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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书
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司欠我司慈溪市新城河区块一期改造PPP项目新城河东侧(三北大街-北二环路段)地下停车场桩基工程。该案已经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2023浙0282民初6482号生效判决),判决贵司给付工程款1725191.03元及相应的利息、诉讼费用。现我司于2023年12月4日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由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贵司主张上述转让债权。根据我司与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约定,请贵司可将以上款项直接归还给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岩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及帐号: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新兴支行10428201040006874,联系电话15305109839)。
江苏省中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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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9)苏0509执828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667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分别于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2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0)苏0509执284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申请人姚春龙与被执行人官网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070,000元(其中2023年11月21日提存935,661元、2023年11月22日提存134,339元提存我处)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公证处
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1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6)苏0509执6518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勤宝与被执行人陈建华赡养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7,500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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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秀、郑芝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5)吴江执字第5206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5036元提存我处(其中收款人杨天秀提存金额4436元、郑芝云提存金额600元)。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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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星、陈扣芹、程兵、韩会露、陈昆昆: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3873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5864元(其中收款人何星提存金额为1271元、陈扣芹提存金额为2937元、程兵提存金额为866元、韩会露提存金额为482元、陈昆昆提存金额为308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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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1月29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4848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被执行人叶明松诈骗罪财产刑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3,281.8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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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1月29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4848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被执行人叶明松诈骗罪财产刑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3,281.8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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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1月24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836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胡志奇刘水源、王金钊诈骗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0,759.39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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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2月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16)苏0509执642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与被执行人江苏华鑫纺织发展有限公司、吴江市建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吴江市亚太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蔡国华、方丽华、倪素萍、陆岩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54,931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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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5305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人寇凯与被执行人吴江市联发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项下的执行款合计人民币522,711.32元提存我处(其中于2023年12月6日提存291,880元,于2023年12月7日提存23,0831.32元)。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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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银凤: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3年12月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3)苏0509执7842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4225.66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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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2月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838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贾宝欣、占蓓、王解红、张碧琳、梁悦、何珊、黄婵、侯国华诈骗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63,552.22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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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2月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5706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执行申请人惠达(苏州)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江市七都望湖废旧物资回收站、吴江市恒昌机械设备厂、皇甫六铭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352,976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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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祥、陈朋辉、吴元野、蒲海港、乔雨、胡文俊、李子芹: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3219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25,184元提存我处(其中收款人熊祥提存金额1519元;陈朋辉提存金额3736元;吴元野提存金额2079元;蒲海港提存金额1300元;乔雨提存金额1800元;胡文俊提存金额10000元;李子芹提存金额4750元)。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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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自如: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到你已于2023年12月1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808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5,608元(第一笔提存2,000元;第二笔提存3,608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你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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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亚龙: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2月1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2371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9,342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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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2月1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1)苏0509执3871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被执行人陈阳阳合同诈骗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9,558.28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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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无法联系你们于2023年12月1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司法局关于执行款公证提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将(2022)苏0509执1804号《执行款提存通知书》(被执行人朱云龙盗窃罪一案)项下的执行款人民币16,475.76元提存我处。公证费、公告费等提存费用从提存款中扣除。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明、涉案款项证明材料等及时到本处办理领取手续。本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苏州湾大厦8楼,联系电话:0512-639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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