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新闻
|
|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常煜 □ 本报见习记者 郭君怡
体检发现胆结石,入院后进行胆囊切除手术,患者却认为自己无需手术,并投诉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究竟是医院过度医疗,还是患者确有误解呢?近日,乌海市医调委邀请该市多位医学外科专家召开座谈会,专家对该患者手术前的影像资料及检查结果进行了详细分析,并一致认为该患者胆结石的大小及位置符合手术指征,并非过度治疗。听了专家的解释,患者心中的疑虑终于打消了。 本着“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三免原则,乌海市医调委始终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医患矛盾纠纷。记者近日从乌海市多个部门了解到,成立7年来,医调委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做好医疗纠纷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平安医院创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了医疗纠纷化解的“乌海模式”。 据了解,为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院外调解的目标,乌海市医调委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及时介入、稳控现场,介绍职能、启动程序,聚焦争议、调查取证,分清责任、确定标准,履行手续、签署协议,防止反弹、司法确认,风险预警、加强预防等“九步工作法”。同时,医调委把保险理赔与纠纷调解相结合,构建起了“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疗损害依法赔偿”四位一体的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将医疗机构从复杂的保险理赔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了矛盾纠纷处理效率。 乌海市医调委副主任刘培国介绍说,在分清责任的过程中,医调委邀请相关医学专家,根据病历及诊断情况研判医方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以确定补偿依据,同时医患双方也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为赔偿补偿提供依据。同时,为加强源头治理,医调委还定期向医疗机构出具风险防控建议,增强医疗机构事前防范意识,保障和谐就医环境。 2023年4月8日,73岁的计某某因感到胸闷气短,在乌海市某医院门诊进行相关检查后,入住该院心内科。两天后,在进行冠脉造影及支架介入术时,患者突发抽搐、意识丧失、自主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患者家属对院方治疗行为提出质疑,认为术中存在操作不当等问题,要求院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无果,患者家属聚集多名亲友在医院讨要说法,现场十分混乱,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医调委调解员赶到现场后,及时向家属表明身份,一方面安抚家属情绪,并向其讲解处理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及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抓紧时间了解相关抢救过程,调查取证。调解初期,家属情绪激动并不配合。调解员多次与患者家属分析证据,仔细讲解责任认定后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引导家属理性思考、依法维权。经过“背靠背”的调解以及相关医学会的医疗损害鉴定,明确医方承担对等责任,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最终达成了一致。 “医疗纠纷调处的重点是划清责任及伤害后果,进行补偿测算,而难点在于部分患者诉求较高,不能客观理性对待因诊疗产生的纠纷。”刘培国告诉记者,“这就要求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依法依规做好患者和家属的思想工作,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医调委共接到医患咨询、报案电话3000余次,接待来访2000余人次,其中大部分纠纷经调解员的劝解和疏导后,患者均表示理解,不再追究。据统计,医调委正式立案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65件,调解协议执行率达100%,累计现场调解160余次,经调解解决的纠纷未发生民转刑及群访群诉事件,取得了“群众满意、医院满意、政府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
|
乌海医调委给医生“卸包袱”为群众解疑惑
|
|
|
|
( 2024-02-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
□ 本报记者 史万森 常煜 □ 本报见习记者 郭君怡
体检发现胆结石,入院后进行胆囊切除手术,患者却认为自己无需手术,并投诉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究竟是医院过度医疗,还是患者确有误解呢?近日,乌海市医调委邀请该市多位医学外科专家召开座谈会,专家对该患者手术前的影像资料及检查结果进行了详细分析,并一致认为该患者胆结石的大小及位置符合手术指征,并非过度治疗。听了专家的解释,患者心中的疑虑终于打消了。 本着“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的三免原则,乌海市医调委始终坚持应调尽调、就地化解医患矛盾纠纷。记者近日从乌海市多个部门了解到,成立7年来,医调委不断创新工作模式,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做好医疗纠纷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平安医院创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形成了医疗纠纷化解的“乌海模式”。 据了解,为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院外调解的目标,乌海市医调委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及时介入、稳控现场,介绍职能、启动程序,聚焦争议、调查取证,分清责任、确定标准,履行手续、签署协议,防止反弹、司法确认,风险预警、加强预防等“九步工作法”。同时,医调委把保险理赔与纠纷调解相结合,构建起了“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疗损害依法赔偿”四位一体的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将医疗机构从复杂的保险理赔事务中解脱出来,提高了矛盾纠纷处理效率。 乌海市医调委副主任刘培国介绍说,在分清责任的过程中,医调委邀请相关医学专家,根据病历及诊断情况研判医方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以确定补偿依据,同时医患双方也可以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为赔偿补偿提供依据。同时,为加强源头治理,医调委还定期向医疗机构出具风险防控建议,增强医疗机构事前防范意识,保障和谐就医环境。 2023年4月8日,73岁的计某某因感到胸闷气短,在乌海市某医院门诊进行相关检查后,入住该院心内科。两天后,在进行冠脉造影及支架介入术时,患者突发抽搐、意识丧失、自主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患者家属对院方治疗行为提出质疑,认为术中存在操作不当等问题,要求院方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无果,患者家属聚集多名亲友在医院讨要说法,现场十分混乱,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医调委调解员赶到现场后,及时向家属表明身份,一方面安抚家属情绪,并向其讲解处理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及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抓紧时间了解相关抢救过程,调查取证。调解初期,家属情绪激动并不配合。调解员多次与患者家属分析证据,仔细讲解责任认定后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及标准,引导家属理性思考、依法维权。经过“背靠背”的调解以及相关医学会的医疗损害鉴定,明确医方承担对等责任,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最终达成了一致。 “医疗纠纷调处的重点是划清责任及伤害后果,进行补偿测算,而难点在于部分患者诉求较高,不能客观理性对待因诊疗产生的纠纷。”刘培国告诉记者,“这就要求调解员摆事实、讲道理,依法依规做好患者和家属的思想工作,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医调委共接到医患咨询、报案电话3000余次,接待来访2000余人次,其中大部分纠纷经调解员的劝解和疏导后,患者均表示理解,不再追究。据统计,医调委正式立案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65件,调解协议执行率达100%,累计现场调解160余次,经调解解决的纠纷未发生民转刑及群访群诉事件,取得了“群众满意、医院满意、政府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