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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垦区法院当好群众的“护薪人”

( 2024-01-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王澳铧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妥善解决群众纠纷,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让群众享受更加高效快捷的诉讼服务,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185白沙湖法庭利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将一起近20人的劳务合同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随着调解协议的达成,郭某等近20名务工人员追讨薪资画上了圆满句号。
  据悉,2023年9月中旬,丁某雇佣郭某等人在某养殖中心从事劳务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劳务费为每天300元,当日结清,但郭某等人干满一个月,丁某并未按照约定结清劳务费,且丁某以工程还未完成为由久拖不付,郭某等人讨薪无果,只能寻找司法途径维权,遂将丁某诉至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北屯垦区法院承办法官吴成梅接手该案后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发现该案涉及的务工人员人数较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具有调解可能。鉴于此,吴法官从保障务工人员的权益和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采用实地走访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一方面,吴法官联系了被告,了解了未付劳务费的原因;另一方面,认真听取了原告郭某等人的诉讼请求,在了解情况后采取了“面对面”的调解工作,但调解时正值原告等人工作期间,为不耽误原告等人的工作,吴法官将“调解室”搬到了工地现场,利用原告等人休息的空隙进行了分批次调解。经过近6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在约定日期前付清拖欠原告的劳务费。至此,案件得到圆满处理,有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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