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院
|
|
中国政法大学丰怡凯在《现代法学》2023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人工智能辅助量刑场景下的程序正义反思与重塑》的文章中指出: “人工智能辅助量刑”是我国近年来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的核心图景与重大场景创新。在人工智能辅助量刑场景下,智能量刑辅助技术的适用不仅与实体结果相关联,同时还与量刑程序深度融合,彰显出两种基本程序面向:在程序功能构造方面,其以规范量刑裁量权为程序功能取向,以量刑算法决策为程序功能实现路径;在程序运行逻辑方面,则表现为“人机协同”型程序驱动模式以及“人主机辅”型程序责任分配格局。 人工智能辅助量刑所独有的程序功能构造与程序运行逻辑表明:一方面,适用智能量刑辅助技术是量刑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接受量刑程序正义理念的约束与调控;另一方面,智能量刑辅助技术作为一种新介入量刑程序的力量与因素,一定程度上冲击和改变了近年来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所巩固和发展的传统型量刑程序样态,并描绘了新型的量刑程序图景。其中,就后者而言,由于人工智能辅助量刑从程序维度深刻重塑了传统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司法行为运作方式,因而将不可避免地对传统量刑程序的制度设计、司法伦理以及程序正义理念带来不容忽视的结构性挑战,即理论层面的“传统程序正义理论解释力有限”、制度层面的“量刑算法决策正当程序机制阙如”、司法适用层面的“量刑裁判的人工智能算法依赖”。 为保障人工智能辅助量刑场景下程序正义及量刑程序规范化的实现,应当提出具有针对性且体系化的风险治理方案。该方案具体包括:引入“以人为本”的技术性正当程序正义理论,强化理论供给;立足新型算法权利,建构诉讼化的量刑算法决策程序,填补制度空白;将智能量刑辅助技术的适用限定在轻罪案件场域、设置智能量刑辅助意见异议听证程序,严格司法适用。
|
丰怡凯谈为保障人工智能辅助量刑场景下程序正义的实现——
|
应提出具有针对性且体系化风险治理方案
|
|
|
|
( 2024-02-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学院 |
|
中国政法大学丰怡凯在《现代法学》2023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人工智能辅助量刑场景下的程序正义反思与重塑》的文章中指出: “人工智能辅助量刑”是我国近年来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的核心图景与重大场景创新。在人工智能辅助量刑场景下,智能量刑辅助技术的适用不仅与实体结果相关联,同时还与量刑程序深度融合,彰显出两种基本程序面向:在程序功能构造方面,其以规范量刑裁量权为程序功能取向,以量刑算法决策为程序功能实现路径;在程序运行逻辑方面,则表现为“人机协同”型程序驱动模式以及“人主机辅”型程序责任分配格局。 人工智能辅助量刑所独有的程序功能构造与程序运行逻辑表明:一方面,适用智能量刑辅助技术是量刑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接受量刑程序正义理念的约束与调控;另一方面,智能量刑辅助技术作为一种新介入量刑程序的力量与因素,一定程度上冲击和改变了近年来量刑程序规范化改革所巩固和发展的传统型量刑程序样态,并描绘了新型的量刑程序图景。其中,就后者而言,由于人工智能辅助量刑从程序维度深刻重塑了传统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司法行为运作方式,因而将不可避免地对传统量刑程序的制度设计、司法伦理以及程序正义理念带来不容忽视的结构性挑战,即理论层面的“传统程序正义理论解释力有限”、制度层面的“量刑算法决策正当程序机制阙如”、司法适用层面的“量刑裁判的人工智能算法依赖”。 为保障人工智能辅助量刑场景下程序正义及量刑程序规范化的实现,应当提出具有针对性且体系化的风险治理方案。该方案具体包括:引入“以人为本”的技术性正当程序正义理论,强化理论供给;立足新型算法权利,建构诉讼化的量刑算法决策程序,填补制度空白;将智能量刑辅助技术的适用限定在轻罪案件场域、设置智能量刑辅助意见异议听证程序,严格司法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