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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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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刘国元、刘大龙:本院受理原告郑志霞、邢广久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21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郑志霞、邢广久的诉讼请求。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2024)辽1321民特1号 本院于2024年1月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商晓晶申请宣告王会贤失踪一案。申请人商晓晶称,王会贤于2018年去六家子镇赶集时走失。下落不明人王会贤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会贤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会贤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会贤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郭林、杨利萍:本院受理王礼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47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路林:本院受理原告何建、邓俊诉被告路林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东生:本院受理蔡招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821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东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蔡招招借款本金103.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黄浩:本院受理原告孔玉诉被告黄浩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78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丁传龙:原告汤英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丁传龙:原告方宪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韩若辰、车子纯、梁世祥、周兆芳、李林、陆军、徐井玉、袁书堂、杨娟:本院受理上诉人蒋水福与被上诉人张孝军等人、原审第三人河北煜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民终1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鲲鹏种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韩铁峰与被上诉人河北鲲鹏种业有限公司、刘孝怀、毛沛、王军、王盛誉、马榕泽、马铭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红梅:本院受理原告罗成华与被告陈红梅追偿权纠纷(2024)闽0821民初172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张玉明:本院受理原告田景强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张玉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田景强承揽费35900元。案件受理费696元,公告费215元,由被告张玉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5984号 张松柏:原告张望明诉你本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45%计算利息至其款项全部归还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因你本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本人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2月27日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4)黔0324民初132号 樊玉:本院受理原告王远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黔0324民初132号],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4年3月4日15点00分在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王亮亮:本院受理刘天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621民初8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义门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唐坤阳:本院受理夏小聘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621民初8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义门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蒋家奎:本院受理孙中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621民初9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义门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郝敬兵、裴蓓:本院受理原告余承群、刘永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芹远、常永华、常成远、王丽、李景乐、赵仁平: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芹远、常永华、常成远、王丽、李景乐、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587号一案,因你们联系方式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4日9:0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王丽: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王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88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常成远、常芹远、李景乐、常永华、赵仁平: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常成远、常芹远、李景乐、常永华、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85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芹远、李景乐、常永华、常成远、赵仁平: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芹远、李景乐、常永华、常成远、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86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朱春生、中龙腾辉建设有限公司、濮阳建国、中龙腾辉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鞍山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4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陈以楼:本院受理卞正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付瑜:本院受理原告崔士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690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付瑜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崔士溶借款本金1万元和利息(从2023年2月7日起按年利率14.6%计算至清偿之日);并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合计19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韩涛: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自贡中农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仲裁(2023)民字第82号仲裁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自贡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甘肃邦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广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王涛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2)219号仲裁裁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保障监察公告 内蒙古万森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鄂托克旗蒙西镇亿阳物流院内生产水泥制品期间拖欠员工廖成林等6人工资15162元,现向你单位送达鄂人社监理字[2024]第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工资。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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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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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刘国元、刘大龙:本院受理原告郑志霞、邢广久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21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郑志霞、邢广久的诉讼请求。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2024)辽1321民特1号 本院于2024年1月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商晓晶申请宣告王会贤失踪一案。申请人商晓晶称,王会贤于2018年去六家子镇赶集时走失。下落不明人王会贤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会贤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会贤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会贤情况,向本院报告。特此公告。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郭林、杨利萍:本院受理王礼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47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路林:本院受理原告何建、邓俊诉被告路林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刘东生:本院受理蔡招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闽0821民初27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东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蔡招招借款本金103.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河田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黄浩:本院受理原告孔玉诉被告黄浩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788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徽]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丁传龙:原告汤英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丁传龙:原告方宪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韩若辰、车子纯、梁世祥、周兆芳、李林、陆军、徐井玉、袁书堂、杨娟:本院受理上诉人蒋水福与被上诉人张孝军等人、原审第三人河北煜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11民终1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鲲鹏种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韩铁峰与被上诉人河北鲲鹏种业有限公司、刘孝怀、毛沛、王军、王盛誉、马榕泽、马铭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红梅:本院受理原告罗成华与被告陈红梅追偿权纠纷(2024)闽0821民初172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含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22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 张玉明:本院受理原告田景强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判决:被告张玉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田景强承揽费35900元。案件受理费696元,公告费215元,由被告张玉明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3)黔0625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三份,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川1322民初5984号 张松柏:原告张望明诉你本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诉请:1.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45%计算利息至其款项全部归还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因你本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本人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4年2月27日9时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4)黔0324民初132号 樊玉:本院受理原告王远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4)黔0324民初132号],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联系,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4年3月4日15点00分在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 王亮亮:本院受理刘天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621民初8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义门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唐坤阳:本院受理夏小聘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621民初89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义门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蒋家奎:本院受理孙中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621民初9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义门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郝敬兵、裴蓓:本院受理原告余承群、刘永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芹远、常永华、常成远、王丽、李景乐、赵仁平: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寿县中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芹远、常永华、常成远、王丽、李景乐、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587号一案,因你们联系方式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4日9:0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王丽: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常成远、常永华、赵仁平、王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88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常成远、常芹远、李景乐、常永华、赵仁平: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常成远、常芹远、李景乐、常永华、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85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芹远、李景乐、常永华、常成远、赵仁平: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盛华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寿县丰泰纺织品有限公司、安徽柯林医疗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芹远、李景乐、常永华、常成远、赵仁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886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3月5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朱春生、中龙腾辉建设有限公司、濮阳建国、中龙腾辉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鞍山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42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陈以楼:本院受理卞正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4年3月12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付瑜:本院受理原告崔士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690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付瑜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崔士溶借款本金1万元和利息(从2023年2月7日起按年利率14.6%计算至清偿之日);并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合计19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韩涛: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自贡中农联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仲裁(2023)民字第82号仲裁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西林街169号)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自贡仲裁委员会 仲裁公告 甘肃邦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广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王涛诉你单位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的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兰城劳人仲裁字(2022)219号仲裁裁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保障监察公告 内蒙古万森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鄂托克旗蒙西镇亿阳物流院内生产水泥制品期间拖欠员工廖成林等6人工资15162元,现向你单位送达鄂人社监理字[2024]第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支付工资。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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