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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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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王玲玲 周凌云
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应数字化时代潮流,借力无纸化改革大势,依托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纵深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将原本散落在立审执各部门的审判辅助人员和辅助事项全面集约,率先在全省实现辅助人员全集中、审判领域全覆盖、业务流程全贯通,建构了法官专注审判主业、集约人员专精辅助事务的审判运行新模式,助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变个人包干为分层集约 传统办案模式下,受制于纸质材料的独占性和非排他性,法官与书记员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法官不仅需要对案件进行审判,还要指挥书记员完成排期、送达、归档等各类司法辅助性事务,导致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法官专注审判主业难、审判辅助资源调配难、辅助事务规范办理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2020年,浙江法院全面开展无纸化改革,实现案件材料从纸质模式下的独占性向数字模式下的共享性转变,为辅助事务的有效剥离提供了算料基础。衢州中院以此为契机,开始大力谋划、系统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关于为什么要改革、朝什么方向改革,衢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洪学军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将集约化改革与数字化改革、审判流程再造和资源优化配置相结合,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基于该理念,衢州中院创新打造“1+5+N”(1个集约中心,5个工作小组,N个事务性团队)集约工作新模式,对审判辅助事务进行梯次排序,将外层的排期、扫描、退费、归档等散落在个案办理中的同质共性事项,归口至集中排期组和综合保障组集约办理。与此同时,衢州中院根据审判业务规律,成立主体业务组,设立刑事、民事、行政等五个团队,创设主办书记员制度,将内层的庭审、调查、合议等与审判核心业务紧密度较高的事项,统一交由相应团队的主办书记员负责,并由主办书记员统筹全案,跟踪、监督、管控外层辅助事务。 最先感受到集约化改革所带来的变化和效果的,是衢州中院审执辅助事务集约中心的书记员们。书记员余香香说:“以前我们是单打独斗,什么都要干,现在是分工合作、专精一域,不管是工作效率还是获得感都明显提高了。” 变线下跑腿为线上派单 “单纯人工条件下的集约化,存在外部协同不高效、事务流转不顺畅、人员赋权不匹配、任务分配不平衡、质效管控不精准等问题。只有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颗粒化拆解、智能化重组,才能实现司法资源的进一步集约和审判流程的进一步优化。”衢州中院审判管理处处长程顺增说。 2022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衢州中院和开化县人民法院创新开发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建立以工单为载体的辅助事务办理机制,将数字化作为改革的核心方向,把案件办理涉及的10大类32项辅助事务,颗粒化拆分为排期、送达、程序性文书校对、随案卷宗整理等22类工单。借助该数字应用,每一项辅助事务的发起、办理、反馈全部通过工单流转实现,其中高频使用的17类工单全部实现自动触发、无缝衔接。 “以前法官和书记员的关系更像是师徒制,工作任务交办以口头告知为主,难免有所遗漏,现在有了这个系统,所有辅助事务办理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工单,不用我们再操心辅助事务,可以更专注审判主业了。”衢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吴宏斌说。 如何以辅助事务的集约高效管理,助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是集约化改革的关键。衢州中院创设集约化驾驶舱应用,依托该应用的数据归集功能,可以实时、多维地对案件类型、当事人数量、事务总量等参数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实现质效管控从线下、事后转向线上、全程。 “我们立足全省法院需要开发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依据法院层级以及法官办案的实际需要,配置了不同模块,各法院在使用时可自行选择系统功能,从而实现个性化服务。”衢州中院副院长谢炳连介绍说,该应用坚持多跨协同,实现与电子证照、案款3.0、智能送达等浙江法院系统其他成熟的应用互联互通。 2023年9月,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第二批数字法治好应用。据统计,借助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衢州法院已创建45.85万个工单任务,工单完成率为95.03%,工单自动创建率为93.28%,工单平均用时仅1.29天。 2023年11月30日,浙江高院在衢州召开全省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交流会,总结相关试点经验,并在全省法院上线推广审判云智辅应用。 变粗放管理为精准管控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以数字化应用为重要抓手,在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审判辅助事务的集约化管理。但改革的效果如何,最终还是要回归到身处改革中的具体的人身上。 对此,衢州中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步推进人的管理与事的规范,狠抓辅助人员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出台一套实施方案、一项系统操作手册和6个集约工作规程,逐项明确办理方式、流转时限和工作标准,确保集约办理事务有章可循、规范高效。 衢州中院常务副院长崔正华说,衢州中院通过集约化驾驶舱管理模块,从辅助事务办理的完成率、好评率、差错率、超期率、提前率5个维度,对辅助人员进行精准画像,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考评,彰显奖优罚劣、激励担当的鲜明导向。 随着抓人促事、以事练人工作理念的深入推进,衢州中院实现审判辅助事务的人岗相适。集约化改革以来,法官对书记员的工作好评率以及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评价始终保持在90%以上。 改革的精准度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审判辅助事务的集约高效管理也切实转变成了审判质效的高分报表——2023年,衢州中院首次排期平均时限同比下降16.91%,平均归档天数同比下降88.79%,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同比下降32.11%,诉讼费退费平均时间指数为0.75,同比提升75%,多项质量、效率指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是对诉讼模式的新变革,是数字时代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现代化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洪学军表示,衢州法院将继续探索推进、系统谋划,进一步打造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和技术成果,为推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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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法院数字赋能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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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效率指标同比大幅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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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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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王玲玲 周凌云
近年来,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应数字化时代潮流,借力无纸化改革大势,依托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纵深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将原本散落在立审执各部门的审判辅助人员和辅助事项全面集约,率先在全省实现辅助人员全集中、审判领域全覆盖、业务流程全贯通,建构了法官专注审判主业、集约人员专精辅助事务的审判运行新模式,助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变个人包干为分层集约 传统办案模式下,受制于纸质材料的独占性和非排他性,法官与书记员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法官不仅需要对案件进行审判,还要指挥书记员完成排期、送达、归档等各类司法辅助性事务,导致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法官专注审判主业难、审判辅助资源调配难、辅助事务规范办理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2020年,浙江法院全面开展无纸化改革,实现案件材料从纸质模式下的独占性向数字模式下的共享性转变,为辅助事务的有效剥离提供了算料基础。衢州中院以此为契机,开始大力谋划、系统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 关于为什么要改革、朝什么方向改革,衢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洪学军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将集约化改革与数字化改革、审判流程再造和资源优化配置相结合,持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基于该理念,衢州中院创新打造“1+5+N”(1个集约中心,5个工作小组,N个事务性团队)集约工作新模式,对审判辅助事务进行梯次排序,将外层的排期、扫描、退费、归档等散落在个案办理中的同质共性事项,归口至集中排期组和综合保障组集约办理。与此同时,衢州中院根据审判业务规律,成立主体业务组,设立刑事、民事、行政等五个团队,创设主办书记员制度,将内层的庭审、调查、合议等与审判核心业务紧密度较高的事项,统一交由相应团队的主办书记员负责,并由主办书记员统筹全案,跟踪、监督、管控外层辅助事务。 最先感受到集约化改革所带来的变化和效果的,是衢州中院审执辅助事务集约中心的书记员们。书记员余香香说:“以前我们是单打独斗,什么都要干,现在是分工合作、专精一域,不管是工作效率还是获得感都明显提高了。” 变线下跑腿为线上派单 “单纯人工条件下的集约化,存在外部协同不高效、事务流转不顺畅、人员赋权不匹配、任务分配不平衡、质效管控不精准等问题。只有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颗粒化拆解、智能化重组,才能实现司法资源的进一步集约和审判流程的进一步优化。”衢州中院审判管理处处长程顺增说。 2022年3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衢州中院和开化县人民法院创新开发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建立以工单为载体的辅助事务办理机制,将数字化作为改革的核心方向,把案件办理涉及的10大类32项辅助事务,颗粒化拆分为排期、送达、程序性文书校对、随案卷宗整理等22类工单。借助该数字应用,每一项辅助事务的发起、办理、反馈全部通过工单流转实现,其中高频使用的17类工单全部实现自动触发、无缝衔接。 “以前法官和书记员的关系更像是师徒制,工作任务交办以口头告知为主,难免有所遗漏,现在有了这个系统,所有辅助事务办理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工单,不用我们再操心辅助事务,可以更专注审判主业了。”衢州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吴宏斌说。 如何以辅助事务的集约高效管理,助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是集约化改革的关键。衢州中院创设集约化驾驶舱应用,依托该应用的数据归集功能,可以实时、多维地对案件类型、当事人数量、事务总量等参数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实现质效管控从线下、事后转向线上、全程。 “我们立足全省法院需要开发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依据法院层级以及法官办案的实际需要,配置了不同模块,各法院在使用时可自行选择系统功能,从而实现个性化服务。”衢州中院副院长谢炳连介绍说,该应用坚持多跨协同,实现与电子证照、案款3.0、智能送达等浙江法院系统其他成熟的应用互联互通。 2023年9月,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被浙江省委政法委评为第二批数字法治好应用。据统计,借助审判云智辅数字应用,衢州法院已创建45.85万个工单任务,工单完成率为95.03%,工单自动创建率为93.28%,工单平均用时仅1.29天。 2023年11月30日,浙江高院在衢州召开全省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交流会,总结相关试点经验,并在全省法院上线推广审判云智辅应用。 变粗放管理为精准管控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以数字化应用为重要抓手,在对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审判辅助事务的集约化管理。但改革的效果如何,最终还是要回归到身处改革中的具体的人身上。 对此,衢州中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步推进人的管理与事的规范,狠抓辅助人员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出台一套实施方案、一项系统操作手册和6个集约工作规程,逐项明确办理方式、流转时限和工作标准,确保集约办理事务有章可循、规范高效。 衢州中院常务副院长崔正华说,衢州中院通过集约化驾驶舱管理模块,从辅助事务办理的完成率、好评率、差错率、超期率、提前率5个维度,对辅助人员进行精准画像,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考评,彰显奖优罚劣、激励担当的鲜明导向。 随着抓人促事、以事练人工作理念的深入推进,衢州中院实现审判辅助事务的人岗相适。集约化改革以来,法官对书记员的工作好评率以及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评价始终保持在90%以上。 改革的精准度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审判辅助事务的集约高效管理也切实转变成了审判质效的高分报表——2023年,衢州中院首次排期平均时限同比下降16.91%,平均归档天数同比下降88.79%,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同比下降32.11%,诉讼费退费平均时间指数为0.75,同比提升75%,多项质量、效率指标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是对诉讼模式的新变革,是数字时代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是现代化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洪学军表示,衢州法院将继续探索推进、系统谋划,进一步打造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和技术成果,为推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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