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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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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吐逊江·吐尔洪:本院受理季英杰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沈俊霞:本院受理振安汇盈(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3740号 殷迪(公民身份号码:342501199411081314,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刘村村水巷组60号):本院受理原告钟雅芳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3740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541号之一 被告王光辉:关于原告丁桂明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54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766号之一 被告刘畅:关于原告王晓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476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018号 洪玉传:本院受理洪玉喜诉洪玉传、洪玉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875号 洪玉传:本院受理倪同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745号 洪辉权:本院受理原告渠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74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冀0107民初53号 王琳玉:本院受理原告赵月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107民初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审判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答辩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九时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贾庄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8405号 冯宾:本院受理原告陈吉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40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新0102民初11097号 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陆万洋与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0102民初110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万洋返还350,000元;二、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万洋支付占用资金期间损失5,772.57元;三、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上述债务的,由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偿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陈刚:本院受理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3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黄琳:本院受理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3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34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杨建生: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川1322民初61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周亚杰: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5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5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赵云:本院受理(2024)川0726民初426号原告李晓涛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并定于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陈家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谭权值、邓小蓉:本院受理原告陈烨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487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谭权值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向原告陈烨返还其委托办理共享电动单车落地事宜的剩余款项37700元;二、驳回原告陈烨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4)苏0831民初627号 傅启雨:本院受理原告姚波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称:1.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运费41380元,并以4138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LPR利率承担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安洪: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永亮塑料制品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00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姚炜:本院审理原告戈发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与西藏永联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10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洋:本院审理原告江君荣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103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19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陆桂芹:本院受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2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高亚芹:本院受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2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陈辉煌: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根据法院判决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将其应向陈辉煌支付的赔偿款人民币94000.00元提存于我处账户。请你持身份证明到我处领取。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座7楼。联系电话:0592-5237225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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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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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吐逊江·吐尔洪:本院受理季英杰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沈俊霞:本院受理振安汇盈(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3740号 殷迪(公民身份号码:342501199411081314,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刘村村水巷组60号):本院受理原告钟雅芳与你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3740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541号之一 被告王光辉:关于原告丁桂明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54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766号之一 被告刘畅:关于原告王晓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476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1018号 洪玉传:本院受理洪玉喜诉洪玉传、洪玉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4)苏1323民初875号 洪玉传:本院受理倪同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集法庭第一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745号 洪辉权:本院受理原告渠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74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4)冀0107民初53号 王琳玉:本院受理原告赵月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107民初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审判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及答辩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九时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贾庄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3)苏1283民初8405号 冯宾:本院受理原告陈吉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405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新0102民初11097号 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陆万洋与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0102民初110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万洋返还350,000元;二、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陆万洋支付占用资金期间损失5,772.57元;三、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上述债务的,由被告四川雅兴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偿付责任。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陈刚:本院受理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3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黄琳:本院受理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山支行起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3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34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杨建生: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川1322民初61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周亚杰: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5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李军:本院受理四川营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川1322民初56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4月17日上午9:30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赵云:本院受理(2024)川0726民初426号原告李晓涛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并定于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陈家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谭权值、邓小蓉:本院受理原告陈烨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487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谭权值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向原告陈烨返还其委托办理共享电动单车落地事宜的剩余款项37700元;二、驳回原告陈烨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4)苏0831民初627号 傅启雨:本院受理原告姚波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原告诉称:1.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运费41380元,并以4138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LPR利率承担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安洪: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永亮塑料制品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00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姚炜:本院审理原告戈发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与西藏永联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10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洋:本院审理原告江君荣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浙0382民初1103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4月19日10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陆桂芹:本院受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29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高亚芹:本院受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02民初29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陈辉煌: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禾山街道办事处根据法院判决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将其应向陈辉煌支付的赔偿款人民币94000.00元提存于我处账户。请你持身份证明到我处领取。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座7楼。联系电话:0592-5237225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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