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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虎:深耕一线十余年用心用情始终为民

( 2024-02-2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作为深耕行政执法监督十余年的“老兵”,江苏省常熟市司法局副局长高虎始终践行“忠诚履职、司法为民”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改革初衷,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为社会治理持续提升赋能。
  2015年,常熟市率先在江苏开展镇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由原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成立市级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建立综合执法局长例会制度。通过不断探索创新,常熟镇域综合执法也逐渐形成了“一个主体、一支队伍、一套规范、一个平台”四位一体的运行模式,确保行政执法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积极释放减负红利。
  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高虎一直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关键点,先后多次参与省级法治科研课题研究,带领队伍采取集中评查、网上评查、专家讲评、专项督查、编写典型指导案例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及时查处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净化了行政执法环境。由其牵头建立的“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机制,完善常熟市关于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衔接工作规定,加强了移送、处罚、惩戒等相关信息的推送、共享和运用。
  同时,高虎还积极推动行刑衔接体系建设,细化案件移送的证据标准和移送程序,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刑案件的查处和移送责任。截至目前已成功对60余起案件进行了分析研讨并提交刑事处罚,有效预防了行政机关“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
  为了更好地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在高虎的推动下,常熟市率先在全省统一了执法服装标识、执法文书、执法系统和日常考核。在不断探索的基础上,高虎持续加强与纪检部门、乡镇(街道)等部门、版块之间的沟通协调,先后打造了“综合执法+司法行政”“综合执法+纪检监察”“综合执法+社区矫正”等一系列综合执法品牌。为大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高虎探索创建了“综合执法+普法”新模式,筹建了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基地。
  在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和卫生健康跨区域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中,高虎发现某企业在与新招用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认识不深刻。
  “告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关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千万不能有麻痹大意的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违反此规定将被处以警告和罚款。”高虎当即就对该企业负责人现场进行普法,为企业指出了潜在风险点,堵住了漏洞。
  在高虎看来,行政执法对象多涉及企业和百姓,如若执法不公,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在日常工作中,他始终将他们的利益摆在首位。每当遇到行政执法争议、行政执法投诉,他总是耐心倾听和解释,从源头上消灭产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
  为更好地监督执法行为,他还组建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参与案卷抽查、现场暗访、投诉处理、综合执法会客厅等活动,用第三方视角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他始终坚持将个案执法监督作为规范执法的重要抓手,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坚持全面核实,不轻信;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坚决纠正违法执法行为,坚定捍卫百姓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推动政企互动,倾听企业法治诉求,常熟市自2020年起创新打造“综合执法会客厅”活动,以座谈会形式,在综合执法局、司法行政部门及企业之间架设起“面对面”沟通的桥梁。
  高虎多次参加“综合执法会客厅”活动,在座谈中了解到很多企业因为对经营中的一些法律规定掌握不清、政策了解不透,导致在执法检查中受到行政处罚,进而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为此,他时常深入了解企业常见的违法领域,召集所涉及具体执法部门,开展涉企行政合规指导,组织梳理企业常见违法事项,采取五星评价体系,提出合规建议,编印了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方便企业直观具体地了解注意事项,并积极推动执法部门上门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及时排除违法风险点,积极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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