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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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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友志 申高军
“有检察机关的依法呵护,我们民营企业在尉氏县更安心发展了。”近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军波走访部分民营企业时,企业负责人纷纷说出类似的感受。 企业负责人的感受,与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分不开。 “近年来,我院第二检察部通过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依法护航企业发展,努力为企业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陈军波说,要让县域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搭上安心发展的检察“专列”。 依法打击涉企犯罪 “复杂经济案件的办理,对团队协作和专业素能要求很高。”尉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新民向记者介绍了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情况。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贷款等多个罪名,仅案件卷宗就有160多册,证据达两万多页。 “我们对复杂的案情抽丝剥茧,梳理每一个罪名的证据链,利用计算机数据管理分析功能,建立了近千个、累计达150余万字的电子文档,制作了86页证据索引表,并建立20多个数据分析模型,将冉某等犯罪组织先后实施的20件各类刑事犯罪行为逐一审查罗列。先后对25名犯罪嫌疑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多次走访政府机关、群众,通过现场实地调查,最终查清冉某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高艳菊介绍说。 办案团队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冉某利用其实际管理的5家公司,在无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范围涉及全国10多个省、100多家公司,价税合计7亿余元。 2020年以来,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共办理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65件88人,依法立案监督26件31人,书面纠正违法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两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温暖举措赋能发展 “为使护航企业举措更规范更专业,我们通过‘五个度’来确保涉企工作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陈军波介绍说。 “五个度”即坚持依法履行职能,打击涉企犯罪“有硬度”;制定依法平等保护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案和意见,护航企业“有深度”;适应新形势,主动改变办案思路,改进办案方式,办理涉企案件“有温度”;持续开展企业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系统录入的所有案件逐件进行筛查,对比分析,分类监督清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力度”;坚持开辟涉企信访“绿色通道”,成立“检察服务团”送法进企业,拓展服务渠道“有宽度”。 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打击犯罪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在清理涉企“挂案”9件11人中,先后对认罪认罚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中,企业负责人潘某被不起诉后,涉案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年产值突破4000万元。 专业化团队贴心护航 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组建了由3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组成的集“司法办案、理论研究、案例培育、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专业化办案团队,依法保障和促进县域内企业健康发展。 “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需要检察官有很强的专业知识。”高艳菊说,专业化办案团队负责人田文生苦学会计专业,取得了会计学本科学历。团队的专业不仅表现在办案质量上,还体现在服务效果上。经常进企业走访的田文生,对“服务”二字有着严谨的理解:“我们去企业,从来不提前通知,以免打扰他们生产经营。” 尉氏县金久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洋说,检察官定期到企业讲解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知识,让员工知道什么是法律红线,能够让经营者安然无虞搞经营,一心一意谋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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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检察高质效办好涉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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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经营者一心一意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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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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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友志 申高军
“有检察机关的依法呵护,我们民营企业在尉氏县更安心发展了。”近日,河南省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军波走访部分民营企业时,企业负责人纷纷说出类似的感受。 企业负责人的感受,与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分不开。 “近年来,我院第二检察部通过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依法护航企业发展,努力为企业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陈军波说,要让县域内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搭上安心发展的检察“专列”。 依法打击涉企犯罪 “复杂经济案件的办理,对团队协作和专业素能要求很高。”尉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曹新民向记者介绍了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情况。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贷款等多个罪名,仅案件卷宗就有160多册,证据达两万多页。 “我们对复杂的案情抽丝剥茧,梳理每一个罪名的证据链,利用计算机数据管理分析功能,建立了近千个、累计达150余万字的电子文档,制作了86页证据索引表,并建立20多个数据分析模型,将冉某等犯罪组织先后实施的20件各类刑事犯罪行为逐一审查罗列。先后对25名犯罪嫌疑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并多次走访政府机关、群众,通过现场实地调查,最终查清冉某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高艳菊介绍说。 办案团队查明,2016年至2018年间,冉某利用其实际管理的5家公司,在无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范围涉及全国10多个省、100多家公司,价税合计7亿余元。 2020年以来,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共办理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65件88人,依法立案监督26件31人,书面纠正违法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两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温暖举措赋能发展 “为使护航企业举措更规范更专业,我们通过‘五个度’来确保涉企工作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陈军波介绍说。 “五个度”即坚持依法履行职能,打击涉企犯罪“有硬度”;制定依法平等保护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案和意见,护航企业“有深度”;适应新形势,主动改变办案思路,改进办案方式,办理涉企案件“有温度”;持续开展企业涉嫌犯罪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对系统录入的所有案件逐件进行筛查,对比分析,分类监督清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有力度”;坚持开辟涉企信访“绿色通道”,成立“检察服务团”送法进企业,拓展服务渠道“有宽度”。 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将打击犯罪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在清理涉企“挂案”9件11人中,先后对认罪认罚的企业经营者、管理者8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其中,企业负责人潘某被不起诉后,涉案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年产值突破4000万元。 专业化团队贴心护航 尉氏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组建了由3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和3名书记员组成的集“司法办案、理论研究、案例培育、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专业化办案团队,依法保障和促进县域内企业健康发展。 “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需要检察官有很强的专业知识。”高艳菊说,专业化办案团队负责人田文生苦学会计专业,取得了会计学本科学历。团队的专业不仅表现在办案质量上,还体现在服务效果上。经常进企业走访的田文生,对“服务”二字有着严谨的理解:“我们去企业,从来不提前通知,以免打扰他们生产经营。” 尉氏县金久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洋说,检察官定期到企业讲解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知识,让员工知道什么是法律红线,能够让经营者安然无虞搞经营,一心一意谋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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