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要闻
13 1/13 ****处理标记:[Page]时,数据源为空。 **** 1 2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担负新的文化使命 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 让企业和企业家安心投资经营
· 依托评理说事点打造普法示范点
· 最高人民检察院英文官方网站正式开通上线
· 与时俱进惩治非法行医
· 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 图片新闻
· “小证件”连接“大幸福”
· 元旦假期出入境人数恢复至2019年同期水平

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 2024-01-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本报讯 记者董凡超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一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加大该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本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从保护对象上看,覆盖类型广泛、文物价值较高,保护对象类型丰富、意义重大。主要包括藏传佛教寺庙、海防遗址、农业文化和灌溉工程遗址、传统村落、人文故居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如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的宏觉寺,是汉藏文化交流互动的桥梁纽带,是民族团结的历史见证。从监督事项上看,涉及多种违法类型,基本涵盖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常见问题,如修缮过程中破坏文物风貌、应该保护但未纳入保护范围、文物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从监督手段上看,坚持以“诉”的确认彰显监督刚性。对于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文物持续处于受损状态的情形,检察机关坚决依法启动诉讼程序,确保受损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从价值功能上看,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补位行政执法的兜底作用。坚持行政机关维护公益的第一顺位,在行政机关穷尽行政手段仍不能有效保护文物时,检察机关可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进一步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