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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广陵学习宣传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

( 2024-02-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的省级社区矫正工作地方性法规,《条例》在2014年制定时初步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在省域范围内具体依据不完备的局面。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执行、监督等方面规定,为规范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施行以来,扬州市广陵区司法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接地气,送法到身边。1月22日,广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在扬州市工人文化宫广场开展以“手牵手,与社区矫正同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讲解《条例》有关规定,介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全区各司法所在镇(街道)公示栏、文化广场滚动播放宣传片,普及社区矫正的意义和目的;组织社区矫正小组结合社区矫正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求实效,明确普法重点。广陵区把社区矫正对象作为普法重点群体,将社区矫正新要求、新规定及时传达给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引导其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同时,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地面射灯投放宣传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广陵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推送《条例》解读文章,“点对点”发送提醒信息,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服从监督管理。
  练内功,着力提升素养。广陵区司法局定期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开展《条例》专题学习活动,通过与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行比对学习,全面准确理解最新规定。同时,对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通过知识问答、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测试,全面检验工作人员学习效果,进一步提高准确规范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
  齐参与,凝聚宣传合力。广陵区发挥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区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政局等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性,推动形成“大宣传”工作格局。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走进广陵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征询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邀请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孙清霞 徐丹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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