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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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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法院打造行政争议分层递进治理格局

( 2024-03-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魏鸿伟
  
  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从2019年的984件降到2023年的492件,2022年,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为38.24%,位居全省第一;2023年,一审服判息诉率为70%,位居全省第二……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全市两级法院行政案受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强化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力促服判息诉,聚力打造‘源头预防、非诉在前、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治理格局。”漯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漯河中院注重源头预防工作,坚持每年撰写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对矛盾多发领域进行“法治体检”,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该院还通过沟通座谈、到行政机关授课、同行政机关建立司法与行政旁听庭审联络机制等,促使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止纠纷于“未发”。
  在行政诉讼解纷止纷方面,漯河中院用足用好“府院联动”机制和平台,推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及涉诉较多的行政机关推行行政调解前置,在立案前开展化解工作,并聚焦工伤保险资格认定、行政处罚等民生关切领域,抓住争议焦点,积极组织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建立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心,通过实行“一案一方案、一案三跟进”的工作方法,引导当事人作出合理预判,将诉前和解机制打造成有效的风险“隔离带”和缓冲“工具箱”。
  此外,漯河中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法检联动合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搭建法检联动平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运用诉前化解、诉中化解,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处理纠纷,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面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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