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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 2023-12-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潘从武
□ 本报通讯员 王 晨 陈晓丽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联合督导检查、加大宣传教育等方式,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今年,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某公司责任事故案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为此,察布查尔县检察院开展了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整改,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配齐配强力量,排查26家企业,发现3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梳理分析该县交通肇事案,走访事故多发路段寻找原因,向伊宁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制发安全生产检察建议书,列明风险点,建议其依法履职、消除安全隐患。被建议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宣传,针对安全隐患开展执法检查,对风险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霍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安全生产领域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条,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督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经营、燃气生产等企业开展检查,整治隐患10余处。
  新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新源县公安局深入辖区客运站、煤矿公司和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大走访,深入了解以上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让企业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无小事。
  今年以来,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共联合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走访督导活动20余次,提醒企业时刻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此外,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多措并举,线上线下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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