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
5/8中缝 买买江·马木提:我院受理的原告阿曼古丽·买买提尼牙孜与被告买买江·马木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定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29,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刘文庆:本院受理原告徐安与被告刘文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99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661号 徐州醒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秀芳与被告徐州醒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1166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州醒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田秀芳工资11825.81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625.81元;二、驳回原告田秀芳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3722号 深圳市青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继松与被告深圳市青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72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机械租赁费35000元及利息(自2022年4月6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9452号 张雨晴:本院受理原告宋明顺诉被告张雨晴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2)苏0311民初9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693号 朱月红:原告刘翠萍与被告朱月红无因管理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69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诉讼费催缴通知单、结案提示函,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朱月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从徐州市南洋国际Z8-1-801室房屋内取回其留存的家具物品;二、被告朱月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刘翠萍保管费用(自2019年3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朱月红取回其在原告刘翠萍处保管的物品之日止,按每月700元计算);三、驳回原告刘翠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8元,公告费1110元,合计2128元,由被告朱月红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武陵源区造星互娱传媒、汪纵耀:本院受理原告娄德奎与被告武陵源区造星互娱传媒、汪纵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47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阿不都卡德尔·玉苏甫:本院受理的原告早日开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被告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牛款及利息202200元以及其他费用1835元,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海口姚翊商贸商行、张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章丘区昊盾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口姚翊商贸商行、张倩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202知民初597号民事判决,判决:一、海口姚翊商贸商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二、海口姚翊商贸商行、张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00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10元,由海口姚翊商贸商行、张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王文君:本院受理原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文君、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51902170号、第20471644号、第1789984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架侵权商品并删除侵权链接,销毁侵权库存商品);2、判令被告王文君赔偿原告的合理开支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3、判令王文君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钟鑫:本院受理原告邢东诉被告钟鑫、长春治合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40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邢东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3,629.48元;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邢东医疗费余额等各项损失共计123,451.77元;三、被告钟鑫、长春治合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赔偿原告邢东医疗费余额等各项费用共计21,785.61元;四、驳回原告邢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艳昆、李莹莹:本院受理丰县瑞阳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诉你们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史为善、孙忠英、史先森:本院受理徐州圆角分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志强(许志强)、薛建设:本院受理费秋雨、费晨东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顺河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18)川0683破6-3号 因破产人四川林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阶段已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8日裁定终结四川林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常州市驰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正勇、郑祥杰: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395号原告凯福特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沈贯荣、朱建勤:本院受理潘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6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银龙: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4855号原告袁方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上海强灵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易程(苏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苏仲裁字第0685号],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本案由陆伟光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4年2月18日13时30分在本会C厅(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开庭。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佛山聚诚旺钢铁有限公司、李祖霞:申请人淮南峰宇施工劳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未选定仲裁员,2023年12月15日由本会指定李平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4年2月22日15时30分开庭。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陈明水、王家连、胡义春、胡长根、龚光胜、黎家荣: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吉县吉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3)裁字第6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吉世语与被申请人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179号),现已作出裁决(东劳人仲裁字〔2023〕165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局2楼,电话:0898-25522015)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妈咪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彩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2023〕401号)定于2024年3月11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琼山洗之郎汽车美容中心:本委受理符明珠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1号),并定于2024年2月29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琼山区社保大楼三楼,椰海大道和椰合路交叉口处双创广场内,电话:0898-65852550)领取仲裁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据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公告专栏
|
|
|
|
( 2024-01-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
5/8中缝 买买江·马木提:我院受理的原告阿曼古丽·买买提尼牙孜与被告买买江·马木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定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29,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刘文庆:本院受理原告徐安与被告刘文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99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661号 徐州醒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秀芳与被告徐州醒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1166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州醒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田秀芳工资11825.81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625.81元;二、驳回原告田秀芳的其他诉讼请求。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九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3722号 深圳市青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继松与被告深圳市青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372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机械租赁费35000元及利息(自2022年4月6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9452号 张雨晴:本院受理原告宋明顺诉被告张雨晴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2)苏0311民初9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693号 朱月红:原告刘翠萍与被告朱月红无因管理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69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诉讼费催缴通知单、结案提示函,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朱月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从徐州市南洋国际Z8-1-801室房屋内取回其留存的家具物品;二、被告朱月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刘翠萍保管费用(自2019年3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朱月红取回其在原告刘翠萍处保管的物品之日止,按每月700元计算);三、驳回原告刘翠萍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8元,公告费1110元,合计2128元,由被告朱月红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武陵源区造星互娱传媒、汪纵耀:本院受理原告娄德奎与被告武陵源区造星互娱传媒、汪纵耀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47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阿不都卡德尔·玉苏甫:本院受理的原告早日开太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被告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牛款及利息202200元以及其他费用1835元,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海口姚翊商贸商行、张倩:本院受理原告济南章丘区昊盾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口姚翊商贸商行、张倩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202知民初597号民事判决,判决:一、海口姚翊商贸商行立即停止侵害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二、海口姚翊商贸商行、张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2000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5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10元,由海口姚翊商贸商行、张倩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王文君:本院受理原告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文君、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51902170号、第20471644号、第1789984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架侵权商品并删除侵权链接,销毁侵权库存商品);2、判令被告王文君赔偿原告的合理开支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3、判令王文君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钟鑫:本院受理原告邢东诉被告钟鑫、长春治合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40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邢东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3,629.48元;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邢东医疗费余额等各项损失共计123,451.77元;三、被告钟鑫、长春治合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赔偿原告邢东医疗费余额等各项费用共计21,785.61元;四、驳回原告邢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艳昆、李莹莹:本院受理丰县瑞阳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诉你们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史为善、孙忠英、史先森:本院受理徐州圆角分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答辩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徐志强(许志强)、薛建设:本院受理费秋雨、费晨东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顺河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2018)川0683破6-3号 因破产人四川林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阶段已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28日裁定终结四川林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常州市驰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正勇、郑祥杰: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395号原告凯福特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沈贯荣、朱建勤:本院受理潘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83民初166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张银龙: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4855号原告袁方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上海强灵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易程(苏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3)苏仲裁字第0685号],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开庭通知,本案由陆伟光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并定于2024年2月18日13时30分在本会C厅(苏州市凤凰街334号1号楼)开庭。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佛山聚诚旺钢铁有限公司、李祖霞:申请人淮南峰宇施工劳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未选定仲裁员,2023年12月15日由本会指定李平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审理本案,并定于2024年2月22日15时30分开庭。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各一份,逾期视为送达。 淮南仲裁委员会 陈明水、王家连、胡义春、胡长根、龚光胜、黎家荣: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吉县吉丰农机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湖仲(2023)裁字第62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方也可以到本会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730号经纬大厦4楼。 湖州仲裁委员会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吉世语与被申请人你公司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3〕第179号),现已作出裁决(东劳人仲裁字〔2023〕165号)。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东方市八所镇北九龙路17号人社局2楼,电话:0898-25522015)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妈咪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吴彩霞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美劳人仲案〔2023〕401号)定于2024年3月11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海口市晋江横街30号三楼,089865336290)领取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美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口琼山洗之郎汽车美容中心:本委受理符明珠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海琼劳人仲案字〔2024〕第1号),并定于2024年2月29日9时开庭审理。因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琼山区椰海大道2-1号,琼山区社保大楼三楼,椰海大道和椰合路交叉口处双创广场内,电话:0898-65852550)领取仲裁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据等,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口市琼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