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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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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编者按
· 以法治之力守护“她权益”
· 帮助困难妇女走出阴霾
· 为妇女撑起“法治晴空”
· 妇女离婚不影响享受村民福利待遇

福州检察综合履职暖民心
帮助困难妇女走出阴霾

( 2024-01-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 本报记者 王莹

  2022年8月,就职于福建某建筑公司的女工陆某在工地上作业时被一块木头砸伤,后医疗机构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十级。养伤期间,陆某多次联系公司,却始终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2023年5月,陆某向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鼓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与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会签的“支持起诉+多元纠纷”协作机制,将相关案件信息同步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
  原来,陆某和丈夫都是贵州来闽务工的农民工,家境较贫困,上有父母要赡养,下有两个子女在上学,整个家庭因为陆某受伤已经陷入困境。
  “我们收到案件信息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陆某,了解核实案件情况,并立即为其联系了法律援助律师。”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柳青介绍说。
  在检察机关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陆某很快拿到了8.8万元赔偿金,可离她本应该拿到的赔偿款还有不小的缺口,建筑公司推脱称无力支付剩余赔偿款。
  为帮助陆某追回剩余赔偿款,鼓楼区检察院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发现这家建筑公司有多家分公司,近几年处于盈利状态,有能力支付赔偿款。
  2023年6月,陆某向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鼓楼区检察院出具支持仲裁意见书,支持了陆某的相关赔偿诉求。在仲裁调解中,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建筑公司一次性给付陆某剩余赔偿款。
  2022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以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积极主动履职,强化与妇联、人社、教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支持起诉、支持仲裁、司法救助、家庭帮教等综合履职方式,共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此外,福州市、县两级检察院与当地妇联建立《关于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方案》等机制,联合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妇女开展司法救助110多人,发放救助金220余万元。
  “救急也要救心。我们在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时常常换位思考,避免‘给钱了事’的简单做法,而是根据不同救助对象在生活、心理、医疗、就业等方面的需求给予灵活救助,实现司法救助制度效益的最大化。”福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有关负责人说。
  家住福州市闽侯县的杨阿姨在一次劝架中受伤,全身多处烧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办案过程中,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考虑到杨阿姨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迅速将其列为重点救助对象。最终,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开启联合救助,一共为杨阿姨申请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为消除这场变故给杨阿姨带来的心理影响,闽侯县检察院请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她进行心理疏导。现在,杨阿姨已经走出阴霾,能够正常与邻居进行交流。
  此外,为有效引导妇女科学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福州市检察机关成立28个家庭教育指导站,引导妇女科学履行监护职责,帮助730多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72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有力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侵害不特定多数妇女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福州市检察机关则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助推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2023年4月,鼓楼区检察院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辖区内30余个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部分母婴室设施配备不齐,且普遍存在长期未清洁、卫生状况差、影响使用效果等问题,还有一些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甚至没有配备母婴室。
  考虑到母婴室的合理设置承载了妇女权益保障的期待,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鼓楼区检察院在深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联合相关单位召开圆桌会议,向有关行政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辖区内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和管护工作。
  截至2023年7月,鼓楼区相关主管单位已开展执法检查321人次,监督检查29家公共场所,推动15个母婴室整改提质,让“小小”母婴室展现城市“大”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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