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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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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周双建、周志渊:本院受理曹茂辉诉周双建、第三人周志渊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顺河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颖:本院受理翟龙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吴国良:原告胡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73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上海翔承贸线路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528号原告昆山市丰邑源电子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市奥普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胥茂鲜: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388号原告昆山鑫纽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博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7334号原告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安迪: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561号原告张专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谢江华: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7000号原告李孟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利斌: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3303号原告凌玲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涛: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678号原告蔡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燕兵: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5502号原告昆山石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东欣美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024号原告昆山吉喆钢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居建:申请人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仲裁员时冉独任仲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公告到期后第五日14时在本委三庭进行开庭审理,如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徐州仲裁委员会 胡少卿: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利超与你之间的(2023)邯仲案字第0308号个体合作协议纠纷仲裁一案,仲裁庭已做出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裁字第0308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王春: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陈祚均与你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拉仲裁字第282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4年1月9日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青岛劳联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石宝山诉你单位(青岛劳联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本委采取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乌劳人仲字〔2023〕第1633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4年2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4号仲裁庭(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大楼6楼)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苏1323民初8284号 姜颖:本院受理原告陈响与被告姜颖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23民初8284号民事判决书。你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王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284号 徐州森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冯相超:本院受理徐州盟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28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950号 赵联合:本院受理原告郑尊兰、李婷、李田、李娜与被告徐州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赵联合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决被告一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2、请求判决被告一支付丧葬补助金:58934元;3、请求判决被告一向郑尊兰支付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9600元,自2022年8月起按月向郑尊兰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随徐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的调整办法适时调整,直至上述人员依法丧失被供养条件时止。4、请求判决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萍:本院受理的原告候宜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李萍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候宜江押金17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乔志福:本院受理原告多杰才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邵志华(曾用名邵志豪):本院受理执行异议人张兵与你和邵志强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听证会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听证会,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雒慕冰:本院受理原告乔建与被告雒慕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28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雒慕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乔建购药款2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金洪:本院受理林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01290元(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以2023年6月2日为起点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10月8日,利息为1290元);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徐建民(身份证号码5129241963****9437):四川省营山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四川省营山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徐建民补缴土地出让金一案,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1日作出了营资源规划征告[2023]8号《征收土地出让金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你对拟作出的行政征收决定在2023年1月12日前有权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否则,视为你自愿放弃。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8日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叶惠燕: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法院判决于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将其应向叶惠燕支付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赔偿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1501654.92元提存于我处账户。请你持身份证明到我处领取。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座7楼。联系电话:0592-5237225。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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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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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周双建、周志渊:本院受理曹茂辉诉周双建、第三人周志渊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起诉状、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顺河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李颖:本院受理翟龙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吴国良:原告胡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402民初736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长水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上海翔承贸线路板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528号原告昆山市丰邑源电子印刷器材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苏州市奥普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胥茂鲜: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388号原告昆山鑫纽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博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7334号原告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安迪: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561号原告张专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谢江华: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7000号原告李孟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利斌: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3303号原告凌玲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朱涛: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678号原告蔡铭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周燕兵: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5502号原告昆山石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昆山东欣美展览展示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3)苏0583民初26024号原告昆山吉喆钢铁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千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居建:申请人江苏飞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由仲裁员时冉独任仲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仲裁庭公告到期后第五日14时在本委三庭进行开庭审理,如遇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徐州仲裁委员会 胡少卿: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张利超与你之间的(2023)邯仲案字第0308号个体合作协议纠纷仲裁一案,仲裁庭已做出裁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邯仲裁字第0308号裁决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12楼,邮编056000,电话0310-3113605) 邯郸仲裁委员会 王春: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陈祚均与你之间的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拉仲裁字第282号案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仲裁员的函、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定于2024年1月9日10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请你单位及时到本会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91-6872729。 拉萨仲裁委员会 青岛劳联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石宝山诉你单位(青岛劳联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本委采取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乌劳人仲字〔2023〕第1633号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当在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逾期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4年2月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本委4号仲裁庭(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大楼6楼)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苏1323民初8284号 姜颖:本院受理原告陈响与被告姜颖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23民初8284号民事判决书。你可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王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284号 徐州森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冯相超:本院受理徐州盟兴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284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950号 赵联合:本院受理原告郑尊兰、李婷、李田、李娜与被告徐州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赵联合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决被告一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2、请求判决被告一支付丧葬补助金:58934元;3、请求判决被告一向郑尊兰支付2021年5月至2022年7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9600元,自2022年8月起按月向郑尊兰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随徐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的调整办法适时调整,直至上述人员依法丧失被供养条件时止。4、请求判决被告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李萍:本院受理的原告候宜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李萍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候宜江押金17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乔志福:本院受理原告多杰才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1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邵志华(曾用名邵志豪):本院受理执行异议人张兵与你和邵志强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副本、听证会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一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听证会,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雒慕冰:本院受理原告乔建与被告雒慕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192民初28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雒慕冰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乔建购药款2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金洪:本院受理林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请求判令被告返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01290元(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以2023年6月2日为起点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10月8日,利息为1290元);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徐建民(身份证号码5129241963****9437):四川省营山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四川省营山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徐建民补缴土地出让金一案,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1日作出了营资源规划征告[2023]8号《征收土地出让金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告知你对拟作出的行政征收决定在2023年1月12日前有权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否则,视为你自愿放弃。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8日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叶惠燕: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根据法院判决于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将其应向叶惠燕支付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赔偿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1501654.92元提存于我处账户。请你持身份证明到我处领取。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07号天地花园C座7楼。联系电话:0592-5237225。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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