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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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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开展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利用监督办案模型发现线索197个;达日县人民检察院“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入选“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破解“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难题…… 1月26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说,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服务大局能动履行检察职责 “我们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的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查庆九说。 全省检察机关筑牢经济安全法治防线,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63人、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6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人,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林某某等3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依法建议人民法院对涉案人员判决缴纳惩罚性赔偿5189万元,让制假、售假者“痛到不敢再犯”。开展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利用监督办案模型发现线索197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8件。 同时,运用法治力量助企暖企,制定检察履职助企暖企“1+8”工作方案,全省检察机关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8件,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56件、控告申诉案件13件,走访企业162家,帮助解决问题56个。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省国资委等部门解决国有企业合规难题,办理各类企业合规案件31件。会同省司法厅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让涉企矫正对象能够正常经营,出得去、管得住。依法履行检察侦查职能,立案侦查8人,起诉4人。首次依法行使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对4名执法人员直接立案侦查。 青海省检察院制定《领导干部和业务小组带案带事带问题下沉调研指导办法》,领导带头下沉调研指导150次,发现问题155个,制定整改措施129项,建章立制18项。抓好检视整改,5批次检视查摆出问题39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维护安全稳定强化法律监督 青海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要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每季度听取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情况汇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依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针对相关犯罪开展深入调研,提出治理对策,两篇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查庆九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惩治涉黑恶犯罪“回头看”专项行动,构建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串并筛查发现涉黑恶问题线索204件、重点人员120人,制发检察建议35份,起诉涉黑恶犯罪3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保持在93%以上。 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上,达日县检察院“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发挥检察建议社会治理“助推器”作用,省级层面和8个市州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青海检察机关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制定在检察履职中自觉做到“三个延伸”提升办案质效的实施意见,对检察机关自身办案质效延伸自省,对办案中发现有关部门失责懈怠延伸监督,对案件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常态化开展监狱全覆盖巡回检察,首次开展跨区域看守所巡回检察,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实现省域全覆盖,3年来首次对基层乡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 青海省检察院还持续优化案件管理,设置环境资源领域办案数量与办案总量占比、监督办案与司法办案结构比、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法律监督数案件占比三项本地化特色指标,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多办案、办好案。把数字检察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淘宝站”,各级检察院利用模型挖掘并移送线索598条,公益诉讼立案5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7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服务生态保护助推改善民生 青海是三江源头、中华水塔。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优先方向,切实履行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检察责任。 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在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等生态重点功能区基层检察院组建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团队,强化守护大江之源的办案力量。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19件,同比上升37.9%;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案件169件,同比上升4倍。会同省水利厅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118件,用法治守护“母亲河”。深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委托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出具全国首份野牦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价值鉴定评估报告。 深入推进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巡回检察,建立服务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三个国家公园检察一体化协作圈,共开展巡回检察95次,发现案件线索377件,立案315件,督促清理被污染河道26公里。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履行检察职责,在办好为民实事中保障民生福祉。”查庆九说。 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针对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4件。 办理救助案件219件,发放救助金592万元,救助265人,连续4年实现司法救助省域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检察蓝”专项行动,部署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创建全省检察机关“未爱·守心”未检工作品牌,联动打造专业办案团队、法治云课堂和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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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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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检察交出2023年工作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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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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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鹏 开展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利用监督办案模型发现线索197个;达日县人民检察院“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入选“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破解“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难题…… 1月26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报告时说,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服务大局能动履行检察职责 “我们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的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查庆九说。 全省检察机关筑牢经济安全法治防线,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63人、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6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人,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林某某等36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依法建议人民法院对涉案人员判决缴纳惩罚性赔偿5189万元,让制假、售假者“痛到不敢再犯”。开展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利用监督办案模型发现线索197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8件。 同时,运用法治力量助企暖企,制定检察履职助企暖企“1+8”工作方案,全省检察机关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8件,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56件、控告申诉案件13件,走访企业162家,帮助解决问题56个。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省国资委等部门解决国有企业合规难题,办理各类企业合规案件31件。会同省司法厅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让涉企矫正对象能够正常经营,出得去、管得住。依法履行检察侦查职能,立案侦查8人,起诉4人。首次依法行使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对4名执法人员直接立案侦查。 青海省检察院制定《领导干部和业务小组带案带事带问题下沉调研指导办法》,领导带头下沉调研指导150次,发现问题155个,制定整改措施129项,建章立制18项。抓好检视整改,5批次检视查摆出问题39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维护安全稳定强化法律监督 青海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要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每季度听取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情况汇报,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依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针对相关犯罪开展深入调研,提出治理对策,两篇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查庆九介绍,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惩治涉黑恶犯罪“回头看”专项行动,构建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串并筛查发现涉黑恶问题线索204件、重点人员120人,制发检察建议35份,起诉涉黑恶犯罪3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保持在93%以上。 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上,达日县检察院“三江源·检察蓝”联动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发挥检察建议社会治理“助推器”作用,省级层面和8个市州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体系。 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青海检察机关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制定在检察履职中自觉做到“三个延伸”提升办案质效的实施意见,对检察机关自身办案质效延伸自省,对办案中发现有关部门失责懈怠延伸监督,对案件相关困难当事人延伸服务,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常态化开展监狱全覆盖巡回检察,首次开展跨区域看守所巡回检察,推动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监督实现省域全覆盖,3年来首次对基层乡镇政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 青海省检察院还持续优化案件管理,设置环境资源领域办案数量与办案总量占比、监督办案与司法办案结构比、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法律监督数案件占比三项本地化特色指标,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多办案、办好案。把数字检察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举办全省检察机关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搭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淘宝站”,各级检察院利用模型挖掘并移送线索598条,公益诉讼立案5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7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 服务生态保护助推改善民生 青海是三江源头、中华水塔。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优先方向,切实履行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检察责任。 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在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等生态重点功能区基层检察院组建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团队,强化守护大江之源的办案力量。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19件,同比上升37.9%;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案件169件,同比上升4倍。会同省水利厅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118件,用法治守护“母亲河”。深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委托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出具全国首份野牦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价值鉴定评估报告。 深入推进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巡回检察,建立服务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三个国家公园检察一体化协作圈,共开展巡回检察95次,发现案件线索377件,立案315件,督促清理被污染河道26公里。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履行检察职责,在办好为民实事中保障民生福祉。”查庆九说。 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针对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1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04件。 办理救助案件219件,发放救助金592万元,救助265人,连续4年实现司法救助省域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检察蓝”专项行动,部署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创建全省检察机关“未爱·守心”未检工作品牌,联动打造专业办案团队、法治云课堂和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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