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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法院多措并举为诉源治理强基增效赋能

( 2024-01-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陈大爷跟某清洁公司关于赔偿的数额,我们社区调了好几次都没有协商下来,请你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讲。”近日,某清洁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倾倒垃圾时,不慎流出液体,但未处理也未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陈大爷搭乘的电动车行驶至此处时突然打滑,导致陈大爷及司机均摔倒受伤,陈大爷要求某清洁公司赔偿相应损失。协商无果后,陈大爷的家属为讨说法多次前往社区、街道信访。
  了解情况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石岩法庭法官随即到石岩街道多元调处中心参与案件的调解,法官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并参照典型案例,帮当事人分析过错责任,计算赔偿金额。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纠纷顺利化解,是宝安法院发挥能动作用,探索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宝安法院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机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诉源治理格局,更加高效、专业、精准地服务人民群众,更好地保障辖区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至7月,全区万人成讼率为0.64%,优于全市平均水平,较好实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目标要求。
打造多元诉源治理平台
  “只来一趟就要回被拖欠的货款,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在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调解室内,某装饰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原来,被告李某拖欠原告某装饰材料公司的货款迟迟未支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向宝安法院提起诉讼。宝安法院受理案件后,委派区义工联合会派驻在多元调处中心的调解员张晋雄进行诉前调解。了解到被告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无法按时付款,且双方均有和解意向,张晋雄立即组织现场调解。经过一番释法说理,被告意识到在经营中自己应秉承契约精神,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在宝安区委政法委领导下,宝安法院整合全区调解资源加强区级调处中心建设,现有17家单位入驻,共有98名调解员,搭建10个专业调解平台,并将符合条件的33家调解组织、193名调解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坚持“如我在诉”理念,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2023年以来,宝安区多元调处中心成功调处矛盾纠纷9167件,接受法援、公证、仲裁咨询1500余人次。
  在街道党工委支持下,宝安法院各人民法庭均成立集公共法律服务、诉调对接等多方资源于一体的多元调处中心,并延伸到基层最末梢,联合社区共建48个社区多元调处平台,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劳动站等力量联动,引导更多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2023年以来,成功调解纠纷3445件。
发挥行业专业解纷优势
  多年来,宝安法院根据各类调解力量的特点,构建了“643”多元解纷模块,即商事、家事、交通事故等六大专业调解平台,律师、义工等四大专业调解团队,融合多元调解、诉调对接和诉讼服务三大主要职能。
  针对辖区内劳动争议和商事纠纷占纠纷总量超60%的特点,石岩法庭积极培育工会和商会的调解力量,积极引导工会、商会、小微企业促进会等社会组织成立相应类型的调解工作室,入驻法庭诉调对接中心,分别开展劳动争议、商事纠纷调解等工作。
  福永法庭结合辖区产业特点,探索建立定点对接类案纠纷化解一体化对接平台,出台《涉物流类专项调解工作规则》,聘请物流领域的专家担任中立第三方评估人,推动物流类纠纷高效化解。2022年4月至今,共受理涉物流类民商事案件1165件,审结912件,涉案金额约4000万元,全面服务保障辖区物流企业高质量发展。
司法建议助力“治未病”
  “请注意这条免责条款,停运损失等间接损失不予赔偿……”近日,一名投保人在为车辆购买保险时,深圳市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有关停运损失赔偿的相关条款进行细致解释,以此减少后续纠纷。
  为何保险公司特意对这个条款进行强调?这还得从宝安法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说起。
  宝安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大部分投保人认为,只要车辆购买了保险,在保险限额内的赔偿责任均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却不知道事故造成的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并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导致在事故发生后,经常引发“停运损失是否应由机动车保险进行赔偿”的纠纷。
  为此,宝安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与支持下,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有关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向辖区内保险机构发出风险提示函,指导各机构在投保环节进一步加强保险免责释明,在理赔环节加强风险提示,从源头降低后续诉讼风险。
  据悉,宝安法院在2019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整体工作部署,要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行业组织提供精准建议,并积极跟踪建议落实情况,确保所提司法建议落到实处,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近三年来,宝安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50余份,97.4%的建议得到受函单位的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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