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
|
|
(2023)苏0311民初13082号 丁瑞: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08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结案提示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584号 上海通盟商贸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上海通盟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影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1217号 王宇浩:本院受理原告孙成彬与被告王宇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1277号 孙西富:本院受理原告孙守奎与被告孙西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冀0403民初8449号 靳清普(靳连云):本院受理原告靳连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8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有松:本院受理彭安能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节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韩伟鹏:本院受理李赛诉石家庄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你与原告李赛系夫妻关系,对争议财产标的为共同共有关系,李赛向本院提起诉讼后,你应当作为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原告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11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577130.56元。2.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公告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惠百宏:本院受理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惠百宏、徐亚峰(2023)内0624民初2893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624民初2893号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惠百宏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货款63956元;二、被告惠百宏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627.21元(从2023年7月11日开始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3.55%计算至2023年10月15日,含起止日期本数);三、被告惠百宏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迟延履行上述债务期间的利息(从2023年10月16日起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3.55%计算至货款实际给付之日);四、被告徐亚峰就被告惠百宏负担的上述债务向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五、驳回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9.28元,由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自行承担376.28元,被告惠百宏承担71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张小玲、韩金伟: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2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被告鄂尔多斯市胜银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忠诉被告黄成明、鄂尔多斯市胜银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内0624民初293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复印件、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工资15780元。2.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2年10月被告黄成明雇佣原告在乌兰镇太阳小区工地上接木方,工资15780元,被告黄成明系挂靠鄂尔多斯市胜银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施工。举证期和答辩期为15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汪方海: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明与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26民初45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届满。并于2024年4月2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秦殿义的法定继承人(韩瑞侠、秦宏、秦向东、秦刚除外):本院受理原告韩瑞侠与被告秦宏、秦向东、秦刚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4月24日9:00在本院榴园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史经伟:本院受理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你(2023)苏0321民初9526号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菅文萍:本院受理周忠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8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安磊磊:本院受理黄德峰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9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尧:本院受理王成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8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常辉:本院受理常万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叶建站:本院受理吉红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堡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叶磊:本院受理曾广华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兰萍:本院受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龙泰液压工具有限公司、黄龙女:本院受理泰兴市胜明铸件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0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周志荣:本院受理周锜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印清波:本院受理葛建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朱金平:本院受理原告杨司友与被告朱金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9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朱金平:本院受理原告孙丹丹与被告朱金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9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吴斌:本院受理江苏凯坤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9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陆明怀:本院受理唐国章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薛建强:原告薛建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554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无锡吉曜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48775083、出票日期2024年1月25日、金额100000元、出票人慈溪市益兴轴承有限公司、收款人无锡茂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付款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背书人无锡茂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上海华际实业有限公司:原告蒋亮亮与王海波、你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6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思:原告嘉兴起风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746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林根、董其英:原告嘉兴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7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昆山集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林楗诉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8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新北区春江联拓机械厂:本院受理常州泰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顾雨枫、顾小署、王会萍:本院受理江都区仙女镇果粉之家通讯器材经营部诉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常州琼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司业明:本院受理常州市暄渊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崔艮安、王二朋:本院受理吴中粉、陈东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02民初91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钱小平、常州泽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小刚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胡广兵:本院受理常州市乐鑫五金建材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泰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恒闽物资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9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德辉木业海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旅越实业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0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太仓合江经贸有限公司、张宇、吴合江、徐淑妍、张彩玲:本院受理太仓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南通成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庞大电气成套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昆山荣胜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钦昌实业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安徽恒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欧迈特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聊城昊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诉太仓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9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赵继伟、郭静雯:本院受理包仁方、刘必倩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茅莹:原告唐春明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姜春霞、王俊:本院受理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9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詹文庆:本院受理李锦同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3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彭玉冬:本院受理昆山市花桥镇正龙陶瓷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孙修桥:本院受理昆山市城瑞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忠孝:本院受理昆山市城瑞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卢尚庆:本院受理苏向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4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国双:本院受理(2024)苏0583民初49号原告袁政与你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峰上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袁贡平:本院受理天宁区红梅图特建材商行与你们、周奕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8234号民事判决书及天宁区红梅图特建材商行在法定期内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郭良金:本院受理昆山市陆家镇久惠建材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5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腾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梁晓亮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6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谦益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都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鸿钰展塑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徽赤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余从芳、李华国:本院受理沈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简转普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大帅:本院受理吕甜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南通洋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奇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2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光:原告陈敏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9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郑小强:本院受理利星行机械(昆山)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超、昆山艾风团膳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郝秀平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7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泽亮:本院受理黄顶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中乾健身发展有限公司、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杨哲:本院受理常州弘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四川树人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海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3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安标、史学峰、东海县德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云松与你们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德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胡银波:本院受理张欢欢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凤兰: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昆丽丰木门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李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杭州白鹿实业有限公司、姚慧宇:本院受理太仓大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太仓和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木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9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碧兰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盛世弘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碧兰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盛世弘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碧兰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盛世弘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太仓市浏河镇农村工作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通达路1999号(中茵星墅湾)业主委员会:本会受理的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与你单位合同争议(2023)苏仲裁字第1197号案,由仲裁员张永泉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4月9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天津索亚风尚酒店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与你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2]津仲字第1226号,仲裁庭已依法报本会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2]津仲裁字第1226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2023)徐仲受字第362号 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江苏津源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徐州绿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后15日内。 徐州仲裁委员会 马振峰、监新凤、顾志斌: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的(2023)邯仲案字第0824号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刘焕奇成立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
|
公告专栏
|
2024年3月5日
|
|
|
( 2024-03-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
(2023)苏0311民初13082号 丁瑞: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08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结案提示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584号 上海通盟商贸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上海通盟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影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1217号 王宇浩:本院受理原告孙成彬与被告王宇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0311民初1277号 孙西富:本院受理原告孙守奎与被告孙西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冀0403民初8449号 靳清普(靳连云):本院受理原告靳连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8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有松:本院受理彭安能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节假日顺延)8:30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韩伟鹏:本院受理李赛诉石家庄正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你与原告李赛系夫妻关系,对争议财产标的为共同共有关系,李赛向本院提起诉讼后,你应当作为必须进行共同诉讼的原告参加诉讼,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11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参加诉讼通知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577130.56元。2.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公告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惠百宏:本院受理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惠百宏、徐亚峰(2023)内0624民初2893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内0624民初2893号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判决结果如下:一、被告惠百宏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货款63956元;二、被告惠百宏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627.21元(从2023年7月11日开始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3.55%计算至2023年10月15日,含起止日期本数);三、被告惠百宏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立即给付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迟延履行上述债务期间的利息(从2023年10月16日起以未付货款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3.55%计算至货款实际给付之日);四、被告徐亚峰就被告惠百宏负担的上述债务向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五、驳回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9.28元,由原告鄂托克旗东诚海商贸有限公司自行承担376.28元,被告惠百宏承担71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张小玲、韩金伟: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市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28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被告鄂尔多斯市胜银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志忠诉被告黄成明、鄂尔多斯市胜银劳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内0624民初293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复印件、传票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工资15780元。2.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2年10月被告黄成明雇佣原告在乌兰镇太阳小区工地上接木方,工资15780元,被告黄成明系挂靠鄂尔多斯市胜银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施工。举证期和答辩期为15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送达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汪方海:本院受理原告王金明与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皖0826民初45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至公告送达期满后第15日届满。并于2024年4月2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秦殿义的法定继承人(韩瑞侠、秦宏、秦向东、秦刚除外):本院受理原告韩瑞侠与被告秦宏、秦向东、秦刚法定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年4月24日9:00在本院榴园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史经伟:本院受理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你(2023)苏0321民初9526号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菅文萍:本院受理周忠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68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安磊磊:本院受理黄德峰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90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张尧:本院受理王成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81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常辉:本院受理常万锋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7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叶建站:本院受理吉红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堡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叶磊:本院受理曾广华诉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1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生兰萍:本院受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兴市龙泰液压工具有限公司、黄龙女:本院受理泰兴市胜明铸件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02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周志荣:本院受理周锜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5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印清波:本院受理葛建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8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黄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朱金平:本院受理原告杨司友与被告朱金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9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朱金平:本院受理原告孙丹丹与被告朱金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94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吴斌:本院受理江苏凯坤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9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陆明怀:本院受理唐国章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1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薛建强:原告薛建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554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无锡吉曜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票号31300051/48775083、出票日期2024年1月25日、金额100000元、出票人慈溪市益兴轴承有限公司、收款人无锡茂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付款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背书人无锡茂仕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持票人为申请人)一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后15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上海华际实业有限公司:原告蒋亮亮与王海波、你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65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陈思:原告嘉兴起风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746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张林根、董其英:原告嘉兴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70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昆山集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林楗诉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80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新北区春江联拓机械厂:本院受理常州泰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顾雨枫、顾小署、王会萍:本院受理江都区仙女镇果粉之家通讯器材经营部诉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常州琼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司业明:本院受理常州市暄渊物资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三)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崔艮安、王二朋:本院受理吴中粉、陈东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402民初919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钱小平、常州泽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小刚与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个规定监督卡、廉政卡、证据材料、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胡广兵:本院受理常州市乐鑫五金建材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泰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州市恒闽物资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9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德辉木业海安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旅越实业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03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太仓合江经贸有限公司、张宇、吴合江、徐淑妍、张彩玲:本院受理太仓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南通成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庞大电气成套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昆山荣胜轩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钦昌实业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安徽恒堂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欧迈特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聊城昊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诉太仓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9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赵继伟、郭静雯:本院受理包仁方、刘必倩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茅莹:原告唐春明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姜春霞、王俊:本院受理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9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詹文庆:本院受理李锦同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35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彭玉冬:本院受理昆山市花桥镇正龙陶瓷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孙修桥:本院受理昆山市城瑞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许忠孝:本院受理昆山市城瑞吉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卢尚庆:本院受理苏向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4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国双:本院受理(2024)苏0583民初49号原告袁政与你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陆家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峰上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袁贡平:本院受理天宁区红梅图特建材商行与你们、周奕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8234号民事判决书及天宁区红梅图特建材商行在法定期内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郭良金:本院受理昆山市陆家镇久惠建材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59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腾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梁晓亮与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6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谦益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都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鸿钰展塑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安徽赤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余从芳、李华国:本院受理沈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简转普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桥人民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陈大帅:本院受理吕甜甜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南通洋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苏州奇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2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光:原告陈敏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402民初9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郑小强:本院受理利星行机械(昆山)有限公司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王超、昆山艾风团膳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郝秀平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7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林泽亮:本院受理黄顶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江苏中乾健身发展有限公司、中健健身集团有限公司、杨哲:本院受理常州弘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四川树人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昆山海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23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蒋安标、史学峰、东海县德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云松与你们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德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胡银波:本院受理张欢欢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凤兰:本院受理昆山市周市镇昆丽丰木门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李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周市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杭州白鹿实业有限公司、姚慧宇:本院受理太仓大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们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11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太仓和派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太仓木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你方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585民初94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碧兰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盛世弘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太仓市沙溪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碧兰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盛世弘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上海碧兰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盛世弘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方、太仓市浏河镇农村工作局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通达路1999号(中茵星墅湾)业主委员会:本会受理的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与你单位合同争议(2023)苏仲裁字第1197号案,由仲裁员张永泉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4年4月9日9时30分在本会(苏州市凤凰街334号)C厅开庭。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天津索亚风尚酒店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与你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件编号为[2022]津仲字第1226号,仲裁庭已依法报本会作出裁决。现向你公司送达[2022]津仲裁字第1226号裁决书。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天津仲裁委员会 (2023)徐仲受字第362号 中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江苏津源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徐州绿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第一次开庭后15日内。 徐州仲裁委员会 马振峰、监新凤、顾志斌: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邯郸市诚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之间的(2023)邯仲案字第0824号抵押(反担保)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现已由本会主任根据《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指定独任仲裁员刘焕奇成立仲裁庭。现向你们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第7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电话0310-3113610) 邯郸仲裁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