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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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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正在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
· 法院发挥裁判引领作用保障女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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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准普法浸润人心
· 普法·镜头

精准普法浸润人心
信阳高质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 2024-02-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守法普法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县乡村三级普法领导机构全部建立、在全市率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内容……这是“八五”普法以来,河南省信阳市新县发生的变化。
  新县是革命老区,“八五”普法以来,该县全面压实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提质增效,开创“老区之治”新格局。
  “新县是全市构建大普法新格局的一个组成部分。”2月6日,信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饶祖明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全市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精准性、实效性普法为目标,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服务群众、普法为民,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优化普法责任清单
  新县以“责任+清单”形式,明晰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的普法责任和重点,以“月提示函+法治督察”方式,确保普法月目标合力推进,以“头雁效应”示范带动全县上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如今,像新县一样,信阳市所辖县(区)均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普法与管理、服务融合机制,将普法责任主体覆盖全市具有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等职责职能的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实现责任清单再优化、责任分工再细化、评价指标再量化、考核指导再强化,对全市80家普法成员单位采取“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制度,并进行督查通报,全市普法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普法工作重视程度有效提升。
  在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上,信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现政府常务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常态化,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旁听庭审等各项活动。
  在抓牢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上,信阳市在各地建立法治宣传长廊、图书室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配备法治副校长1481名,实现中小学校全覆盖,指导和规范学校法治教育工作。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淮滨县赵集镇铁炉营村“法律明白人”黄洪亮在村民中威望高,调解矛盾纠纷效果好,解决了村民不少烦心事。像黄洪亮这样的“法律明白人”在信阳市共有1.7万人。
  信阳市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包含村干部在内的“法律明白人”培训500余场次,提升了他们助力乡村法治建设、护航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水平。
  其中,商城县、新县“法律明白人”队伍暨人民调解组织扎实开展访调对接工作,助力两县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
  同时,信阳市积极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各县(区)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依托,通过设立宣传栏、普法长廊等形式,积极打造乡、村两级普法宣传阵地。2021年以来,全市成功创建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弘扬红色法治文化
  针对农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信阳市司法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防范诈骗问题,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专题知识竞赛活动,近28万人次参与……提起普法宣传的有效形式,饶祖明说:“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普及什么,真正做到精准普法浸润人心。”
  信阳市立足红色法治资源和绿色生态环境优势,持续传承弘扬红色法治精神文化,探索司法助力革命老区绿色发展之路,集中打造法治教育传播阵地。
  经过“八五”普法,法律知识得到有效传播,并逐步渗入信阳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不断得到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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