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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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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刘丽梅 代衬荣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会同“益心为公”志愿者,深入推进“绿丝绦”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一起走进辖区内大型商超和便民市场,通过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宣传页、树立宣传标语牌等形式,向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商和消费者,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法律宣传,并对经销商违法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展开调查。检察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开发区生鲜市场“生鲜灯”的禁用情况,并将调查发现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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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经开检察开展禁用“生鲜灯”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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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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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刘丽梅 代衬荣 近日,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会同“益心为公”志愿者,深入推进“绿丝绦”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一起走进辖区内大型商超和便民市场,通过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发放宣传页、树立宣传标语牌等形式,向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商和消费者,开展禁止使用“生鲜灯”的法律宣传,并对经销商违法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展开调查。检察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开发区生鲜市场“生鲜灯”的禁用情况,并将调查发现的问题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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