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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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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川1321民初1458号 李小清:本院受理原告南部县全达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明波、李小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71646元,并从2022年1月21日起按3.45%计算逾期利息至欠款本金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1601号 何小彬:本院受理原告南部县全达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何小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6000元,并从2016年10月6日起按13.8%计算逾期利息至欠款本金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公告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唐刚:我院受理原告陶德虎诉被告唐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51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4年5月10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邓猛胜:我院受理原告谢慎德诉被告邓猛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5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4年5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李俊甫:我院受理原告徐大花诉被告李俊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1民初15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4年5月10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王涛:本院执行成都市新津融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24)川1321执82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王涛所有的位于四川省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新华路108号白鹤香洲翰林郡小区25幢21-7号房产一套,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1624号 吴三勇:本院受理原告杨清太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工资款2000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1LPR计算利息至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外出无明确地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10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2024)川1321民初1657号 陈丽莎:本院受理张国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1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南充鑫泽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1767号成都邦诚线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货款9308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93089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22日起按4倍LPR利率计算至全部货款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28日的违约金为38530元,以上暂计131619元;2.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7日10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博: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1208号四川铭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12837.31元和垃圾处置费390元,并以13227.31元为基准,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7165.12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14:3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李薛妃: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1137号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20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共计429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15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南充奥和精酿啤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9160号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1.南充奥和精酿啤酒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669,940.76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84,719元,公告费600元,由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390元,南充奥和精酿啤酒有限公司负担81,929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恒兴房地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2585号齐晓仁与被告一程君、被告二陈程、被告三四川省南充市华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你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王益建、张晓红:本院受理(2024)川1302民初1132号成都市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请: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5年8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共计15397.2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463.4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期满后第3日15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南充市恒兴房地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2776号齐晓仁与被告一程君、被告二陈程、第三人你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中基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川1302民初11368号南充市顺庆区典雅布艺店与中基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增加诉请:1.解除双方签订的窗帘采购合同;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保管窗帘和拒绝接货等违约行为产生的经纪损失和违约金40000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增加变更诉讼申请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14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甄晓龙:原告宣化区海成五金机电经销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原告追加你为本案被告,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705民初5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
陈锁昌:本院受理云南金鑫大农业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给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800000.00元;2.由被告承担借款利息:其中400000.00元本金的利息自2020年4月7日起计算,以同期(LPR)4倍计算利息,至归还清本息止,另外400000.00本金的利息自2021年1月14日起计算,以同期(LPR)4倍计算利息至归还清本息止;3.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猴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曾山:本院受理蔡润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581民初280、282、284号民事判决:由曾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蔡润喜三案合计借款本金185000元,并支付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金185000元清偿完毕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的利息。三案案件受理费4026元,由曾山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黄志喜:本院受理周信军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朱庆林:本院受理张生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5月22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李用桃:本院受理肖必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45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常州瑞陵阀门控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阴润康五金机电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晋江市宏泰天弓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MA337E255P):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福建省顺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晋江市宏泰天弓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为[2023]泉仲晋字494号。现本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补充证据,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2024年4月22日)内前来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2024年5月7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7日(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在本会晋江分会开庭审理;领取裁决书期限为上述公告期限届满后第59日(即2024年7月12日),逾期视为送达。
泉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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