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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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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全链条治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问题
· 加强法律监督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 竞业限制与人才竞争规制理论和实践研讨会举行
·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 发挥法治在校外培训治理中作用
· 未发现新病毒导致新发传染病

加强法律监督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 2023-12-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 景彦军 房园

  黄河文化是在黄河流域产生发展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精神文化传承的综合体,是中华文化发展中最典型、最有深远影响的主体文化之一。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精神纽带、增进中华民族自信自立的重要载体。黄河文化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历史经验和理论支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陕西延安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安全黄河、生态黄河、发展黄河和文化黄河”目标,通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工作,不断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守护黄河安澜。
  推行“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2019年2月,延川县境内伏寺村采砂场等5家采砂场,在凌汛期违规进行大范围采砂活动,致使凌汛期黄河河道处于危险状态,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到破坏。延川县检察院发现线索后当即立案,通过现场勘查、跟踪走访、调查询问、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查明案件事实。随即向水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水务部门及时开展违规采砂整治,河道恢复整改到位。为实现长效化治理,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河长办召开联席会议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深入沟通,推动政府部门关闭5家采砂场,成立国有独资砂资源开发公司,并出台规范管理办法,实现了黄河流域延川段依法、规范、有序采砂。政府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发展,构建具有地域优势的现代产业发展模式,有效解决了237户农民就业问题,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农民收入,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借鉴方案。
  坚持一体化办案,依法严惩破坏黄河安全和环境资源犯罪。北洛河作为黄河的二级支流,是陕西境内最长的河流。2018年,中石化分公司延能联合作业部雇佣富邦公司钻井队负责一项钻井项目。2019年4月,钻井队负责人董某某将天然气钻井废液交由周某某处理,周某某等4人分三次将70吨天然气钻井废液运至北洛河倾倒,造成北洛河富县、洛川、黄陵、宜君段水体严重污染,危害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针对跨县流域水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成立三级院联动的办案组,通过现场勘查、调阅材料、询问证人、邀请专家鉴定等方式查明违法事实。2020年1月,董某某、周某某等5人被以污染环境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化综合治理,加强黄河流域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3月,志丹县检察院接到人大代表反映城内液化天然气槽车非法排放BOG,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环境等问题。志丹县检察院初步调查后立案。2022年10月,结合本案反映的问题,延安市检察院会同有关行政机关赴辖区8个县区就BOG回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报告报省院和延安市委。2023年3月,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将BOG回收问题作为一项监督重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治理。
  毋庸讳言,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也存在一些现实困境。一是一些地区、企业和个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特殊性认识不足,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当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出现矛盾时,多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二是国内尚未对黄河文化遗产资源开展全面调查和认定,现有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底数还没摸清,黄河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为不可再生,其面临损毁、灭失的风险;三是在黄河文化保护中,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特别是对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实务研究不足,队伍素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黄河流域范围广,黄河文化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强,跨区域协作机制尚不健全,保护合力尚未形成;五是对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彰显不够,其隐藏的文化背景、历史内涵挖掘得不充分,在保护宣传传承上需要持续用力。
  检察机关如何更好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
  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一方面,加强对黄河保护法、《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学习领悟,深刻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时代方位、战略意义、本质特征、使命任务、发展道路等问题,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另一方面,加大对文化企业特别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印刷包装、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商标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工商、税务、文化等行政机关在服务文化企业发展背后的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要强化法律监督,统筹黄河文化保护与生态保护。重点把握对黄河文化中“天人合一”的理念,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提供价值引导。持续深化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围绕乡村振兴、文化保护、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对困难妇女、残障人员、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建立牲畜粪便、农作物秸秆、废旧地膜、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依法惩治非法采砂采矿、破坏水土保持等危害河道安全犯罪,助力维护河道管理秩序。加强对损毁黄河流域文化遗址、古运河、红色遗迹及盗掘、盗窃、非法交易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优势,开展对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黄河流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红色文化保护、黄河文化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负有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守护好黄帝陵、陕北民歌、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合力。强化多方配合,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新时代治黄基本方略,加强与文化、公安、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线索移送等多项协作机制,合力协同推进黄河文化保护。推进对“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的创新实践,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生态保护大格局。强化区域协同,立足黄河全流域进行整体布局,深化黄河流域各省份、各区域的协同配合机制,着力解决好“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污染治理难题。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黄河文化精神内涵的挖掘,强化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对黄河流域保护传承弘扬的理论研究。不断推进法治文化与黄河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的有机融合,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社会力量和公众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利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托陕甘宁边区检察史陈列室、志丹县检察院“山丹红”等检察文化品牌,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为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作者单位: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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