本院受理原告徐思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将缺席审理。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盖洪帅:本院受理原告许文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1422民初1632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已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建昌县人民法院
宋再恨: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汇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宋再恨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15458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何国龙:本院受理原告阮建洲诉被告何国龙民间借贷纠纷(2024)苏0925民初80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14日09: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速裁(一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安徽绿丰至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本院受理原告江苏铭星供水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绿丰至安置业有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23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14日10:0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速裁(一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孙洁:本院受理原告建湖县九龙百贸有限公司诉你劳务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2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14日10:5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速裁(一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杨如义:本院受理原告刘士军诉被告杨如义买卖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46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5月14日09:0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速裁(一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丁传龙:本院受理原告方宪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初68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阮滢滢:本院受理深圳催客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丁大勇:本院受理(2024)苏0583民初4669号原告陈平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沈玉宏:本院受理(2024)苏0583民初4925号原告凌显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计建华、李华:本院受理(2024)苏0583民初7153号原告沈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君:本院受理翟志超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传票、证据、三个规定/廉政监督卡、告当事人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朱息梅:本院受理常州市洪杰海达木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刘忠华、张明山:本院受理仲明法与你们等7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倪再勇:本院受理刘正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传票、简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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