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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4)浙0108民初530号 新绛县隆舟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绛县隆舟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4年4月29日9点整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郑志浩:本院受理原告季日华与被告郑志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0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沈井宣:本院受理原告王西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7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黄立新: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航丰门窗加工部与被告黄立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川1322民初61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黄立新向原告营山县航丰门窗加工部支付货款103,3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3,3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8日起按年利率13.8%计算至款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183元,由被告黄立新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林:本院受理原告吴明会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59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张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吴明会支付沙石欠款71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71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甘肃宏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王波、张强:本院受理原告南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宏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王波、张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064号民事判决书之三和(2023)浙0382民初9064号民事判决书之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晶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吉安安装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乐清市中梁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晶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樊玉:本院受理王远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324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由被告樊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王远波借款30,000元。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150元,由被告樊玉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唐佳佳:本院受理原告李乔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安徽民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常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安平县旭信丝网制品有限公司、陈朝阳: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平县宏巨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平县旭信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戚跃卓、赵姗姗、陈朝阳、何立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25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王丽、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丽、常成远、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86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韩春、寿县美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成明与被告韩春、寿县美好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24)皖0422民初101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田子荣:本院受理原告王鹤元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23日9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魏圣平:本院受理原告盐城三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魏圣平买卖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90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贾超:本院受理李长根与你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626民初21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王芳:本院受理王述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袁少清:本院受理崔叶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叶青:本院受理杭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宗文: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发与被告陈宗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80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冯兵:本院受理朱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汪义荣:本院受理原告黄仕荣、李长映与被告汪义荣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冀忠厚、王丽:本院受理原告张海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内蒙古兴和县人民法院 毛万明:原告马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安徽禹泰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淮南鸿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选定表、仲裁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各一份。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海南艺鼎先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美伊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海秀劳人仲案字[2024]第5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24日9时在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信访中心7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致歉声明 尊敬的杨紫女士: 我是新浪微博用户“远山影无影”(UID:5293839561),本人于2022年3月至7月期间,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了针对杨紫女士的贬损性言论,现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此真诚的向杨紫女士道歉,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表任何侵权言论。最后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文明生活,文明上网。 致歉人:唐青青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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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3-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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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2024)浙0108民初530号 新绛县隆舟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绛县隆舟化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4年4月29日9点整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郑志浩:本院受理原告季日华与被告郑志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02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沈井宣:本院受理原告王西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7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黄立新:本院受理原告营山县航丰门窗加工部与被告黄立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川1322民初61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黄立新向原告营山县航丰门窗加工部支付货款103,3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103,300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8日起按年利率13.8%计算至款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183元,由被告黄立新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林:本院受理原告吴明会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59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张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7日内向原告吴明会支付沙石欠款71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71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甘肃宏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王波、张强:本院受理原告南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宏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王波、张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9064号民事判决书之三和(2023)浙0382民初9064号民事判决书之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上海晶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吉安安装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被告乐清市中梁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晶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转普裁定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樊玉:本院受理王远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黔0324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由被告樊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王远波借款30,000元。案件受理费55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150元,由被告樊玉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唐佳佳:本院受理原告李乔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川1322民初2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城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安徽民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常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12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安平县旭信丝网制品有限公司、陈朝阳: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安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平县宏巨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平县旭信丝网制品有限公司、戚跃卓、赵姗姗、陈朝阳、何立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25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王丽、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丽、常成远、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86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韩春、寿县美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成明与被告韩春、寿县美好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2024)皖0422民初101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田子荣:本院受理原告王鹤元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23日9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魏圣平:本院受理原告盐城三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魏圣平买卖合同纠纷(2024)苏0925民初90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贾超:本院受理李长根与你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鄂0626民初21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王芳:本院受理王述巧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鄂0626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袁少清:本院受理崔叶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叶青:本院受理杭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甸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陈宗文: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发与被告陈宗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80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冯兵:本院受理朱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汪义荣:本院受理原告黄仕荣、李长映与被告汪义荣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冀忠厚、王丽:本院受理原告张海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内蒙古兴和县人民法院 毛万明:原告马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安徽禹泰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淮南鸿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选定表、仲裁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各一份。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海南艺鼎先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美伊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海秀劳人仲案字[2024]第5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4月24日9时在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4号信访中心7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致歉声明 尊敬的杨紫女士: 我是新浪微博用户“远山影无影”(UID:5293839561),本人于2022年3月至7月期间,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了针对杨紫女士的贬损性言论,现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此真诚的向杨紫女士道歉,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表任何侵权言论。最后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文明生活,文明上网。 致歉人:唐青青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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